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的知道如何定义“骚扰”“侵犯”和反对“骚扰”“侵犯”吗?
网上写字嘛,求的就是个无拘束,比如这种论调:“炮,既然是自己約的,無論如何,含著淚也要打完。”
只是从法律角度上来说,这种论调完全错误:“No means no!!!”。即便是你自己约的炮,你也有权利在任何时候喊停,只要你明确喊停说不。当然,你说不,不代表对方会尊重你说的不,但是任何违反你意愿的后续打炮都是对你权利的侵犯,极端情况下可以上升到性侵犯,“可能”是刑事犯罪行为。
为什么只是“可能”?因为犯罪行为需要被“界定”,“你说,他/她说”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下,会给界定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如果是你主动约的炮,你说对方犯罪,必须提出更强有力的证据证明你说了“不”,对方的行为是明确违反你意愿的侵权,还要及时完成伤害取证。(录音/录像登场,只是在一些国家地区的法律中,单方的录音录像也不能用作控诉对方的证据。)
都已经是GPT时代了,即使不懂法律,也可以问AI了解个大概。“骚扰”与“侵犯”,“性骚扰”与“性侵犯”是法律用语。
骚扰(Harassment)通常指的是一种持续的、不受欢迎的行为,这些行为可能会对他人造成困扰、不适或恐惧。骚扰可以发生在多种环境中,包括工作场所、学校、家庭或公共场所。法律上,骚扰的形式和定义可能会因管辖区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性骚扰(Sexual Harassment)通常指的是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带有性暗示或性取向的言行。这些行为会造成受害者的不适、尴尬或恐惧。在法律上,性骚扰的定义和界定主要依赖以下几个要素:
不受欢迎:行为是未经对方同意的,并且对方明确或隐含地表示不愿意接受。
性取向:行为带有性暗示或性取向。
影响:行为对受害者造成了负面影响,例如心理压力、工作或学习环境的恶化。
在法律处理中,性骚扰通常包括两个方面:
敌意环境(Hostile Work Environment):指由性骚扰行为导致的敌意或冒犯性的工作环境。
交换条件(Quid Pro Quo):指在工作或学业中,通过性行为或性要求来交换利益或避免不利。
性侵犯(Sexual Assault)是一种更为严重的性犯罪行为,通常指未经同意的性接触或性行为。性侵犯是一种刑事犯罪,涵盖了从性触摸到强奸等多种行为形式。在法律上,性侵犯的定义和界定主要依赖以下几个要素:
未经同意:行为是在对方不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
性接触:行为涉及到身体上的性接触或性侵入。
故意性:行为是故意的,不是意外或误解。
题图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