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好人王安石【下】獨行天道

Ethan的去中心化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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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變法的命門不在細節,而在缺乏制衡機制。而這種缺乏源自於他所採用的類似行為主義心理學的獎懲制度。這種制度也就是所謂的法家製度。

接上回

在變法帶來的那麼多問題當中,錢荒本身是最容易解釋的。

天下的經濟生產總量短期內不會有大變化,所需的流通貨幣量因此也比較穩定,但青苗錢、免役錢等新增項目都是在原有稅收基礎上額外加徵的項目,國家把這些錢收上去之後存在那裡,多到花不掉。根據統計,神宗在位十八年,積存下來留給後任的銅錢超過7100萬貫。 1這個數字可能相當於原先全國流通貨幣總量的一半,已經高於民間市場上實際流通的貨幣量。 2

原來有錢消費的老百姓,現在囊中羞澀,消費自然減少,商業貿易也不會景氣。經濟規模降下去之後,流通貨幣的總量會進一步減少,連帶國庫正常的稅收也會下降。 3

因為民間經濟活力下降,朝廷收上來的錢沒地方用,只能拿來和外國貿易。神宗熙寧七年(1074),朝廷開放和外國的銅錢貿易4 ,容許歷來嚴格管制的銅錢自由進出國境。由於銅本身是貴金屬,銅幣的價值得到各國公認,而北宋需要外國的各種商品,結果就是銅錢大量外流。這種貿易逆差不僅如長鯨吸水汲取了朝廷的貨幣,也進一步加劇了民間通貨的枯竭。

簡言之,朝廷收上來的錢是多了,但並未有效地用於反哺經濟。

從技術官僚的角度來看,這些問題並非無解。例如今年錢收很多了,那第二年可以少收一點;外貿逆差多了,邊境關口的管制可以加嚴一點。

但是在王安石的變法中我們找不到類似的技術微調,只見這些新法都順著既定路線義無反顧地向前狂奔,快馬加鞭,不停加速,絕不回頭。

整個朝廷失去了自我糾錯的機制,這才是變法的核心兩難。

王安石並非一開始就獨斷專行,在變法之初,他頗有自我糾錯的風度。例如蘇轍跟他說青苗法有種種弊端,他覺得頗有道理,就有一個多月都沒提此事。 5

只不過人的理性自有其限度,並不能完全洞燭萬事萬物。自我實現的需求往往壓倒理性的思考。後來又有人拿出一套說辭,列舉青苗法的種種好處,王安石便又心回意轉。 6畢竟有所變更才符合先王之政,維持現狀並不符合。

前面講過《洪範傳》裡的王安石,很反對從眾。大眾的反對越激烈,往往會加強他「真理總在少數人手中」的信念。 7而既然自己掌握了真理,那當然就不用顧忌悠悠眾口,甚至於必須獨行天道。不只“人言不足卹”,就是祖宗法度、天降災禍,也全都無需敬畏。

人類社會幾千年的文明史足以說明,我們雖然似乎逐漸在靠近真理,但沒有人能掌握絕對真理。王安石自然也不例外。只不過隨著變法越來越深入,反對意見越來越多,他必須選擇,要麼放棄自我實現,選擇從眾、妥協,要麼就得建立自己的絕對權威。他很明顯地選擇了後者,而當他把自己放在絕對真理的位置上,就很難再糾錯了。

為了鞏固這種權威,在變法之初,王安石就著手把自己的學說立為官方學說,要求全天下的學校傳授自家學說,並要求科舉考試以自己的學說作為取士標準。這樣一來,所有反對派都別想進入官僚隊伍,要聽到不同意見就更難了。 8

國家當然需要意識形​​態,但這個意識形態最好不要是某一個人的學說,最好能擁有廣泛的代表性,能夠贏得絕大多數人的認可。如果以一家之言,違逆天下之意,那就很難持續。

王安石的新意識形態受到廣泛抵制,而他偏偏自信甚篤,不願妥協9 ,於是就不得不仰賴於獎懲之術。

支持變法的官員常常得到越級提拔。例如王的副手呂惠卿、曾布,和政敵蘇東坡本是同年進士(嘉祐二年,1057) 10 ,變法後短短幾年,前兩人就升到正三品的翰林學士, 11後來還各自晉升到宰執等級的高位12 。而同時期的東坡則被趕去杭州擔任通判,只是杭州長官的一個副手。後來因為詩裡對變法有所不滿,他還幾乎被判死罪。 13

