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拒聘原則1 篇文章香港紀事10 月 7 日法律101|大律師甚麼情況下可拒接案件?「不可拒聘原則」背後的理念,是希望大律師能獨立履行職責。不論大眾、法庭甚至他自己有多不贊同他的客人或案件,他都能夠在法庭上代表客人,在法律上保障客人的最大利益。另一方面,律師受聘代表其客人行事,絕不等於贊同客人的行為,案件最終有何判決,應交由法官或陪審團去決定。没有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