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出艺术家可享有伦理免死金牌吗? ——从《Tár》和取消文化议题谈起
( 原文刊载于虚词・无形)
文| 朗天
今届奥斯卡金像奖「惨食白果」的热门电影《Tár》,除了因为女主角姬蒂白兰芝(Cate Blanchett)的精湛演技惹人谈论,其表达的主题也令观众和评论人一再侧目。
电影里的主角Lydia Tár是一个「才华横溢」的作曲指挥家。片初她好像拥有了俗情世间嘉许和追求的一切——名声、财富、家庭、事业、爱情、朋友;然而,随着关于她「逼死」前女友的丑闻四播,连环引爆她之前不当行为的后果,终至一沉百踩,最后「沦落」至到相对偏远地区为角色扮演音乐会担任指挥。
从神坛被赶下来的故事本身未必好看(在主流电影市场,成功故事始终较受欢迎),姬蒂白兰芝固然令电影无论如何都变得可观(也就是说,无论电影拍成怎样,单单看她便值回票价),导演托迪菲尔德(Todd Field)把主角设定为白人女同性恋者,有效突显艺术家和文化人过往每每忽视,今天却因为「政治正确」运动而仓惶面对,部分更出现恐慌式反弹的权力问题,令我们都不得不肃然面对,思考箇中引发的各种问题,亦直接增加了影片的认受程度。
电影引发的其中一个重大当世议题,就是取消文化(Cancel culture)。
《Tár》在美国公映之初,便有论者指责它有「反女性」之嫌。这种指控当然十分肤浅,几乎不值一驳。姬蒂白兰芝公开回应时便提到,权力是无分性别的(power is genderless),Lydia Tár虽然是一个生物学界定的女性,但从文化形构和身份认同的角度,观其言行举止,以至思想模式,都表现得百分百雄性(masculine),所以,与其说权力无分性别,(滥用)权力问题可以发生在男人身上,同样可以发生在女人身上,不如说,电影没有打破性别研究的主流观念,致力暴露一个雄性思维者(即使她是一个女人)如何被自身的嗜权欲驱上末路。片末她在提供性服务的按摩院「拣蟀」时,突然遭映照出她过去所作所为原来如此不堪,直接令她即时呕吐,狼狈不已,乃把她的末路从客观、世俗的事业失败、声名狼藉提升到主观、精神层面的疚歉与自厌。雄性无法实现自我是对「他」的第一重打击,无法自我肯定则是第二重,也是更深刻的打击。
故此,《Tár》非但没有「反女性」、政治不正确,相反,它勿宁是太政治正确了,父权和雄性文化批判始终是影片的核心母题,并且因为将批判对象设定为一位生物学上的女性,增加了批判的层次。例如我们可以进一步思考:情节上Lydia Tár固然通过她的父权言行伤害了她身边的弱势者,但她本人何尝不可以视为父权的受害人?第三波女性主义(波段区分依据姬丝杜蒂娃Julia Kristeva)和性别研究早已敦促我们关注男性在父权文化中的受害位置,但由于始终是男人,他们蒙受的伤害不太容易被看见(包括他们自己也不以为然),换成一个女人,一个「有阳具」的女人,情形便立即变得清晰了。
《Tár》没有如指责它「反女性」的批评者那样认定过于保守,但也没有太过走出性别研究的定见。影片中前段故作摇摆,令我们一度产生它可能在鼓励观众认同女主角的错觉,但随着故事走向尾声,我们几乎可以清楚读出编导传达的讯息——做艺术家之前,首先得好好做人;即使你多有魅力,你多有才华,像Lydia Tár那样,仍得背负自己「恶行」的后果,接受公义彰显后各种有形(失去名利地位)无形(被人看不起、嘲笑、攻击以至自我否定)的惩罚。
法理和道德上Lydia Tár有缺失相信没有人会异议。但去到生活伦理层面,即道德的应用层面,我们是否接受大家因她的失德行为,部分以至全面抹杀其人格,甚至进而不再正视、取消其艺术成就,就构成了逻辑和伦理思考的滑坡问题。
杰出艺术家可享有免死金牌(license to kill)吗?托迪菲尔德告诉观众,不可!但问题随即来了,历史上很多伟大的艺术家、文化人、哲学家、作家,私德上都异常败坏。难道像罗丹、毕加索、希治阁这类天才都要被赶下神坛了吗?卢梭还好,他自己先忏悔了,诚实认错或者可以加同情分,但无数的其他人呢?他们的作品该否被重估价值,以至须在他们还未好好做人的基础上抵受正义群众的审讯?