司馬光說王安石「進擢不次,大不厭眾心」 14 ,指的就是這種現象。不按既定的規則來提拔,多數人當然不滿意。

任用提拔的明顯傾向性,使那些帶有投機心理的官員主動迎合王安石的意願,幫他推行新法,因為這樣他們就能得到更多的獎勵。他們推行新法並非基於理念認同,只是追求利益。這批人一旦得到重用,他們在執政中就會比普通官員更肆無忌憚地追求利益、魚肉百姓。

就說呂惠卿,他後來因為向民間大戶借了4000多貫錢買地、又利用公務員幫忙收租,被彈劾並趕出朝廷。 15當他得勢時,不只對百姓下手,對王安石以及曾布也都下過黑手。被這樣親密的戰友背叛,王安石久久不能釋懷。 16

選用官員上的這些問題,並未參與變法、但卻熟悉哥哥秉性的王安國旁觀者清。他直言批評兄長「知人不明,聚斂太急」。 17

其實王安石自己也知道,新法的推行者如果急功近利,變法就不會成功。 18但提拔了一大批急功近利者的恰恰是他自己。

造成上述悖論的,是獎懲這種手段的自然限制。

20世紀前、中葉,現代心理學的一大主流思想19曾認為可以用獎懲解釋所有人類行為。後來大家發現不行,很多事情都說不通。例如人對某項事業無條件的喜愛、人們內心的道德感,這都很難用獎懲來解釋。司馬遷忍受屈辱地寫《史記》、居禮夫人日以繼夜地提煉鐳,他們並不是為了拿到什麼外在獎勵,而是鍾意於事業本身。身邊的朋友付出時間和精力幫助我們,他們也不覺得這是懲罰,而把這當作人與人交往的意義所在。

這種內在的動力很難從獎懲中誕生。王安石可以用獎懲讓官員支持新法,但並不能讓他們從內心認同新法。

而且濫用獎懲還有一個更大的壞處:這是一條難以回頭的單行道。

獎勵得多,或懲罰得多,人都會麻木。如果純粹用獎勵來鼓勵人做事,那未來需要不斷升級獎勵,因為人會把已得的獎勵視為理所當然。如果純粹用懲罰來約束人的行為,那人們最後會選擇不做事、磨洋工,並不會高效率地工作。

諸子百家中,最喜歡用獎懲的是法家。商鞅立木取信,用五十金鼓勵人搬木頭,又用割鼻之刑懲罰違法的太傅,就是在運用獎懲手段治國。韓非講的更明白,如果大臣無法用獎懲手段來激勵,那就還不如趕走他們。 20

但後世之君都體認到,過於濫用獎懲,結果就是向秦帝國一樣二世而亡。因為獎勵太濫,財政承擔不起;而懲罰太嚴,人們就會選擇乾脆推翻既有製度。這就是陳勝、吳廣起義時說的“今亡亦死,舉大計亦死;等死,死國可乎?”

和獎懲相比,讓人從心底認同既有秩序,永遠是成本更低的手段。所以繼秦之後,漢代就開始推崇儒術,務求教化人心。 21而獎懲的手段,則漸漸被儒生的外袍遮掩。

儒也好,法也好,王安石都想要。

他既要推廣自己的全新儒家學說,又要用獎懲手段讓天下走上正道,這個目標實在太高了。要做到這一點,需要一個國家權力遠比前朝擴張的帝國才能支撐。

宋朝在製度上大致承襲唐朝,雖然更有錢,但國家權力並沒有強勢地向民間擴張。恰恰相反,宋代朝廷掌握的人口數量比唐代少很多22 。而宋代對人口遷徙也放得更開,廢除了唐代的坊市製,允許商家在全城各地開店。整個國家的管制變得寬鬆,社會經濟也從中獲得巨大的利益。

