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将出手监督房屋税基:是否又重复过去的轮回
最近财政部说要出手,把地方政府的房屋税基调整列为补助款考核依据。看起来好像真的要开始做事了,但其实这件事情以前就有做过,后来财政部自己删掉了。
【财政部以前为何删掉考核项目? 】
2014年修正的《中央对直辖市与县(市)政府计画及预算考核要点》,曾经有把「房屋税税收努力程度」列为考核内容。同年也要求各地方政府把1983年之后就没调整过的「房屋构造标准单价」调整到合理价格之40%~50%。
但是「房屋税税收努力程度」的考核,财政部自己在2017年时删掉了,财政部长说是「考量地方政府已调高一波税基」、「阶段性任务达成」所以删掉,现在考虑重新纳入。
【当年的阶段性任务有达成吗? 】
事实上,当时有些地方政府的确做了调整,但没有积极调整的县市,财政部也没有充分监督。比方说彰化县在2017年直接说要冻涨三年的房屋税( https://reurl.cc/VXlZ8b ),还夸口说这是「轻税利民、居住正义」,台中市也很自豪的说自己的房屋税调整幅度是六都最低( https://reurl.cc/Y6p5eO )。
但台中市没什么好自豪的,台南市早就超越你了,黄伟哲在竞选的时候就把冻涨房屋税当作政见,不仅把过去延伸的调涨时间点撤回,甚至反过头给予更多的优惠,让房屋税收从一年73亿变成50亿( https://reurl.cc/q86bpE ),然后现在再出来靠北没钱开路灯。
那这三个县市真的很居住正义吗?内政部公布的2012Q3到2020Q1的房屋单价,台中涨48.6%、彰化涨53.1%、台南涨49.5%。整个台湾西半部,就你们三个涨最多,狗屁居住正义。
【关键:税基合理化是否为持续业务? 】
回到财政部这次的措施,的确有做比没做好。但问题的关键是:「税基合理化」到底是被看做持续性的业务,还是房价高涨的时候拿出来扛一下的临时措施?
2013-2014年房价飙涨,财政部出来催地方政府调一下税基,然后有人有调有人没调,财政部也没很在意监督,过几年就觉得「好啦应该OK了」,把考核项目删掉,地方政府后续乱搞都不在乎。
现在2020年房价再次飙涨,财政部又重新说要把考核标准放进去,那是不是过几年又觉得「OK了」,再次把考核标准删掉?
2014年与2020年把税基列入考核,都证明了财政部作为中央主管机关,是可以推动税基合理化的。但财政部过去的态度就是苟且放任,把应该持续性推动的业务,搞得像是「房价失控再做就好」的应急手段。
有了这样的前例,财政部长在提出当前措施以外,也应该要说明「推动税基合理化」到底对财政部来说是什么性质的业务?会不会又重蹈2017年删除考核项目的覆辙?
否则不管现在看起来再坚决,也不过又是重复过去的轮回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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