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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布拉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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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指紋

没带手机

阿布拉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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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现有时候把“我”换成“他”,会感觉像是打通了任督二脉。但我也不知道打通任督二脉是什么感觉。

他出门时没想到能跑那么远,没带手机。

每天抱着手机,时时刻刻接受输入。他常觉得,好久没放空了。信息繁杂,塞得脑子鼓胀。想把手机扔下山崖,扔到再也捡不回来的地方。有一次和朋友们去山里玩,朋友的无人机就在够不着的地方坠了机。但那晚,他觉得无人机很可怜,山上有雪,那么冷。所以,他虽然常想,却不常做。手机像是The Ring,起床是它,上厕所是它,刷牙洗脸,甚至做饭洗碗都如影随形。嘴里塞着牙刷,口吐白沫,眼睛还要盯着贴着镜子立在搁板上的手机屏幕。做饭时他听书,跑步时听播客。他斥巨资买的《看理想》,不争分夺秒地汲取怎么够本。BBC World Series每个工作日出一期,经常还跟不上他的节奏。世界那么大,到处兵荒马乱,他不关心怎么行?何况要练听力,世界那么大,他得去看看。还有《不明白播客》,幸亏每周只有一期。他常想,等下去跑步时就不带手机了,想想心事,醒醒脑子,搞不好还能迸发些写作灵感。但出门时不由自主还是拿起手机,打开播客,戴上耳机。BBC很多听不懂,有兴趣的就再听一遍。全世界都在大选,连伊朗都有选举。有天看阿巴斯的《报告》,上世纪七十年代的电影,那时的伊朗,繁华程度震惊了他。他于是想,中国会不会有天也像伊朗一样退化如斯?

然而今天终于摆脱了手机,没有挣扎,没有听到“my precious”的召唤。两手空空,昂首阔步,一身轻松地出了门。

温度不到三十,但湿度大,夏夜并不凉爽,几公里便觉湿透,衣服贴在身上。他低头看,胸腹都鼓着。来来往往的骑友和跑友,有身材很好的,也有和他差不多的。一些光着膀子挥汗如雨的男人,会在擦肩时短暂吸引他的目光。偶尔也会有别的目光在他身上停留,他不知道为什么。灯光明灭,他担心踩到蛇或青蛙。他从没踩到过,他只是见过它们横在路上,对世间险恶一无所知。

他真的在想写作题材,但他什么也没想出来。他觉得有很多东西可写,有很多感觉肿胀在心间,能一吐为快就好了。但不行,他理不出头绪,不知如何开始。他觉得脑子已经不太好了。他想起《尤利西斯》,他记得他曾学乔伊斯写过一篇跑步日记,记下意识的自然流动。他记得那时一切都很顺畅,现在似乎不行了。他随时会卡住,无法继续。他想到脑梗。某天起床突然口眼歪斜,无法把饭送到嘴里,无法说出连贯的话语。那会是什么时候?他想周末带老妈去坐无人驾驶的出租车。开自己的车去运营的区域,再打车。老妈一定会很惊奇,你看伢打么能来!他会告诉老妈,你看最终一切都靠机器,等我老了会有机器人照顾我,不会顶嘴,不会嫌弃我,只会从命,长得和咱们一样的机器人。手表每公里会有轻微震动提示,六公里接近了他原先预定的折返点。那里有座高架桥,通往机场。再过去还有另一座,上行地铁。两座桥之间的路旁,有个很大的荷塘,上次白天经过,荷花星罗棋布。但他感觉不错,他想继续向前。他记得十公里左右会有厕所,他可以在那里上个厕所再折返回去,完成半马。他曾自己跑过很多半马,在没有抖音没有播客的时代,听着《指环王》原声音乐,也听秦腔,或者像今天一样什么都不听。有次冒细雨出门,在路上还碰见个同样冒着雨跑步的男人,他们擦肩而过时互相点头致意,说了加油。他如今很久没和路上的跑友打过招呼了。那次越跑雨越大,他被困在公园里的一个遮阳伞下。他浑身滴水,把上衣脱下来拧干。雨一直不停,他越来越冷,他开始发抖,他冲进雨里,踩着水坑和泥泞跑回家。他那时还戴眼镜,眼镜真是累赘。他记错了,十公里处没有厕所,有个比厕所占地面积大几倍的建筑,黑着灯,关着门。路旁的自动贩售机里灯火明亮,他像飞蛾一样无比渴望冲向那亮光,但他没有手机扫码,不会有饮料下来。他拐进路旁的暗处,在无人的草坪里解决了内急。不远处是那座巨大的单体建筑,像某种外星飞船一样发着幽幽蓝光。

再启动时,他觉得小腿有些发紧。他想到前路漫漫,他挨个过了一下沿途会经过的“地标”。两个戴头盔的年轻人停在桥上喝水,护栏上的灯光明亮,映着他们汗湿的笑脸。有人驶过,片刻后有孩子的声音追来,十几岁的孩子,大叫着爸爸。不远处的路边,喇叭反复播放“豆花凉面矿泉水”。幸亏今晚吃的扎实,没有低血糖,他想。他想像自己挨近老板,不好意思,能不能请你帮我买瓶水,我没带手机,我记个你的微信,回家就转给你钱。他看到短视频里,人家说要用树叶画向饭馆换吃的,有时被拒绝,有时被接受,有些饭馆老板拿到画激动地哭起来,TA以为他是要饭的,不过随便答应,不大情愿地做个好事。他不知道是不是演的,他觉得大多不像。他有时跟着他们哭。他觉得他做不到,脸皮太薄。除非他真的要渴死了要饿死了,像Hurstwood那样。他真惨,他曾经那么意气风发,谁能想到后来冻死在大街上。路旁有共享单车。他累了,想骑车。请人家扫码开车更不可能,谁知道你骑去哪里呢。万一你骑回家藏起来,人家还要背锅。他跑过最后一座桥,才19公里,跑回家也完不成半马,除非绕一下。天色渐晚,路上行人稀少。他从最后一座没有灯的下穿出来时,不远处有响动,他吓得一激灵。他顾不上看,他加速跑过坡,穿过坑洼崎岖的泥路,冲到灯光明亮的柏油路上。他停下来,他看手表,19.5km。他停掉手表,最后500米,他走回家。

他在无人的路上高抬腿踢步,在电梯里靠墙静蹲。他走时没关空调,他进屋时,清凉拥抱了他。他从冰箱里拿出一罐无糖可乐一饮而尽,他长叹一声,拿起手机,坐在地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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