在這樣一個國度,要突然實行一整套擴張國家權力、加強管制的政策組合,社會很難接納,國家機器自己也很難勝任。強行推動,免不了傷筋動骨。 23

從南宋至清末,主流觀點都認為王安石變法直接導致了北宋滅亡。朱熹說“王安石以其學術之誤, 敗國殄民”,明末大儒王夫之更是直接斥他為“小人”、“妄人”,相比之下,司馬光批評他“不曉事,又執拗「,已經是大大地客氣了。 24

種種說辭,都把鍋子都甩到一個死人身上,似乎王安石變法的失敗只是個人能力、品格的問題,彷彿換個人大宋朝就能改頭換面得到新生了。這實在荒謬得緊。 25

事實上,國家權力擴張是北宋中期的必然,王安石的學說受到天下人的推崇,本身就是歷史選擇的結果。那個時代的很多人,就是渴望一個更宏大的理論,來引導建立一個更美好的世上。他們對未來的期待壓倒了對人類自身有限性的警覺。 26

國家機器一開始還不熟悉新狀況,但很快就發現新法能擴張自己的權力,而國家本身的經濟基礎確實也能支持這種擴張,於是慢慢開始適應。好大喜功的宋徽宗甚至一改歷任先皇的儉樸作風27 ,把新法接過來又添上種種花樣,宰相蔡京更是提出「豐亨豫大」之說,於是鋪張花錢、拼命鑄錢成為常態,這都是王安石變法的自然延續。最終結果就是財政失序、貨幣通膨,迎來亡國災禍。 28

也正是因此,在傳統儒學論述中,「變法」被嚴重地污名化,似乎一切皆不可變,變就是大逆不道。實際上只有失敗的才被稱為“變法”,比如王安石變法、戊戌變法,而類似明朝“一條鞭法”、清朝“攤丁入畝”這樣的成功改革,就屬於是“聖政”,不會跟「變法」這兩個髒字沾一點邊。

一個時代對王安石變法的評價,和當時國家權力變動的趨勢有強烈相關性。封建帝國時期,國家權力長期維持穩定,因而整體否定變法。到清末遭逢三千年未有之變局,不得不推行改革,王安石便重新得到肯定。戊戌變法的主導者之一梁啟超後來特別寫了本《王安石傳》,為變法張目。幾十年後的“評法批儒”,個中線索也大致相似。

「變」是社會的常態,法也需要與時俱進,這點毋庸諱言。只不過,若變法的基礎只是某一個人的獨門學說,整個變法只是一個人在那裡“獨行天道”,那風險就非常大。

「得君行道」是許多讀書人的志向,彷彿皇帝信賴我的學說、實踐我的學說,是人生最快樂的事。當事人很少設想,「我」當然是快樂了,可有多少人會因為「我」的思維侷限、考量不周而身陷苦厄。

個人再雄才大略、思維再縝密,終究不可能面面俱到。尤其在AI面前,人類智力的種種限制更是充分彰顯。有鑑於此,個體的學說必須經由眾人充分審視、糾錯,才能趨於完善。而這種審視與糾錯的機制必須超脫黨爭的你死我活才能成立,必須有某種超越立場的共識作為前提。如此,政策改革才能逐步為多數人所認可,而一旦有了這種認可,也就不用再多施加額外的獎懲了。

整個宋代思想史,其實就是在強調禮法的舊儒學解體的背景下,新生儒學流派互相競爭、淘汰並最後形成新共識的過程。

這個新共識究竟怎能模樣、利弊如何,後面將會有系列篇章逐步展開。此處且先說回本篇開頭的韶州永通監。

因為反對變法,蘇東坡被貶竄嶺南,在紹聖元年(1094)路過這裡。此時王安石離開朝廷已近二十年,去世也有八年。永通監彷彿在呼應這個大人物的離開,產量斷崖式下降。 29

年近六十的東坡見到這個結果,不由感慨:“此山出寶以自賊,地脈已斷天應慳。”

王安石如同大宋這座礦山裡的珍寶,他的學說問世之後卻反而掏空了整個帝國。這大概是天意吝嗇,在嘲弄人類的貪婪和虛妄吧。


1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407,元祐二年:「戶部尚書李常自乞討邊,且言:'昔先帝勤勞累年,儲蓄邊備,今天下常平、免役、坊場積剩錢共五千六百餘萬貫,京師米鹽錢及元豐庫封樁錢及千萬貫,總金銀谷帛之數復又過半…'”

