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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尼斯與K-POP的媒體戰略
■傑尼斯的媒體戰略—他人創造的「真實樣貌」
偶像的基本工作是演唱歌曲、表演舞蹈,然而現在隨著在媒體曝光的機會愈來愈多,除了電視的音樂節目、演唱會外,更多的是綜藝節目、廣播、連續劇、電影、雜誌、網路媒體等多樣的媒體,其中綜藝節目、雜誌訪談、YouTube等影像共享平台等,都是他們展現親密關係、提供「事蹟」的重要媒介。
綜藝節目上,可用視覺影像展現偶像間的友愛關係,不過傑尼斯主要還是用雜誌這個媒介來向粉絲傳遞詳細資訊。特別是在演藝娛樂雜誌、電視情報誌等雜誌中,偶像會訴說工作近況、拍攝後台等「工作上」(On)的花絮,再加上私人領域發生的事、假日從事的活動等「私底下」(Off)的「事蹟」,以及在從事偶像工作時的心情、想法等「真實面貌」,刊載自身相關的狀況。
像是日本代表性的演藝娛樂雜誌《Myojo》,偶像會談論在參與的電視節目中,和其他共同演出的藝人之交流(工作上/On)、平常生活中做了什麼努力、有什麼特別注意的事(私底下/Off),以及自身的原則(真實面貌)等(如〈Sexy Zone 創造我的elements〉,2019年8月號: 81)。透過雜誌這種能刊載詳細資訊的媒體,閱聽人可以從縫隙間看到一般檯面上所無法看到的「真實心聲」的表演。
演藝娛樂雜誌還會透過原創企劃,表演偶像的私人領域空間。常見的企劃有「要是和XX上同一所學校的話」等架空舞台設定,或是「如果團員一起去XX的話」等限定空間設定(如〈傑尼斯「旅行」啟程計畫!夏季尾聲的妄想Trip〉,《Myojo》 2017年10月號: 37-43),這些雜誌刊載的偶像們的發言等內容,都是粉絲找出偶像間「感情好」的重要線索之一(陳,2014)。
陳怡禎,2014,《台灣傑尼斯粉絲研究》,青弓社。如同書名,本書統整了傑尼斯台灣粉絲活動、言行調查等內容。書中考察了粉絲活動如何使用媒體、如何解讀媒體內容。不限於傑尼斯,對大眾文化之粉絲研究的有興趣人來說都值得參考。
同樣地,傑尼斯事務所於2018年3月開設的YouTube官方頻道「傑尼斯Jr.頻道」,也是提供他們表演親密關係性的影像內容的管道。頻道每天以不同的小傑尼斯團體為主題,上傳一支約20分鐘左右的影片,有類似YouTuber的「嘗試做了XX」類型的企劃,也有玩遊戲比賽競爭,或是在贊助廠商協助下出外景等,企劃內容、節目構成有如電視綜藝節目的網路版。
這些影片中不會出現訪問者等工作人員的身影,幾乎都只有傑尼斯偶像出現在鏡頭前,他們甚至會開玩笑、笑倒在一起,給人保證是「真心話」、「真實」的印象,演出他們彼此是可以放寬心、開心相處的關係。
不過必須注意的是,所有的企劃都是在經紀公司或出版社準備好的空間中進行,傑尼斯不會讓偶像直接發布自身近況,總是必須透過經紀公司、出版社等這一層濾紙來提供偶像資訊。換言之,他們的「真實樣貌」明顯是經過縝密的規劃、所創造出的內容。
■K-POP的媒體戰略—自身創造的「真實樣貌」
K-POP偶像也時常登上韓國的演藝娛樂雜誌、時尚雜誌,但內容和日本相異甚大,基本上都是訪談、介紹工作內容、時尚打扮等。
對K-POP而言,描述他們親密關係的重要媒體是網路。韓國的媒體產業原本就特別著眼於網路,其中K-POP不只是各家經紀公司,就連每個偶像團體都可能各自開設數個YouTube頻道。
頻道公開的影片,比起「工作上/On」的內容,更多是電視節目、演唱會、CD封面拍攝時等的休息室花絮的「私底下/Off」場景。像是在日本也很受歡迎的年輕團體ASTRO在YouTube頻道「ASTRO 아스트로」上公開了「ASTRO PLAY」系列、「ASTRO DDOCA」系列,或是自2012年出道以來就多元發展的VIXX,也在YouTube頻道「RealVIXX」中上傳了「VIXX TV」等,都是明顯的例子。
這些影片拍攝了偶像在休息室或拍攝空檔的模樣,可以看到他們放鬆交談、吃飯,展現隨興的樣子。雖然字幕、影像剪輯應該還是都由工作人員來進行,但「私底下/Off」的資訊量遠遠大於傑尼斯。
