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則鳴:社運中的理性與情感 - 評論

黃沐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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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不平則鳴:社運中的理性與情感」講座文稿
評論:周保松教授 (香港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副教授)

現在我對幾位講者提出的三個不同的問題,做一些回應。第一個我先回應王邦華的討論,他討論的主題是黃色經濟圈。我想這個對香港的朋友來說,不用多解釋。黃色經濟圈在過去一年的社運中是很重要的議題,尤其在2019年11月份之後。王邦華關注的核心議題是,黃色經濟圈這個idea或者行為本身是否合理。為何這個問題值得留意?因為香港是個高度發展的資本主義社會,當我們進行消費時,很少基於政治理由消費。你去一家餐廳吃飯,會問東西好不好吃、性價比高不高,但很少人會考慮老板的政治立場是否跟我一致,我的消費行為背後是否有政治意涵。這個在香港是相當新的東西,雖然之前不是沒有。除了王邦華剛才提到的道德消費和公平貿易外,比如有些酒樓會提供魚翅,而有些顧客在道德上不能接受將鯊魚翅用於烹飪,就不會選擇這些酒樓。但我想在大部分情況下,政治作為消費的考慮或抗爭的手段,在香港是個新的現象。所以它引申出來的問題值得我們深思。

王邦華剛才講述了兩個問題。一個是基於什麼理由,滿足什麼條件下,政治消費(我把黃色經濟圈理解為一種政治消費)在道德上是說得過去的。邦華列了幾點他的看法,例如說基於好的價值觀、普世價值等。他認為黃色消費是個有效的手段,達到實現民主等目的。邦華想展開這樣的論證,這是他在考慮黃色經濟圈時第一個要處理的問題。第二點是他對於黃色經濟提出了兩個很重要的特點:一是透明性transparency,二是合比例性 pro-proportionally。

我想就邦華的上述想法,提出兩個問題,供他和各位朋友思考。第一,大家都希望香港成為民主政體。過去那麼多年的實踐,香港人會把它視為民主運動。這個民主運動是希望香港成為一個民主社會,而民主社會一個重要原則是尊重每個人的自由選擇。民主的背後有兩個很重要的理念,一個是平等,一個是自主性。平等體現在一人一票,自主性體現在每個人的選擇都能得到尊重。如果民主代表著所有公民都享有平等的權利且享有自由選擇的話,這就意味著社會中不同人擁有不同政治信念是合理的。也就是說,我們接受社會中不同的人支持不同的政黨。我們應該尊重不同人有不同政治立場。這是我們對民主的基本想法。

那我想提出一點質疑。如果現實社會政治立場的多元性是我們所接受的,那不同店鋪的老板有不同的政治立場,而這些店鋪本身沒有political power,同時也不是政府的一部分,那為什麼我們可以基於自身的政治立場去區分對待不同店鋪,甚至去杯葛一部分店鋪呢?基於政治立場作為消費準則,鼓勵他人做類似的行為,甚至譴責因為政治立場不同而消費藍店的人,這個跟民主的精神是不是有個內在張力?我覺得支持黃色經濟圈的朋友,有需要考慮這一點。

第二個問題牽涉到正義的justification的程度問題。王邦華剛才提到(黃色經濟圈)要滿足透明性和合比例性的要求。那我的問題很簡單,誰來做評判?因為合不合比例,哪些店是黃哪些不是,需要一個標準或權威來決定,否則會導致很多錯誤的判斷,甚至會產生各種各樣的爭端。在這個過程中,誰是決定透明性和合比例性的權威?這個權威又是怎麼產生的呢?權威本身又是否符合民主的要求?我覺得這點要認真考慮,因為如果我們追求民主,而民主背後的精神是互相尊重的話,我們要如何處理這個權威的問題?

接下來轉到對沐恩的回應。這部分我想多說一點,因為對這個問題我感受很深,自己也經常思考。沐恩說的是很多香港人現在感到受苦,有一種絕望情緒,而我們該如何面對這種情緒。基於這一點,他做了一個結構性的分析,引用了Viktor Frankl的說法,絕望等於苦難減去意義(Despair=Suffering-Meaning)。這是他第一個分析的框架。

他的第二部分阐述是關於如何處理這種絕望感,他提出「命運共同體」的概念,再引出個人情緒與公共情緒的對立。沐恩似乎想說,如果我們不要將個人的絕望看作一個單獨的事件,將個體的抗爭行動放在「命運共同體」這個集體性的努力(collective exercise)當中,可能會讓人看到抗爭的意義:即使抗爭要付出很大代價而且沒有短期收獲,但因為看到自己處在一個集體中,就會感受到意義。是故即使你受苦,也是有意義的。因為有意義,就能擺脫絕望感。沐恩似乎想說,因為意義的存在,苦難不至於讓人絕望。