2

關於當時全國通貨總量的規模難以確切估計,按照每年平均一百萬貫來估算,北宋開國之後自己鑄的錢約總計1.5億貫,扣除流通過程中的損耗,同時加上前代貨幣和私鑄,大體在此基礎上應該不會有太多浮動。以此估計,故曰府庫之藏,相當於貨幣總量的一半。如果再考慮到流出國外的貨幣等因素,實際國內市場的通貨數量可能還不及府庫中的儲藏量。宮澤知之估計變法後實際流通的銅錢,只剩3000萬貫。參萬志英《宋代貨幣史研究的創新》。

3

經濟學中的「數量方程式」(quantity equation)可以從另一個角度解釋這個現象。此方程式描述影響貨幣流通的因素:貨幣總量x流通速度=物價x產量。神宗年間除了少數前線戰區,物價較前變動不大,天下的經濟規模也大體如前,甚至由於新法推行,短期內製度成本提高,經濟可能還會下行;同時等號另一邊,鑄幣量明顯提高,一年鑄幣量甚至超過以往的六倍(《夢溪筆談》卷12「天聖中,歲鑄一百餘萬貫。慶歷間,至三百萬貫。熙寧六年以後,歲鑄銅鐵錢六百餘萬貫。」),貨幣總量在增加。要維持這個等式,流通速度必然會下降。貨幣流通速度下降,反應在體感上,就是花錢的次數少了,就是「錢荒」。

4

《宋史·食貨下二》。

5

《宋史·食貨上四》。

6

《續資治通鑑長編拾補》卷五,載蘇轍進言事在熙寧二年()八月,到九月,王廣廉進言青苗之便,王安石遂重啟此議。

7

王安石的名文《遊褒禪山記》(《文集》卷35)所謂「世之奇偉瑰怪非常之觀,常在於險遠,而人之所罕至焉;故非有志者,不能至也”,意思相似,可以參考。

8

《宋史·選舉一》、《續資治通鑑長編拾補》卷四均言,熙寧二年,王安石對神宗說「今人材乏少,且其學術不一,異論紛然,不能一道德故也。一道德則修學校,欲修學校,則貢舉法不可不變。」到熙寧四年正式變法,首先廢除詩賦等的原先科舉的多數科目,並提高對「明經」科的要求,要求應試者通曉經典的大義,並且有文采,不能只做粗淺的解讀。之後到熙寧八年,「頒王安石《詩》、《書》、《週禮》義於學官,謂之《三經新義》」(《文獻通考·選舉四》)。

9

「妥協」在現代漢語裡是一個明顯的貶義詞,但在其他語言和文化中並非如此,比如英語的compromise,日語的“妥協(だきょう)”,都是中性詞,指雙方各自讓步達成折中的方案。這裡使用的是這個中性的意思。日語中的這個詞和漢語一樣,暗示雙方讓步的結果不盡令人滿意,但這個詞本身卻不被避諱,甚至連天皇自己也不諱言自己的政策帶有妥協性(《露國ニ対スル宣戦ノ詔勅》)。漢語中「妥協」之所以貶義化,一則是因為在中國為中心的古代東亞秩序中,宗主國的退讓必須加以粉飾,直接退讓在道德上是難以接受的;另一方面則是因為,漢語中的「妥協」一詞實際上已超出協商讓步的範圍,而和懦弱、無原則連結在一起。之所以「讓步」會在道德上污名化,則是關於宋代思想史的一個最核心的議題。讀完整個系列後讀者自會對此有所會心。

10

參《宋登科記考》熙寧二年部分。

11

按《宋史》本傳,兩人任翰林學士,均在熙寧七年(1074)或以前。宋代官制複雜,翰林學士是職務,屬於“差遣”,並不和決定官員待遇的“品級”綁定。這裡僅為表述簡便,據《宋史·職官八》官員上朝列隊序次做一個大略的換算。