此外,2015年開設的網路直播平台V LIVE、Instagram直播等,也都是K-POP展現「真實面貌」的重要工具。這些媒體中,偶像會用自己的智慧型手機前置相機(自拍功能)進行直播,拍攝休息室、宿舍,或是工作結束後搭車等場景,因此完全感受不到經紀公司、電視台工作人員等發訊方的存在。
綜觀以上,展現K-POP偶像間的親密關係的媒體空間,一言以蔽之,就是讓「後台」被看見,而且還是由偶像親手表演、提供的資訊。K-POP的影片(特別是直播節目)從影片企劃、製作、到展現出來的模樣都是由偶像本人進行,讓閱聽人認為這就是他們的「真實面貌」,當偶像間進行親密交流時,也會被認為當中的關係性是真實的(粉絲認為正因為感情真的好,才會做出那些親密的舉動),這樣的操作方式,是這類媒體表現的特徵。
是由經紀公司打造媒體空間(傑尼斯)、還是由偶像打造媒體空間(K-POP偶像),兩者的差異也影響到如何用BL來詮釋他們的交流。接下來,就從媒體空間反映出的偶像間關係性的特徵,來解讀這些具有特徵性的表現。
➤為男性偶像文化的「羈絆」而萌
■粉絲的「YAOI」/粉絲同人創作
由前述可知,男性偶像文化和BL具有高度親和性,粉絲輕易就可將之轉化為「YAOI」的創作題材。
YAOI,やおい,是以男男色情為題材的漫畫與小說的俗稱,通常指有描寫性愛的色情作品、二次創作作品。
同人世界中,將實際存在的人物作為YAOI題材的作品稱作「真人同人」(ナマモノ),(英語圈將真人為題材創作的YAOI稱作Real Person Slash,而粉絲的二次創作活動及其作品則稱為粉絲同人創作Fan Fiction;韓國則稱用韓文標示FanFic)來指稱。研究上,也有許多論述是針對女性們如何享受偶像們的關係性、積極將偶像作為萌的對象來討論(古澤 2012;吉光 2012;Nagaike 2012等)。
FanFic:日本在1970年代「少年愛」時期,作者們就已經將QUEEN、澤田研二等自己喜愛的音樂人、演員融入作品中。雜誌《JUNE》也曾以「耽美」來詮釋藝人,《ALLAN》也刊載以藝人為題材的YAOI投稿作品。
古澤夏子,2012,《「個人事物」與想像力》(「個人的なもの」と想像力),勁草書房。
吉光正繪,2018,〈發訊方與粉絲的相互作用—K-POP的女性粉絲文化〉,小川博司、樫田美雄、栗田宣義、好井裕明、三浦耕吉郎編,《新社會學研究》新曜社,38-33。作者吉光從事K-POP及東亞女性粉絲研究多年,本論文彙整了其多年來的研究成果。想要了解女性粉絲活動之文化是如何改變媒體產業、以及其與產業的關係,本文值得一看。
Nagaike, Kazumi, 2012, "Johnny's Idols as Icons: Female Desires to Fantasize and Consume Japanese Media Culture, Patrick W. Galbraith and Jason G. Karlin eds. Idols and Celebrity in Japanese Media Culture,Palgrave Macmillan, 97-112
傑尼斯事務所與粉絲確立了明白的上下關係,事務所直接限制、規範粉絲的支持活動,一旦「違反」規定,甚至會禁止粉絲繼續追星。因此,若被事務所或不喜歡YAOI的粉絲發現在從事YAOI二次創作活動,很可能會妨礙到其他從事二創的粉絲。
此外,為了不造成偶像本人或事務所相關人士的「困擾」,網路、同人誌界的交流中有條不成文的規定:將直接寫出偶像團名、人名視為「禁忌」。除了用特定的隱晦用語來指稱偶像團名,還設定了「J禁」(Johnny’s禁止=不能讓事務所發現)、「P禁」(People禁止=不能讓不喜歡BL的偶像粉絲或一般人發現)、「N禁」(Net禁止=不可在網路媒體流通該同人誌)等各種規則,費心地在網路上「避免被搜尋」,並細心注意不外流二次創作活動或作品、作家本身的資訊(註)。
不限於BL,1999年當時也有人整理了在網路上經營、製作刊載偶像情報網站時的注意事項、規範:麻彌「網站安全講座」