由「政治正确」、「MeToo」运动引发形构的取消文化,是近年令不少欧美艺术、文化工作者大感头疼的现象。众所周知,艺术界、文化界、影坛、乐坛这些界别,以往一直有着浓厚的父权传统,由上而下的工作方式、天才的崇拜、牺牲小我完成大我的说法、不顾伦理道德以成就艺术水平的观念,为人拥抱实践多时,假使动輙讲平等、平权、绝对尊重、锄强扶弱,那么,传统标准界定下的艺术水平自然下降,而以传统方式创作、制作的从业员,也会动辄得咎,无法好好工作下去。
事实上,取消文化也确然有过犹不及的发展趋势。 JK罗琳被取消《哈利波特》作者身份的事件,可谓其中最极端的范例。香港较早前因《给十九岁的我》引发的纪录片风波,导演张婉婷饱受过份的人身攻击,以至一生艺术成就几被全盘否定,也令不少人望之心寒。
于是出现了强烈的文化反弹。去年开始美国各地掀起的右翼政策回朝,由佛罗里达州立法禁止幼稚园使用讨论多元性别议题的教材,到迪士尼乐园中性洗手间争议,再到最高法院推翻女子堕胎权利联邦法,你说是逆向取消也可以。
本来性别、种族或年龄歧视的确是不对的,但当指责及平权运动用力太猛时,就出现逆向歧视的反指控。同样,取消文化大行其道之后,便自然激化出逆向取消。
美学上,我们一直有天才首出抑或受众首出的歧异。天才首出的美学以天才艺术家生产「美」,「美」当然是由他们界定,因而他们自然拥有这方面的无上权威;受众首出的美学则强调美学判断由鉴赏者提供,所以「美」该由审美判断保证。大家都讲究品味和想像力(尼采和佛洛伊德之后则加上无意识),但天才美学还多出了创意或创造力的尊崇,所以一直在理念上主导着艺术文化界的意识形态。
一但考虑到天才问题,便来到那残酷的事实认证——人人都可以(尝试)做艺术家,但不是人人都是好的艺术家。创作的确有天份之分,贤愚之别。为了平权,我们必须接受平庸,以至有意无意混漫评鉴标准,弄得模糊难辨。当美丑高低不再能轻易判别,艺术评论便顺理成章成为「畀面派对」或赤裸的权力游戏。
取消了美,取消了相对客观的创作和审美标准,我们就可用伦理、政治以至宗教的标准来肆意肢解艺术。讲政治正确就是将艺术伦理化,进一步政治化的举措。有人甚至认为在波笛尔(Pierre Bourdieu,以象征权力场为文化艺术操作定性定位)和洪席耶(Jacques Ranciere,以感知分配理解艺术操作)之后,艺术领域可以整个被取消的了。
以上的情况,相信不会有太多人意愿其发生吧。
也许,当我们察觉问题其中一个核心正在天才这观念时,则志切思考一下,天才是否必然是父权文化的产品?天才及其杰作的诞生,与公义理想可如何相容,大抵会助我们走出一条中庸之道。而更根本的问题,也是第三波女性主义者一早意识到的:父权文化是否真的万恶不赦,非彻底打倒、消灭不可?当今天大多数人尝试努力论证,杰出艺术家从来就不一定要是天才,从来就不一定要依赖父权模式,我们有没有智慧和勇气去反过来问:即使杰出艺术家就是天才,就是父权,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父权的问题也许从来不在它本身,而是欠缺适当的制约和合作伙伴?
朗天作家、文化評論及策劃,兼職執教大學,近作有《反復:易經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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