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戀的社會思考>照顧小孩要不要給薪水?
如果生養小孩被社會認定是重要且有貢獻的事情,那麼給予照顧者適當的報酬不是很合理嗎?
現代社會因為生活的壓力,經常父母兩人都需要外出工作。這不僅造成生小孩的意願降低,生小孩後因為要同時兼顧工作與照養小孩,對照顧者是相當大的壓力,往往讓父母疲憊不堪,當然在回應小孩的心理需求時會力有未逮。我在思考兒童的成長環境時,深深覺得一個穩定的照顧者是相當重要的,特別是在3歲前。如果可以提供一定的金額給願意全職在家照顧3歲前小孩的父母,讓有意願照顧小孩的父母,不必因為經濟因素,在小孩與工作之間掙扎。這樣在增加生養小孩意願與照顧品質上,都會有蠻大的幫助。
當然,這樣的政策要實施有相當的難度,我試著思考一些可能的問題,歡迎大家一起討論。
Q:小孩是你自己的,為什麼要別人幫你養?
A:首先,將小孩視為個人的所有物的觀念,本身就值得商榷。人口是整個社會的需要,我們無法活在完全不需要他人的狀態。正因為少子化是很大的危機,已經是國安問題,所以政策上需要去鼓勵,希望增加意願。
Q:這是不是又要女性留在家中,無法有屬於自己的生活?
A:這當然不限定是女性照顧,爸爸也可以。這不是強迫,是多一個選擇。
Q:會不會為了領錢生小孩,之後卻不照顧?
A:這當然有可能。但是只為了領錢而去生小孩,相對於後續需要負擔長期的責任,我覺得風險並不高。試想,你自己會為了有一份薪水而去生小孩嗎?任何制度一定會有無法完全涵蓋的問題,不能因為某些難以完全控制的細節而不去做整體有益的事。
Q:因為中斷工作,之後要重回職場有困難?
A:確實,這需要在其他政策上配合。政府需要設計相關的配套措施,讓職涯的連續能夠有保障。
Q:錢從哪裡來?
A:這是所有社會福利都會面臨的最大問題。我不是財政專家,無法提供確實可行的方案。我認為這是選擇的問題,究竟對這個社會而言,什麼是優先需要去解決的問題?一旦你認為它是重要的,就會想辦法去實行。(我自己其實認為「無條件基本收入」才是終極解決方案啦!)
下面就讓大家在評論裡接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