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種叫無大志吧?
學習
大學一年級時,一班同學在課室裡圍圈坐着,清一色都是女學生,心理學系就是這樣,男同學是稀有動物。
一班「新鮮人」初踏大學校園,教授在上課前要我們逐個說說想在大學的三年裡學到甚麼、將來要做個怎樣的人。
90% 的同學回答﹕Critical thinking。
輪到我。
「我只想做個開心嘅人。」我答,只有我一個這樣回答。
大家都想有批判性思考(當然沒錯,的確需要)。
但怎麼好像所有人都比我有智慧、有志向,就只有我一個人很幼稚似的?
但現在回想起來,我仍然是只想做一個開心的人。
如果還有更多,大概是也想做一個會令身邊的人也開心的人,於人有益。
I just want to be a happy person.
戀愛
曾經某年某日早上,他照着鏡子在剃鬚。
我本來坐在梳化上,但看着看着,我走到他身後,從後抱住他的腰,把頭擱在他的肩膊上,在鏡子裡看着他繼續刮鬍子。
他在鏡子裡看着我,忽然停下來,然後說﹕
「我諗幸福嘅感覺應該就係呢種。」
那一刻,我也覺得很幸福,於是再用力地緊抱他一下。
後來,我們都沒有成為對方的幸福。
不過那一刻,我還是記住了,那個我曾經讓一個人感到幸福的一刻。
在得到幸福的渴想之中,我同樣也渴求讓我愛的人感覺到幸福。
我希望世上仍然有人會因為我而感覺到自己幸福。
希望有人因為我而感到幸福。
工作
12 年前的夏天,一個蠻寬敞的會議室,在我眼前的是一排落地玻璃窗,窗外是維多利亞港海景。會議室內,長長的橢圓形木枱,一邊坐一個人,一邊是我,一邊是接見我的部門經理,如果面試成功,她將會是我的直屬上司。
一如既往,我在面試時內心雖然也有點緊張,但表現出來還是率性自然,又帶點隨意。感覺面試過程蠻順利,直至最後,那經理問了我一個問題﹕
「你有無諗過做到 Management?」
無。
這是我心裡即時的答案。
我去面試的職位只不過是一個普通職位,而我從來都沒打算要在工作上打拼甚麼,我心裡面最希望的只是和我心愛的人在一起,幸幸福福地做一個小女人。
不過,這次面試距離第一次見工已有好幾年時間,我已沒有傻傻的在 CV 上寫上嗜好是拍拖,也再沒有在面試中把這種糗事說出來,只是大方得體地應對幾句就算了。
最後,我成功獲聘。
十二年後,離職在即,我竟然也真的做到 Management 的位置。
可能是無心插柳,可能是誤打誤撞,可能是上天安排,反正就是這樣了。
回頭細想,我還是對事業沒有甚麼野心或爭競心。
我也喜歡努力工作,也會盡責任,但工作對我來說主要就是換糧票,其餘是有點學習、有點成長、有點滿足感,僅此而已,我並沒想到要在工作上有甚麼大成就。
說到底,我還是想做一個小女人,開開心心、簡簡單單,而在這份工作之中,我也算是做到了,大部分日子裡我也是開開心心、簡簡單單的做好本分。
(或者更適合做個二世祖?)
開開心心,簡簡單單。
甚麼是成功?
我這種叫無大志吧?
可能是吧!But why not?
在我心裡,從來不覺得成功是要有甚麼成就。
金錢、地位、權力、名譽⋯⋯
其中應該只有金錢是最實際,因為是生活中必需。
我也喜歡錢,我也需要錢,但又沒有很積極地追求,覺得錢重要,卻又肯定不是最重要,有錢的人也不見得一定「成功」。
這當然要看每個人怎樣定義「成功」。
快樂與愛
我有一本手帳。
第一頁我寫到﹕Make Today Count.
這是作為每日生活的提醒﹕別只是數算日子,而是讓每天都活得有價值,不要白白地讓日子流逝。
第二頁我寫到﹕Happiness +Love = Success.
要記住成功的人生並不是金錢、地位、權力、名譽,而是快樂加上愛。
在人生中追求快樂和愛,才是成功的人生,沒有這兩樣東西,即使有再多的財富、有再高的職位、有再大的權力都是枉然。
如果我活得不快樂,一切都枉然。
如果快樂但沒有愛,又都是一場虛空、一場捕風。
我所指的快樂不是吃喝玩樂那一種,是心靈上真的滿心喜悅那種,這個我相信你懂的。
當然享樂也是一種快樂,只要不害人,並無不可,每個人生於世上都該好好享樂,否則上帝也不會造伊甸園給阿當和夏娃。
我所指的愛也不只是男女之情的戀愛,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可以是愛情,也可以是親情、友情,甚或是一份愛心,但總之人生必須要有愛。
在我心裡,我的「成功」就該是這樣。
Don’t count the days, make the days count.
失去也是一種幸運
有些事情要失去過才知道底蘊,太容易得到的東西,一般我們都不會珍惜。
為甚麼?
