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照顧者
共同監護要有什麼條件?覺得共同監護很麻煩可以改單方監護嗎?
有許多夫妻在離婚時,因為遲遲無法決定由誰來擔任監護人,最終決定在協議時妥協,一同擔任孩子的監護人。
監護權重要嗎?監護權判定標準是什麼?
法官在判定監護權時,會考量當下的實務狀況,主要分為三個大方向:「監護的意願與動機」、「監護的能力與支持系統」、「子女的意願及照顧情形」。如果想在這方面得到優勢,重點在於表現出對於擔任監護人有正向的意願跟動機,在經濟、經驗、實際互動等各方面表現出優勢,同時最好能提出對孩子周全的「未來照顧計畫」。
剛出生的小孩監護權怎麼判?其實媽媽並不是穩贏...
不論將嬰兒監護權交給哪一方,通常另一方都不太能接受,即便有探視權的保障,但仍然不是主要照顧者,難免會有被剝奪感,我們會建議雙方可以先找專業律師做免費諮詢,了解共同監護跟單獨監護的差別,以及對親子關係的影響,並且更清楚法律上監護權、探視權、扶養費等更詳細的情況,因為法律規定是一回事…
嬰兒監護權不可能判給爸爸?幼兒從母原則是什麼?
礙於社會上還存在刻板印象,男性爭取監護權仍處於弱勢,即便媽媽本身有重大問題,或是離婚後明顯無法獨自養育,也還是很有可能判給媽媽,因此如果真的交給爸爸比較適合,可能要先了解具體原因,像是女方沒有家庭照顧系統支撐、有過重大精神病史,或是在教養上一胎有過嚴重暴力或尋死紀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