關於唐山性騷擾和惡性傷人事件的思考
不久前,坐標河北唐山的一家燒烤店,發生了一起性騷擾和惡性傷人事件,這一新聞在大陸迅速火爆,輿論群情激奮,對於施暴者的咒罵批評猶如雪花般撲面而來。
似乎在這一刻,人人都是正義的天使。
諷刺的是,這種嫉惡如仇的事後輿論,又和大庭廣眾下殘暴的事發現場,以及現場人數眾多卻無人對受害者女性施以援手的客觀現實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我們都知道,性騷擾是錯的,惡性傷人也是錯的,可至少這種錯正常人還能理解。
唐山的這起惡性事件,讓人無法理解的是,為什麼施暴者敢在大庭廣眾之下性騷擾,而且又在受害者女性明確拒絕和反抗之後,當場對其進行殘忍的毆打和羞辱,這種肆無忌憚的惡性事件真的是聞所未聞。
毫無疑問,這一事件肯定屬於嚴重的性別暴力議題,很難說施暴者敢如此肆意妄為,不是因為對方是一名弱勢的女性,可如此惡劣的社會事件,真的僅僅是因為受害者是弱勢的女性群體嗎?
這種簡單的回答似乎是很難服眾的。
如果說性騷擾的發生是因為對方是弱勢的女性,這在邏輯上至少是自洽的,可在公共場所,在面對受害者女性明確拒絕和反抗性騷擾後,施暴者還敢對受害者女性進行惡意毆打,這絕對不能說僅僅因為對方是弱勢的女性,所以才會發生這樣的惡性事件。
因而對於唐山的這起惡性社會事件,我們需要思考的主要是這樣兩個問題:
第一,為什麼施暴者敢如此明目張膽的性騷擾?
第二,為什麼施暴者性騷擾失敗後,還敢在大庭廣眾之下惡性報復?
對於第一個問題,我們可以很明確的歸結為,施暴者之所以敢如此明目張膽的性騷擾,是由於中國社會長久以來對女性的結構性歧視。
這種歧視未必總是像唐山的這起惡性事件那麼顯性,也未必每一個經受這種歧視的普通女性都是完美受害者,都會敢於反抗,但這種結構性歧視是始終存在的。
歸根到底,這種結構性的性別歧視是不把女性當做是和男性除了性別以外無差別的人類,總是認為女性在智力,潛力,承受能力等等方面不如男性,甚至認為,女性必須遵守某些女性規範,必須承擔起所謂的女性家庭責任,必須依附於成功男性的女性才能算作成功。
這種根深蒂固的結構性性別歧視,無疑是性騷擾最好的道德幫兇,甚至施暴者會認為這是其男子氣概的表現,而對於價值觀正常的男性來說,這種“男子氣概”無疑是一種無恥和懦夫的表現。
如果說第一個關於性騷擾的問題,答案是比較顯而易見的,那對於第二個問題,為什麼施暴者性騷擾失敗後,還敢在大庭廣眾之下惡性報復,問題就會復雜的多,因為這並不是一個常見的現象,而是一個極端案例。
也正因為其極端,所以才會有那麼多人敢正義直言,但凡這件事直接牽扯到公權力,牽扯到受害者並不是那麼完美的受害者,這件事在大陸的輿論都不會是現在這樣。
而在我看來,施暴者之所以敢在大庭廣眾之下惡性報復,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是大陸法律和司法對防衛過當的門檻過低,這使得他們的作惡有恃無恐。
一個很明顯的疑問是,當此類惡性事件發生的時候,如果女性受害者失手殺了施暴者,算不算防衛過當?如果在場的路人施以援手,失手殺了施暴者,算不算防衛過當?
如果算防衛過當,那法律和司法其實就是這種惡性事件的隱性幫兇,你也不能責怪為什麼路人不施以援手,因為他們沒有法律和司法的保護,沒有人能在這種情況下很好地界定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的界限。
其實不止中國,每個國家都會有防衛過當的界定,只是門檻高低的不同。
毫無疑問,此類惡性事件如果發生在美國這種國家,就算是失手殺了施暴者,肯定最終也會判定是正當防衛,因為防衛過當的目的主要是為了防止某些人利用法律來刻意傷害他人,而不是嚴格限制防衛的標準。
而在中國,沒多少人敢說如果失手殺了施暴者,這在法律上是正當防衛,每個人都擔心萬一做錯了事就會惹出一連串不必要的麻煩,也沒有人會認為法律和道德會在關鍵時刻支持正義,因而不如做一名無辜的受害者和事不關己的路人。
在這樣的環境下,就算是一個非常勇敢和正直的人,在自衛和幫助他人的時候也必須三思而後行,甚至可能直接放棄。
如果說防衛過當的門檻過低是對受害者自衛和旁觀者援手的禁錮,是間接地鼓勵施暴者,那除此之外,中國社會還有更為嚴重的對施暴者的鼓勵,這也是一個非常隱晦的現象:那就是公權力和地方黑惡勢力勾結的肆意妄為。
很多人可能會奇怪,這個事件暫時還沒有任何證據表明和公權力有關,為什麼我會說這是公權力和地方黑惡勢力勾結肆意妄為的後果呢?
你只需要看看,唐山在展開所謂的“雷霆掃黑”行動後,那鋪天蓋地的舉報就知道了,公權力如果不和地方黑惡勢力勾結,是不可能有這種現象的。而在大陸,像這群施暴者一樣敢如此肆意妄為的暴力犯罪的,人人都會猜測其背後有人,為什麼大家總會這麼想?而背後的人又是誰?這一切都是不言而喻的。
公權力和黑惡勢力的勾結,很多時候甚至都不需要公權力做什麼,只需要公權力對此不聞不問就夠了,黑惡勢力便可以藉此狐假虎威,這才是地方黑惡勢力可以肆無忌憚的底氣。
其實這件事在剛剛發生的時候,我並沒有想寫一篇文章,因為一件人人都認為有錯的事件,不需要我再來重複它,可當我看到,很多人只是單純的把這種事件歸結為性別議題,歸結為壞人本身,歸結為地方政府不作為的時候,我覺得這是有問題的。
這種惡性事件的發生,是一個社會整體文明水平滑坡的表現,因為它不是發生在某些邊遠的山區,也不是發生在某些黑惡勢力的聚集地,而是發生在一個發展水平不低,追求文明城市,最能代表中國整體狀況的二三線城市——唐山。
關於引發這一惡性事件的根本原因,不管是結構性的性別歧視,還是法律和司法對於合理自衛的限制,更甚者是公權力和黑惡勢力的勾結,這些都是中國社會很深層次的問題,如果不能意識到這些問題,談何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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