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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香港15歲學生扔汽油彈法官稱讚:優秀的小孩

小編:

matters上也充滿了這種觀點的人,價值觀之扭曲令人震驚。 。 。僵化的意識形態,讓他們不分是非,連對勇武派遣責都不肯,還裝什麼正義呢? ?


原文鏈接:

https://www.dwnews.com/%E9%A6%99%E6%B8%AF/60179965/%E9%A6%99%E6%B8%AF15%E5%B2%81%E5%AD%A6%E7%94%9F%E6%89%94%E6%B1%BD%E6%B2%B9%E5%BC%B9%E6%B3%95%E5%AE%98%E7%A7%B0%E8%B5%9E%E4%BC%98%E7%A7%80%E7%9A%84%E5%B0%8F%E5%AD%A9


2020年1月初,香港一名15歲中學生在街頭投擲汽油彈,後承認犯下縱火與意圖損壞財產罪名。然而香港法官在量刑時卻稱讚被告“愛惜香港”,是“優秀的小孩”,最終判他18個月感化令。


在此前的香港修例風波中,激進示威者投擲大量燃燒彈。圖為2019年9月15日下午,示威者在香港中環及金鐘多處縱火,將汽油彈投擲到特區政府總部內,並大肆破壞多個港鐵車站設施。 (新華社)

據香港《文匯報》5月27日報導,該男童被控1月8日在元朗鳳翔路投擲兩枚汽油彈“測試威力”。

辯方求情稱,案件並未導致人、財損失,被告“犯案目的並非傷人”,而是受“社會運動”影響,“一時衝動犯案”。學校老師指其“有上進心”、“追求公益”。被告表示如今已“深切反省”,還希望在完成學業後可以參選區議員,“從社區開始改變”。

報導稱,屯門法院兒童庭法官水佳麗26日判刑時稱讚被告是“優秀的小孩”,“欣賞”他小小年紀已“主動及樂意幫助香港”,但單靠“滿腔熱忱”行不通,勸誡被告“要學會分辨哪些事不能做”。

被告最終被判18個月感化令,其中9個月須居住院舍內,且要遵守宵禁。法官稱此舉是“保護”被告,“免得他滿腔熱血再做傻事”。

當天,這名法官還審理了另一宗涉及15歲女中學生的個案。被告去年9月30日晚在天水圍伊麗莎伯中學聚集,警方在她身上搜出一支裝有乙醇的玻璃瓶,另有白電油、載有白色粉末的錫箔紙、毛巾及消毒藥水等。

26日的法庭上,被告承認保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辯方則稱被告學習成績不錯,“立志成為護士”,“有同理心和責任感”,是“還有得救”的小孩。

法官則考慮到被告認罪,加上涉案物品仍是原材料狀態,決定先閱讀感化報告,案件押後至6月19日再判。期間被告獲准保釋。法官還提醒她,汽油彈相關案件在社會上及政治上有嚴重影響,應該讀好書及負責任地生活。

隨著過去一年的暴力事件陸續完成調查及審訊,近日關於判刑報導不少,香港特首林鄭月娥5月26日晚在臉書(Facebook)發文稱,看著不禁令人扼腕嘆息。

林鄭月娥表示,這些中學生因被激進網民煽動或別有用心的人所誤導而犯下嚴重刑事罪行,隨時身陷囹圄,可能前途盡毀。林鄭月娥反問,過去一直向青少年錯誤灌輸“違法達義”的思想,鼓動他們“勇武抗爭”的人,良心過意得去嗎?

林鄭月娥還強調,要防止青少年誤入歧途,特區政府、學校、家庭和整個社會都要共同承擔,面對問題,尋找出路。

CC BY-NC-ND 2.0 版權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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