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家庭
外遇有婦之夫,對方老婆開口要錢但沒錢和解,只能等著被告嗎?
雖然小三在本質上令人厭惡,但發生在自己身上時卻是「愛情來了、招架不住」。做壞事遲早有被抓到的一天,就算認為與對方相愛,對方卻早就有家室了,在法律與社會道義上,自己都不是應該出現的那個。
夫妻分居老婆就把孩子帶走,我可以告她嗎?
只要對方以不正當的手段,使孩子脫離您的監護時,就有可能因為侵害到您的親權,並涉及刑事上的責任,即使對方也是孩子的父親或母親,也一樣不得侵害到另一方的監護權。簡單的的說就是,就算他也有監護權,也不得侵害到你的監護權。至於要如何敘述、準備甚麼文件與證據,則需要依照當下情況做判斷,並沒有一定的標準答案。
還沒離婚就離家出走?可以報案嗎?法律上可以提告嗎?
就如剛剛所說,大家都知道收留未成年的小孩可能會違法,但不知道的是,如果別人收留了你的配偶,在刑事上也可能會構成妨害家庭罪,而且如果有意圖猥褻或性行為的話罪刑還會更重。除此之外,外遇本身的行為也會構成民事的侵害配偶權,兩者不衝突,受害者可以兩條都一起告。
侵害配偶權賠償差距有多大?要怎麼證明對方有錯?
許多人自信滿滿帶著證據提告侵害配偶權,最後卻敗訴而歸,問題就是出在不理解法律的邏輯,你可能有先生關心小三的對話紀錄,也有他們的親密合照作為證據,結果因為對方是同事關係,並且辯論中做出合理解釋,最後造成無法斷定外遇的結果...
妨礙家庭的民事求償金額是多少?真的能要到百萬賠償嗎?
通常法院判賠百萬的案例,都是有通姦上床、外遇生子等行為,或是加害者為了息事寧人而接受的百萬賠償、甚至過戶房子等資產來換取離婚或原諒,不過事情往往沒想像中那麼簡單,我們都知道,只要手上的證據不足,對方當然不可能承認,所以想要拿回應有的尊嚴,讓對方付出代價,就得先確定在過往的判決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