剛才是對沐恩的觀點做了一些總結。我想先談談這個公式:絕望等於苦難減去意義(Despair=Suffering-Meaning),我有兩個想法。第一個想法是,什麼是suffering。suffering在中文的意思就是受苦。它可以是肉體的或精神的痛苦,也可以指經濟上的苦難或政治上的苦難,總之就是一個很不好的狀態。Suffering本身是個 evaluative的概念。什麼事情對你來說感到受苦?這需要一個道德框架來為suffering賦予意義(make sense)。suffering有兩個層面的含義:一個是身體性的,比如我打你一下,你感到很痛。另一個是政治上或精神上的,它不是身體性的,牽涉到價值評價。例如港府昨天DQ12個人,我想很多人感到很痛苦,但有另一部分人卻覺得沒什麼甚至拍手稱快。「DQ12個人讓我痛苦」,其實是預設了一個道德框架,例如每個人都應該享有平等的政治權利,政治權利不因為政治立場被剝奪等。構建suffering本身需要一個道德框架,它可以幫助我們理解為什麼會感到受苦。

接下來講意義。沐恩剛才引用Frankl的說法,Suffering本身不是最痛苦的,也不是直接讓你絕望的東西。如果你有意義的話,也不會感到那麼絕望。意義這個詞或者用另一個說法大家更容易理解,就是希望。雖然我們現在在香港承受著很多壓迫,感到很痛苦,但我們不一定因此而感到絕望,只要你覺得所受的苦是有價值的,或者它能在將來給你帶來更好的前途,它是我們通向美好未來所必須付出的代價。所以我想問的是,什麼使我們覺得行動是有意義、有希望的呢?沐恩似乎想說,如果只從個體出發,很難有希望,所以要將個體放在一個更大的「命運共同體」中,將小我放在一個大的香港人的認同中,那就找到行動的意義了。這是一條路,在很多政治動議中,都能看到這樣的論述。我完全理解。這種論述尤其在民族主義、愛國主義、社群主義的討論中經常出現:有一個大的政治社群的想象,然後將個體放進這個想象,從而找到存在的意義。

接下來我想提供另一個可能性,就是不用接受這種大我的論述,而是回到個人。我是香港人,現在我參與社會抗爭,有沒有其他方法讓我不要那麼絕望?接下來我想提供幾個可能性alternative供大家思考。

第一個是,我們經常感到絕望,是因為覺得做的事沒用。用香港人喜歡的說法,就是「離地(不切實際)」。之所以絕望,是因為覺得所做的事沒有立刻給世界帶來任何改變。在過去一年,我們會經常聽到「end game」,「終極一戰」,「如果這次輸了,香港就沉淪啦」等等。在政治運動中,有人會用一些絕望式的語言,令人覺得社會抗爭是0或100的過程。我想回應的是,如果我們一開始設定的目標,是抗爭要立刻看到成效,一勞永逸地解決所有政治問題的話,那我們一定很容易有極強的無力感,很容易會絕望。因為看回歷史,絕大多數的社會抗爭,幾乎沒有一個國家、沒有一個社會運動是可以一蹴而就的。無論是台湾、韓國、南非的民主運動,還是美國的黑人民權運動,都需要很長時間,很多代人,一步一步地走,甚至要付出很大代價,才能看到一些成果。我們的絕望感,很多時候是來自於我們對什麼是有用的不切實際的想象,因為你設定了一個沒法完成的過高的目標,因此令自己處於一個很無力狀態。

反過來,不這樣的話,可以怎樣?

我的想法是,不妨謙卑一些,因為我們看到每個人在社會運動中都有自己的角色。例如我們今晚在這裏做一場講座,又或記者用心做一篇報道,都不是一無所獲或沒有意義。如果不設定一個那麼高的目標,那麼任何當下的努力,都是在完成(archieve)一些東西。今晚我們聊了三個小時後,你會覺得毫無意義嗎?我想不會。 每一位來到這裏的人,應該會覺得這樣的思想討論是有意義的,因為可以幫助我們想清楚一些問題。而且這種公共參與本身,也是很有價值的。如果我們抱著這種想法,也許就可以回應沐恩提及的絕望感。我們不一定要把自己納入一個更宏大的命運共同體,而是在每一天具體的行動中看到實實在在的改變。

