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犯罪後脫產這件事

泡澡的太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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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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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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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鄰偷電法院判賠分期付款

我一直疑惑這類似的事情,新聞也很常見,贏了官司,但犯人脫產,贏的人沒有任何辦法

我一直覺得法律是為了公平正義,至少,是在一定範圍內的公平正義

當法院在複雜的法律程序後,判定對錯之後,發生了這種事(脫產)

法院不應該有一些反制措施嗎?

畢竟這種事並不是發生一兩次,而是很常見

當法律不適用,為什麼不修改?

我個人的想法是強制力下場發揮效用

當犯人脫產,應以提告人的意思為主,判定

是否讓犯人已賠償的金額單位為前提,換算天數來進行剝奪自由來進行懲罰(即入監服刑)

亦或,國家強制犯人工作(提供一些國家需要,但很少人願意做的苦工)由國家給予薪水,一直到償還罰金

這樣就不會有那些刻意脫產的行為發生,就算發生了,上述兩種方法也可以做到嚇阻效用

這是我的想法

實在疑惑,難不成,只要脫產,就可以一皮天下無難事?


CC BY-NC-ND 4.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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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澡的太陽喜歡編輯各種文章,喜歡寫小說,喜歡文字 遨遊於文字中對我是最大的放鬆 可惜沒有足夠的天賦,不能靠文字養活自己 只能在閒暇時默默的書寫 行走於文字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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