12

北宋政治和軍事權力分立,曾布最高做到軍事機構的主官“知樞密院事”,呂惠卿做到副宰相“參知政事”,在宋代這都屬於“執政”。宰相和執政合稱“宰執”,是地位最高的政務官。見《宋史》二人本傳。

13

此即「烏台詩案」。

14

《宋史呂惠卿傳》。

15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268、269,熙寧八年。當時一斗米的價格大約是80文錢,一斗大約是12斤,以今天的米價來折算,一文錢約相當於今天的5毛錢,4000貫相當於人民幣200萬元。另一種換算方式是地價,呂惠卿借來的錢是在華亭(今上海松江)買地,屬於當時江南膏腴之地。據同書卷267,鄰近的蘇州地區的地價是1貫1畝,呂惠卿這點錢能買4000畝地,面積比3個紫禁城加在一起還要大。

16

事見《宋史》王安石、王安國、曾布、呂惠卿本傳。呂惠卿是福建人,「惠卿逢合安石,驟致執政,安石去位,遂極力排之,至發其私書於上。安石退處金陵,往往寫"福建子"三字,蓋深悔為惠卿所誤也。”

17

《宋史·王安國傳》。

18

王安石《上五事書》(《文集》卷1):「得其人,緩而謀之則為大利;非其人,急而成之則為大害。」這是熙寧五年(1072 ),王安石向皇帝評估新推出的免役、保甲、市易法的前景。

19

即「行為主義」。

20

《韓非子·姦劫弒臣第十四》:「不畏重誅,不利重賞,不可以罰禁也,不可以賞使也,此之謂無益之臣也。吾所少而去也,而世主之所多而求也。”

21

《孟子‧告子上》:「仁義禮智,非由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這同時涉及人性論,南宋部分討論心學時會詳及。

22

根據《通典‧食貨七》,安史之亂前夕,「(天寶)十四載(755年),管戶總八百九十一萬四千七百九…管口總五千二百九十一萬九千三百九”,折算下來,每戶人家平均有6口。但是宋代的官方註冊人口遠低於這個水準。按《宋史地理一》,王安石變法前夕,「治平三年(1066年),天下主客戸一千四百一十八萬一千四百八十六,口二千五十萬六千九百八十”,折算下來,每戶人家平均不到2口人,總人口不到唐代的一半。這明顯不符合常識。考慮到宋代在冊戶數較唐代明顯增加,人口至少是持續保持穩定增長的,這要求每一家至少生兩個孩子以上,戶均人口至少在4-5人。造成在冊人口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唐中期之後實行的兩稅法主要是按地計徵,對人口的管制強度降低。

23

對王安石變法有一種常見的觀點,認為是“國進民退”,這個說法有失簡單。 “國進”並不一定導向“民退”,例如20世紀西方逐步走向福利國家,這是“國進”,但同步卻伴隨著新保守主義,民並沒有“退”。更值得研究的問題不在於變法是否導致了“國進民退”,而是在於這個“國進”的過程中為何出現效率低下、弊竇叢生的情況,它受哪些因素影響。

24

說見朱熹《讀兩陳諫議遺墨》(《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70)、王夫之《宋論》卷6、司馬光《溫公日記》(《涑水紀聞》附)。

25

這種把問題主要歸結到個人身上的傾向,心理學有個專有名詞,叫做「基本歸因謬誤」。

26

北宋中期「新儒學」的各流派都逐步成型,不僅有王安石的新學,還有程頤、程頤兄弟的「道學」(即後來佔據統治地位的程朱理學中的「程」),都提出了比前代更宏大的理論體系。劉復生《北宋中期儒學復興運動》專論此事。

27

在徽宗之前在位最久的仁宗和神宗都很節儉,據《宋史·仁宗四》:「仁宗恭儉仁恕」;《神宗三》:「(帝)不治宮室,不事遊幸」。

28

正面評價王安石變法的歷史敘事中常常會刻意將王安石變法和後來宋徽宗、蔡京的變法做切割。實際上在無節制地擴張國家財政和國家權力方面,兩者顯然有非常強的延續性。

29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365,王安石去世的元祐元年(1086)有記載稱「韶州岑水等場,自去年以來坑冶不發。」下引詩句同出蘇遼《月華寺》,不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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