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查哈爾燦
蘇查哈爾燦

專欄寫手、記者 關注公民社會 | 政制改革 | 社運思考 文章見諸《立場新聞》《眾新聞》《獨立媒體》《關鍵評論》《癲狗日報》等 Email: birdy.goodluck@gmail.com

乱起建制派,李慧琼夺权

5月8日,内务委员会风波再起,上午由郭荣铿主持新年度内务委员会正副主席选举,下午则由李慧琼召开新会期会议以处理内会事务。立法会再闹两派争夺主席位,议事陷入困局。会议尚未召开,立法会保安便与建制派护航,李慧琼被层层包围,未经选举产生的内务委员会「主席」将多名泛民议员驱逐离场。

此次争抢的,仍然是主席之位,然而与去年立法会审议《逃犯条例》时闹双胞不同的是:李慧琼周五下午召开的会议,到底是否可以跳过选举主席的议程,直接讨论其他内会事务?

由于新年度立法会内务委员会首要议程为选举正副主席,作为现任内会主席的李慧琼既参选内务委员会主席选举,就无权召开内务委员会,根据立法会法律顾问去年10月向内会提供的意见,即根据《议事规则》及《内务守则》:

  • 现任内务委员会主席获提名候选主席一职,他/她不可主持实际的选举过程/程序;
  • 委员会会先完成新会期主席的选举,之后委员会在新当选的主席主持下才会处理新会期的事务;
  • 选举主席应为新会期首个议程,再由新会期主席决定议程安排,现任主席无权调议程。

立法会法律顾问意见很简单,如果内务委员会主席不经选举继续在任,只要在其后会期内没有新任主席当选,他/她理论上可以担任其后所有会期的内务委员会主席,是违背选举程序,亦有违立法会各委员会一贯做法。

而立法会主席梁君彦为解决选主席风波,不理立法会法律顾问意见,外聘资深大律师余若海及孙靖干提供法律意见,指内会「现任主席」李慧琼有权召开会议以处理内会事务,特别是急切或重要事务,惹来争议。外聘法律意见认为,自立法会换届选出内会主席后,「内会主席」这个角色就必然存在,新会期主席选出前,上一会期的主席(称「现任主席」,即李慧琼)就无异于内会主席,拥有内会主席一般的权限。

李慧琼作为建制派第一大党民建联的领袖,为何苦于内会选举半年,而束手无策?

把时间调回至中联办、港澳办齐声谴责郭荣铿多次主持内会选举未果之前——跟足《议事规则》行事的郭荣铿主持了十五次内会选举,无一人称其滥权或渎职,建制派更一片寂静。论焦虑,两办未必比建制派更焦虑,因为在新年度立会主席报名之际,李慧琼接受提名续选内会主席,建制无一人出战,另一边泛民则派出22人竞选主席,郭荣铿作为上届内会副主席按理主持选举程序。建制派焦虑的是,李慧琼作为建制派唯一候选人,内委选举提名期已过,若李不选来主持选举,则重要性仅次于立法会大会的内委会主席便会由泛民担任。

内会相安无事,两办高调介入,建制慌乱上前,制造出一场人也是他,鬼也是他的乱局:郭荣铿和李慧琼各为主席,在议事厅发号施令,不堪的是,保安与法律顾问却临场转汰,成为建制的「护旗手」,一同把原本照足程序与规则行事的泛民驱赶出场。

梁君彦愚钝无能,内会事宜不用内部处理,反而外聘法律意见以达到自己想见的目的,视立法会法律意见为无物,再次将内部问题外部化,更引来两办的高调干预,直接撕破《基本法》第22条,宣称对港事务有所谓「监督权」而不受规管。今日的立法会乱序,不是去年《逃犯条例》「阴谋」的翻版,而是中联办与建制派「阳谋」的正式出台,不必忌讳规则的条条框架,直接无视规则——中联办可以赤裸裸的声称自己不是中央人民政府的一部分,建制派也可以随意寻找自己心水的法律意见,操盘议会,另起炉灶。

建制恋战权力、缺乏战略,打破议事规则和传统,不吸取《逃犯条例》教训,给议会再次打开一个缺口,让自己可以龙门任搬。李慧琼夺的权,亦不只是郭荣铿之权,是把立法会的权让渡给西环,中环西环「行埋一齐」,百年香港付之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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