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樸」劏房|團體建議提供過渡性租金津貼 盼官員落區與劏房户對話
文|集誌社記者
《施政報告》提出立法規管劏房,寬限期後業主將不合標準的劏房出租要負刑責,單位亦會被取締,而合規的將改稱「簡樸房」。政府昨(20日)稱最快 2026 年底向未登記的劏房業主執法。有租住工廈劏房的住户擔心單位被取締後,難負擔合規「簡樸房」的租金;有關注劏房的團體則稱受影響的人數將比政府預計的多,建議當局在諮詢期間派員落區與劏房户對話,並為劏房被取締的住戶提供原區安置及租金津貼。
新例將就劏房面積、通風等設立標準,包括面積不少於八平方米(約 86 呎)、要有獨立窗戶、獨立廁所等。當局預計現時約 11 萬劏房戶,有三成劏房住戶會受影響。現時以每月 2900 元租住工廈劏房的譚先生稱,因單位本身不合法,故即使規格符合「簡樸房」標準,亦料將被取締。他表示,自己已經退休,沒有收入,擔心住所被取締後,難以負擔租金較高的單位,望政府能提供租金津貼、並在原區提供其他住所安置。
料改裝單位成本轉嫁租客
葵涌劏房街坊會成員潘詠珊指,業主料將改裝單位的成本轉嫁至租客,未來不能負擔高昂租金的劏房住戶就只能租住環境更惡劣的住所,「唔通由得佢哋去租床位?」她促請當局在取締劏房時,需同步訂立起始租金,才能保障居民不致「越住越差」。
組織另一成員戴朗達指,政府預計未能符合「簡樸房」條件,而被取締的單位僅屬少數,惟部分符合條件的劏房,會因同單位內其他單位需作裝修,而令住客要全數遷出,認為受影響的居民數目會超出當局預期,促政府為受影響住戶提供六個月的過渡性租金津貼。組織建議政府考慮將各區「較不受歡迎的公屋空置單位」作安置選項,又籲當局在年底諮詢期期間,派員落區與劏房户對話,以了解他們的訴求。
最快可2026年底、2027年初執法
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上星期於記者會表示,最快 2026 年第四季至 2027 年第二季「按實際情况決定執法時機」。惟身兼工作組副組長的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昨在出席電台節目時則表示,若社會認為劏房登記期一年已足夠,最快可以在2026年底、2027年初執法。
工作組組長、副財政司長黃偉綸在同一節目表示,寬限期結束後,即 2028 或 2029 年,倘有住戶因執法行動而需搬遷,政府屆時有方法處理,符合公屋資格的住戶可上公屋,不符合公屋資格者可選擇「簡樸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