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沒有良知?
這位面目模糊的垃圾會議員說各人有自己的良知,認為和她政治立場相反的人所說的良知是錯的。究竟甚麼是良知(Conscience)?
《孟子》曰:「人之所不學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慮而知者,其良知也。」即良知其實是先天已具備判斷是非與善惡的道德知識,「不慮而知,不學而能」,並且這種道德價值上至聖人、下至凡夫俗子也是人皆有之。
致良知
明朝的王陽明(1472–1529)更以「致良知」來建立他的重要學說:「良知者,心之本體。」他的主張融合了儒、釋、道三家的思想,將良知視為心的本體,而「致良知」乃是恢復心之本體,提倡「良知是虛、功夫是實、知行合一」,藉著生活中的實踐 — — 以此天賦的道德知識和價值成為我們行事為人的準則,達到「致良知」的地步。
「致良知」也就是在生活中充分發揮人心判別是非、辯明天理,努力按照這種天賦的道德知識行事為人,幫助我們為善去惡,使我們的行事為人合乎天理。
一個有良知的人會懂得知恥(做了壞事後知道羞恥)、知愧(做了錯事知道愧疚)和知恩(受人恩惠而知道報答)。這是我們作為人類具備辨別對與錯的能力。因為我們有良知,當我們所作的事不符合我們本身的道德價值觀時,我們會感到自責、內疚或悔恨。同樣眼見別人的言行有違這些社會的道德價值時,我們也會感到憤慨,甚至覺得對方無恥。
被私慾埋沒的良知
每個人雖然具備良知,然而我們的社會卻又無法單憑個人的良知來維持社會的道德水平。我們會因著個人私慾而蒙蔽了內在的良知。我們這份良知也很容易受到外界的事物影響,例如我們眼見別人受到無理的攻擊,我們可能因為擔心自己挺身而出而同時受到攻擊,或是利益受損,結果我們選擇閉口不言,甚至視而不見。
特別是當涉及的權力和利益越大,我們面對這種私利的引誘也就越大,我們更不願意秉行良善的心行事為人。並且若是社會的制度並不鼓勵我們挺身而出按良心行事,我們只會選擇明哲保身,因為我們擔心會受到牽連,明明原告變了被告,甚至我們為了保護自己而認為其他人的良知是錯的,因為我們已被權力和利益蒙閉了思想而麻木了個人的良知。
到此我們已不能期望單憑個人的良知可以喚醒那些面目模糊、沒有良知的香港人,因為他們再沒有更大的誘因改變自己的立場,抵抗權力和利益的引誘。我們要求要單靠個人時刻儆醒而遠離惡事來趨於善良是沒可能的,因為我們已有私慾和貪念。唯有建立一種合理賞善罰惡的社會制度,才能把個人的惡念規限化,因為我們知道任何人也要接受這些社會制度而規範,也沒有一人可以例外。
只是我們若是身處一個近乎人治的社會,一切只按那位唯一的當權者對事情作出判斷,跟隨的人只會趨炎附勢、助紂為虐,甚至站在有違社會大眾利益的立場那邊,繼續維護專制的極權,因為這是可以保護自己的權力和利益的唯一方法。結果越是接近權力的人也就得到最大的保障,也讓社會形成了巨大的利益集團,彼此因為私利而勾結,甚至在權力制度中不斷地爭競,也對整體社會造成沒有效益的社會耗費。
良心的呼喚
過去的香港曾經相對地有一個較公平的社會制度,人人也在完善的法制和自由的社會中公平地生活。然而自從主權移交以來,這個制度已逐漸被轉化成為一個由中共完全操控的管治新模式。手握大權的黨、官、商不斷搾取香港的經濟利益,同時打壓著香港人原有的政治權利和自由,我們只有在社會夾縫中存活下去。
面對極權的打壓,不少人已經因為生活而不敢再為社會發聲,然而我們真的就讓這份良心的呼喚被埋沒下去?結果我們也慢慢變成了這些面目模糊、埋沒良知的香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