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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台北市囤房税法案:从呱吉与陈建铭的争执谈起

前阵子(大概今年十月)看到呱吉与陈建铭两位议员对囤房税的争执,我对议会内部生态不熟,就稍微介绍一下目前的囤房税法案。

【怎么台北市有囤房税,时力也有囤房税? 】

首先,这次台北市的囤房税修正,跟时代力量之前讲的囤房税不太一样。

时代力量在推的是《房屋税条例》,属于中央法规,目前房屋税条例第五条针对非自住的房屋有给出一个税率区间「1.5%~3.6%」而且可以制订差别税率。但大多数县市都只设定在最低的1.5%税率,只有台北市、宜兰县、连江县有设定差别税率。

各地方政府房屋税率一览

所以原本是考量地方自治的区间,在房价飙涨的时候却还是只愿意把税率设在地板。时代力量的改革想法就是「那中央就把地板与天花板都给我提高,囤越多房屋就缴越多税,不要再去指望地方会自己调高了」,当然时力的囤房税还有其他设计,在这边不展开,总之基本逻辑是这样的。

顺带一提,财政部拒绝囤房税改革的理由主要也是「啊我给你们的课税范围都没用完耶,地方要先用啊,用完觉得不够用我们再来改中央法规」。

事实上地方政府也真的很难把税率调高,因为议会基于各种利益会挡。 2019年5月《台南市房屋税征收率自治条例》,打算将台南市的房屋税也改成像台北的差异税率,但就在二读时遭台南市议会三个党团联手退回。

而即便通过了,也可能会有开倒车的状况。如新北市在2018年地方选举一选完之后,马上就把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税率从2.4%降回1.5%;把时间拉更远,2017年新竹县议会把非自住之其它供住家用房屋的税率从2.5%修正为1.6%,还造成高伟凯与周江杰两位议员辞职抗议。

所以「不要去指望地方自己调高,由中央下手」,的确有现实上的原因。

【台北市的囤房税是指什么? 】

虽然大环境没办法指望地方调高税率,但也还是有地方政府自己调高税率的,其中最标准的就是台北市。

2014年郝市府末期,《台北市房屋税征收自治条例》修正成差别税率,也就是「非自住之住家用房屋2户以下税率均按2.4%,3户以上均按3.6%」。因为是房子持有得多,税率就高,所以后来也被简称为「囤房税」。

后来在2017年时,柯市府觉得这太狠了,提案要给建商一年宽限期。这一年的宽限期间,建商持有还没卖掉的房子税率由3.6%变成2%,提案还有其他内容,但这边也先不展开。

结果法案送到议会,简直羊入虎口,议会对台北市的囤房税早就不爽很久了(当时的会议纪录: https://disp.cc/b/163-a83E ),当然是被议会加码加到爆。最后变成现在的宽限期三年,三年内建商卖不出去的房子优惠税率1.5%,也就是现行制度。

所以陈建铭议员说这法案「107年已修正三读过一次了」好像在说囤房税几年前才改过,其实有点混淆视听。法规那时候是改过,但不是让囤房税变得更好,反而是给建商优惠期。

【这次在的囤房税法案其实是改建商宽限期】

因为台北市的税率已经用到《房屋税条例》授权的天花板(3.6%)了,所以其实这次的北市囤房税法案修的不是税率,而是想要去改建商的宽限期。

毕竟如果建商有三年的优惠减税期,那当然就不会急着卖房子,会等价格到他心目中的理想价格才会售出,这对余屋去化与房价止涨等目标当然都是不利的。以下是现行制度与市府版本、议员版本的对比:

现行制度:建商盖好房子之后,三年内优惠税率课1.5%,三年后恢复3.6%

呱吉等议员版本:建商盖好房子之后,一年半内优惠税率课2.4%,一年半后恢复3.6%

市府版本:建商盖好房子之后,一年内优惠税率课1.5%,一年后恢复3.6%

可以看到,其实市府版本与议员版本各有所长。虽然议员版本的优惠期比较长,但在优惠期间税率是比较高的;而市府版本则相反。

那么哪个版本比较好呢?其实不管是哪个版本,都比现行制度来得好,而且审查时或许内容都还会再折冲。总之,希望可以让大家对现在囤房税的争议有比较整体的理解,也希望能够赶快排案审查通过啦。

目前市府版本与呱吉等议员版本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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