K-POP偶像其實也沒有公開認可粉絲的BL萌、二次創作活動,而粉絲也很少會大方地公開明言表態。不過,K-POP原本在媒體發訊方就展現了各種各樣的BL式內容,可能也是因為這樣的原因,相較於日本的真人同人,韓國對BL萌的自制或BL萌的內容限制也就較為寬鬆(註)。
雖然與BL無關,不過K-POP經紀公司公認粉絲的追星活動一事,並不稀奇。SM Entertainment本身就經營了讓世界各地粉絲針對旗下藝人,進行粉絲創作並投稿、分享的社群平台「Fanbook」,還會在平台上舉行用戶投票選出優秀獎、在首爾特別市的COEX中設置的自家設施「SMTOWN」展示得獎作品等。經紀公司積極納入粉絲對旗下藝人進行的各種二次創作的態度,和傑尼斯大相徑庭。
K-POP的發展遍布全球,東南亞或歐美的粉絲會用英語來撰寫粉絲二創,並發表於網路。像是大型Real Person Slash網站「asian fanfics7」的主要二創題材就是K-POP偶像,且任何人都能免費上去註冊,並可閱讀上面幾乎所有的作品。
此外,K-POP有很多粉絲們組織起偶像支持社團,稱作「Daum Café」(팬카페,粉絲在網路上聚集在一起的場域,稱作café)。只要活動內容不涉及犯罪或加害他人,各經紀公司都不禁止Daum Café的活動。從BL角度支持兩人一組配對的Café,很多都要粉絲傳送私訊給Café經營者,訴說自己有多為此配對而萌,或是必須通過數個測驗,合格後才能進入Café成為會員,並閱覽網站內的內容。
■發現異性戀規範/性別規範的破綻
用BL式凝視來解讀男性偶像文化,相信會有新的發現。而這些新的發現,有可能動搖男性為主體、女性為客體的男性中心主義式異性戀規範、性別規範。男性偶像文化乍看之下,是排除女性的同性友愛空間,但其結構卻有數個破綻。
伊芙.可索夫斯基.賽菊寇闡明的「同性友愛」(Sedgwick 1985=2001)這類恐同與厭女機制,是巧妙排除男同志,同時將女性客體化、邊緣化,才得以成立的男性間羈絆(男性們堅強的友詛、信賴關係)。為什麼要排除男同志?因為男同志可能會成為動搖男性友愛基石的異性戀規範與性別規範之故。男性友愛不僅是將女性排除於羈絆之外,也不容許男性本身具有女性元素。男性與男性持有性關係、男性展現宛如女性的姿態或舉止,都被視為錯誤、不應該的。透過如此這般反覆強化男性中心主義式的異性戀規範與性別規範,男女非對稱性的權力關係得以維持下來(參見第7章)。
接著再來看到傑尼斯或K-POP偶像描繪關係的方式,會發現雖然形式類似同性友愛,但卻有一關鍵性的不同,那就是觀看他們而享樂的女性凝視之存在感,逐漸明顯且明確化。在偶像們描繪親密關係的當下,的確該空間內只有男性,女性的身影被排除在外。然而另一方面,對這些媒體空間提出需求的,卻是女性粉絲。即便萌點被發訊方以「只是妄想」來收尾,但女性們卻在那之中找到了偶像們關係的魅力,並為此而支持(萌上)他們。以BL式解讀偶像間的羈絆,享受他們的玩笑,這讓被視為強韌、強硬的男性主體同性友愛出現了複數的破綻,甚至可能動搖規範本身。
規範的破綻,在媒體的表現中隨處可見,再加上近年透過網路媒體打造的男性偶像文化,偶像與粉絲間已不再只是單行道式的關係。BL式享樂於偶像的女性們的需求,轉動著他們的世界,一再生產出動搖性別規範的內容。正是與BL具有高度親和度的粉絲想像力,建構出現今的男性偶像文化。●(原文於2024-05-01在Openbook官網首度刊載)
BL教科書
BLの教科書
作者:堀亜紀子、守如子編著;藤本由香里、石田美紀、西原麻里、石川優、岩川亞里莎、東園子、木川田朱美、前川直哉、金孝真著
譯者:李雨青
出版:大塊文化
【內容簡介➤】
作者簡介:堀亜紀子、守如子編著
堀亜紀子,1968年生,關西大學等兼任講師、關西大學人權問題研究室兼任研究員。大阪大學研究所人間科學研究科博士前期課程畢業,碩士(人間科學)。
守如子,1972年生。關西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御茶水女子大學研究所人類文化研究科博士課程畢業,博士(社會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