因為我們是人類啊!都犯賤。
當然,追求快樂和愛是我自小已有的想法,但當經歷過失去快樂和愛,才更明白自己對這兩樣東西是何等的重視。
有時候,失去看似是失敗,但當中所得到的領悟卻又是在平白無事的人生中難以得到的。
如果人生太過順利,也許也淡然無味。
但在失去之中的領悟,未必一定可挽回已失去的人和事。
有些事情如果醒悟得太遲,錯過了的就是錯過了,追悔莫及。
但人生總是被時間推着你向前走,如果盡了力也挽回不了,那就接受失去的事實,在往後的日子裡再牢牢抓緊自己所珍重的事。
我想抓住的就是快樂和愛,你的可能是名譽、地位、金錢、權力、男人、女人、家庭、事業⋯⋯沒有對或錯,都是每個人自己的選擇。
不能割捨快樂
我再不能如從前般為了愛着某人而割捨自己的快樂了。
我不想再這樣。
並不是因為現在沒以前那麼深愛,而是在情感的高山低谷中領悟到愛一個人不該如此,不該用自己全部的快樂去換取些微的愛,真心愛我的人也不會希望我如此。
在愛裡,我們都可以很卑微。
願意付出、願意妥協、願意遷就、願意讓步,甚或犧牲。
但只有平衡的愛才可以長久,長久而快樂。
失衡的愛只能借來一點點時間,但終久還是難以撐下去。
任你再有耐力,可以不快樂地愛一個人多久?
一年?三年?五年?十年?二十年?
如果有這種耐力也不值得慶幸,人生已那麼歲月如流,卻要花上這麼多年月去不快樂,何必呢?地球上明明有 70 億人,總有一個人會讓你愛得輕省一點。
誘惑
愛一個人不應該犧牲自己的快樂。
同樣,快樂的時候,我也不願犧牲我所愛的人。
雖然常說「免除誘惑的最佳方法就是接受它」,但這句話半真也半假。
接受誘惑,當然可以解除誘惑帶來的那種致命性吸引力,但快樂過後付出的代價可能是一個你很愛的人、一段你曾珍重的關係。
凡事都有代價。
也不是說我是聖人,從不受誘惑。
相反,就是我不是聖人,我才知道接受誘惑是要付上代價。
如果付得起代價,又甘心去付上這代價,那就三思而後行吧!
無大志?
話說回頭,我這算是無大志嗎?
可能是吧!
在我的原生家庭中,父母雖然對我有所期望,但沒有要求我有甚麼成就。
學習,用功就可以
小學升中時,選校這種似乎很重要的事,他們由我自己去選擇,我選好了 20 間學校就讓他們看看,也沒有改動甚麼。
中學選科時,祖父母再三強調父親生前在病榻上說過想我做醫生(也不算是甚麼遺願吧?),但媽咪說選科的事由我自己決定,又說我本來就讀文科,不可能讀醫了,而我媽咪對於我選讀文科也沒異議,覺得我自己喜歡又讀得上就可以。
大學選科也沒有左右我的決定。我選了人類學,她說好;我說想改選心理學,她也說好。她也知道我的選擇並沒有考慮將來工作賺錢的問題,但她覺得這就是我自己的事情,就由我自己決定好了。
父母對於我的學業或工作就是這樣,沒特定的要求,只要求我對自己負責,努力讀書,但可以選擇自己喜歡的去讀,沒有任何規範。
但他們可不是不管教不在意我的學業。我整個小學階段,每天媽咪都是坐在我身邊陪我做功課,到中七她還會陪我背書,她也重視我的學習,只是不會控制我的選擇。
金錢,夠用就好了
對於金錢,我沒有太多理財概念,基本上對錢就沒有甚麼概念。
記得中學時總有些同學是比較富有,小康之家吧!至少有自己的房間(香港人就係咁,有間房都唔係必然),而我們一家三口住在二百多尺的公屋單位裡。
我那時還是初中,媽咪問我﹕「有無羨慕啲同學?」
我答﹕「又無乜好羨慕,個個屋企唔同嘅。」
這是老實話,或許有丁點羨慕,但又不是真的好羨慕。
每個家庭都有好和不好的一面吧?我又沒有覺得自己特別窮,衣食住行所需要的,父母都有供應給我,不比別人多,但也沒有特別少,知足就常樂了。
出來工作也一樣,我賺九千時,同學有些賺一萬多元,有些做政府工是二萬九,多我整整兩萬元。有比較,會羨慕,但又無特別地有傷害。
因為我都知道自己性格,不想做的事我就是不想做,我相信賺得更多錢的人,要不是比我有能力,要不是他們有自己的能耐,運氣該是其次吧!人家很努力地應付面試,準備工夫很多,而我就只是隨心而行,還想怎樣?
那些名成利就的成功背後都有別人的努力和能力,如果真的羨慕就自己也盡點力,但既然我想要的人生又不是這一種,就不要太妒忌了。
我可能都是無大志,哈!
除了想做一個有內容的女人,也想做一個小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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