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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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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路人是必然的條件(若可以同步伐)

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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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攝於小豆島

從前,你結識一個人,外觀(至少順眼)、性格,都很重要。但總有些人,會發現相處不下去,連做朋友都不可行,後來很多人說到三觀,是指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能不能好好相處,相同的價值觀更是非常重要,即使只是朋友。

簡單點說黃絲不可能選一個藍絲做朋友,除了親人不可挑選,港豬也會漸漸覺得格格不入,有一樣很疏遠的感覺。不過黃的尺很闊,有時會覺得參與遊行活動,有些人還視一張不反對通知書為重要,但明明集會示威是我們的自由,《基本法》原則上寫明了,但在白色恐怖下,不敢去,怕危險。即做有不反對通知書,只是湊個人數,行完即時離開,看到另一邊聚了很多人,怕有危險都不敢向前走近,其實早期的遊行活動,日間大多數時間都很安全。如果是中老年朋友,我明白。年輕而又不算有多大包袱的同輩,我理解,但總覺得可多行多步。
那年我們仍很投入每星期的抗爭活動,出席對我而言是基本,但走到多前,還是每個人對自身可承受的能力作評估。我以為年青人多數都會走得較前,當我發現更多年紀比我小,個子比我小的小女生還在我跟前,我以為我們這些大人,在能承受的範圍內支援也是應該。
當然,我知道這是一廂情願,有人告訴我,他是獨子,父母只有他一個兒子,他不可以出事。我心想,他跟「出事」的距離有十萬八千丈遠。他不敢約我同行,因為我不是那種行完即走,有時我會在現場,即使在行人路,也有路人可觀察的時候,至少不想永遠只在看直播,很多事情只要在現場多留一會,走前多一點點,能了解更多。
最後記得他的一句話:我是不是很無用?
我那時心裡想回應:都幾。
對,我們是同路人,但步伐相差太遠。亦聽過有些情侶因為大家步伐不一大吵一場,你說你黃,但你可不可以多行動一些?自由和民主不會從天而降。我也有朋友從前沒有太關心政治,但在這個非黑即白的時間,過了721,她那個還自稱綠的藍絲老公已嫌煩,不許在家裡說政治,因為還有個小孩,結果她要忍受著,至少我還未聽到她要離婚,但難免有種難如從前的親近。

那些不同步伐的人,如沒有深厚的感情基礎,很容易慢慢疏遠。 當我知道自稱好黃的友人跟近乎港豬的女友,我有種祝福不了的感覺,我直接說:頂得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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