第二點,如果要令自己不絕望,我們需要為自己找一些支持。支持不是抽象的,不一定要找一個抽象的命運共同體。在抗爭中為了讓自己不那麼孤單,承受那麼多無力感,我們要學會在身邊找一些志同道合的人。群體聯結的力量不是那麼抽象,而是實實在在在我們身邊的朋友。我們不要單打獨鬥,不要孤身作戰,不要覺得這個世界只有自己。這場運動有200萬人參與,其實身邊有很多跟你類似的人,只是可能你不認識。共同體可以從身邊做起,而不須想象一個大的命運共同體。

第三個我給大家的建議,是我們需要有足夠的歷史感。無力感有時來自於對歷史沒有足夠的認識,對有些事情有過度的期望,看不到人類歷史發展過程中,社會變遷和政治轉型往往需要很長一段時間。社會結構的轉變、人的意識的轉變,都需要很長時間。對香港歷史、中國近代史及其他國家的社會抗爭史有足夠的認識後,我們會看到香港面對的情況,並非獨一無二、未曾出現過。現在中國內地的民運人士,他們的處境就比我們艱難得多。

最後一點,是我非常個人的體會。去年我出了一本書,叫做《我們的黃金時代》。在那本書中我認為,雖然有很多人覺得這是我們的黑暗時代,但如果從另一個角度看,香港從1840年開埠到現在,香港人過著怎樣的生活?實踐著什麼樣的價值?我們的自主意識有多強?過去這一年,香港人經歷的一切,其實是一種自我實現self-realization。我們追求自由和人的尊嚴。我們不再當自己是純粹的經濟動物。過去這一年,香港人經歷了新的香港,每個人都在經歷自我轉型。即使在現在如此艱難的時候,我們依然在實踐一些重要的價值。而那些價值我們而言,是人之為人很重要的東西。一方面,我不否認我們在受苦,但在受苦中我們看到自己在實踐一些很重要的東西,整個社群經歷一些很重要的轉型。而這些無論對於個體還是整個社群,都很有價值。所以我們不必過於悲觀,而可以視為對我們的人生考驗。在這個考驗過程中,如同家威所說,我們成為一個good person/citizen。

總結一下。剛才我想回應的是如何走出絕望狀態?我給了四條出路:對「什麼是有用的理解」;怎樣從身邊出發找到同路人構建群體感;如何有歷史意識並從中理清自己或者香港在歷史中的位置;我們在追求什麼樣的價值,而這些價值對個人實現和社群完善為什麼那麼重要。

接下來回應家威。家威回應的一個基本問題是:在一個不公義的社會裏,我們是否還可以講公民德性?公民翻譯作英文是citizenship,它跟human being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因為citizenship是個政治概念,公民是一種政治身份。而政治身份預設了我們生活在一個國家、一個政治共同體裏面。這是第一點。第二點,既然這是一個政治概念,公民就具有公民德性。而這預設了我們作為公民享有基本權利,同時要承擔義務,例如交稅、奉公守法等。

回到家威的問題。很明顯香港現在是個不公義的社會。既無自由,自由被剝奪,法治也受到很大威脅。這個不正義的社會,對香港人有各種各樣的要求。根據香港政府,只有滿足那些要求,你才是一個合法的香港公民。很明顯很多香港人不接受。當我們不接受香港政府加諸於我們身上的好公民的定義時,這意味著我們有超越現有體制的好公民的理念,比如說公民抗命的精神。公民抗命不是不做好公民,而是想成為更加好的公民。而更好的公民意味著我們有對理想政體、更加正義的政治制度的想象。基於這個想象,我們有一個好的公民的定義。然後我們用這個定義去批判既有制度,並對自己的公民實踐重新定義。所以我們完全可以有第二種忠誠。我們可以有自己心目中對於愛國的定義,對於好公民的定義,然後去批判既有制度。

所以在一個不公義的社會,當談公民德性時,我們必須要有對公民、對正義社會的想象。根據那個想象,我們有一個對於好公民的理解。在這個框架下,我們就可以在這個不公義的社會中進行公民抗爭和公民實踐。而公民抗爭中的「公民」,不是由既有的當權者、既有的遊戲規則來制定的。在不正義的社會,我們依然可以做一個好公民,依然可以實踐公民德性。但這個德性是有批判性的,有合理的道德精神,而不是由當權者強加的。其實今天的香港,有許多人正在實踐這種精神,只是我們沒有做過區分。

CC BY-NC-ND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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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沐恩香港恒生大學社會科學系副教授,研究公共情緒哲學,著有《情動於中》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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