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政大銅象看轉型正義在台灣:社運和制度之間的斷續均衡
在今年(2019)初,政治大的學蔣中正銅象被人遭數名大學生鋸斷,並且發表聲明〈威權歹物膏膏纏 轉型正義袂使等〉聲明,希望校方徹底清除校內威權象徵,並要求社會正視獨裁歷史。在台灣,大約每年幾個紀念日(例如:228、1010、中正誔辰……等)前後都會發生類似事件,大多是以此種行為表達去除威權象徵的訴求,這次事件不同之處在於屬於官方的「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在半日內發表了聲明:
一、 處理威權象徵,是促轉會的法定職責,實踐轉型正義,更是國家的責任,然而,我國民主轉型迄今已逾三十年,國家卻遲至去年才成立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開始系統性推動轉型正義工程,回應民間早已覺醒的轉型正義籲求。惟轉型正義的工作經緯萬端,卻須與時間賽跑,更有賴公民社會的共識與支持。本會自成立以來,固戮力執行這項重要任務,但仍須與不同意見對話,方能提出處理威權象徵之妥適方案,須費時日。因此有年輕學子及民眾,因感轉型正義工程之急迫,自行除去或毀壞威權象徵,以行動發聲。本會可以理解此類象徵性言論,但深感遺憾。
二、此外,本會認為,與此類似各式破壞歷史象徵行動也常見於媒體,他們不能視為單一事件,必須藉此全面反省台灣轉型正義如何落實的課題。無論持何種立場,轉型正義工作必須面對台灣社會分歧歷史記憶的深層問題,而這類激烈行動則難以觸及這個深層結構,反而可能招致不同立場的報復行為,造成惡性循環,對推動轉型正義的進程難有實益。對此,本會責無旁貸,將本於職權陸續與相關主管機關協商各式處置方案,但過程中最重要的仍是鼓勵社會對話、帶動討論、廣納各方意見。
三、政治大學在去年透過校內民主程序,經校務會議決議遷移校園內一座蔣中正銅像,台中教育大學也循相同模式處理,中山大學則透過師生投票方式,決定搬遷銅像。目前全台公共空間的蔣介石塑像有1053個,扣除慈湖的277個,還有776個分散在全台灣,校園內就有513個,占了66%,促轉會鼓勵各校師生透過校內民主程序,不論是投票、召開公聽會或校務會議提案等各種管道,以理性思辨的方式,促成對校園內威權象徵之反思與定位的再思考,促轉會也將本於職責,促進這類議題能持續獲得社會更廣泛的討論。
以最簡單的話來說,促轉會的聲明立基在,希望社會各界(包含會參與此種行動的學生)能信任促轉會的任務和工作,以社會對話來代替激烈行動。個人覺得促轉會的聲明「還可以接受」,這個判讀大概很和理非非,但身為一個公行人,我可以理解聲明會寫成這樣「保守」,不夠激進,和事件看似沒有對話,也無法保障事件行為人,是因促轉會目前的組識權責所形成的限制:
第一,它雖然是二級獨立機關,但它不是轉型正義的「執行單位」,而是進行轉型正義的「促進」任務,這是很多人忽略的一點。目前轉型正義所有工作的「執行」部分,需要政府其他機關加以配合。也就是說執行力是散落在各部門的權責裡,轉正的在各種議題上的最後方案也不是由促轉會自己單獨生產出來,而是由促轉會提出原則性的看法後,讓相關的權責機關產生方案。
第二,某些保守的單位會間接的抗拒促轉會的規劃和推動,或直接採反對立場。這個部分直觀起來可以解釋為保守和黨國心態的制度遺緒,但可能遠比這複雜。公務機關是一種對自身本位很敏感的組織,在這過程裡除了「單純的反對」這種態度之外,還有需要時間討論不同方案,甚至彼此對議題認知差異的部分需要處理,例如討論到中正廟存廢問題,儘管文化部也認為要轉型,但在執行上的立場很難把其單純視為必須要去除的物質資產,至少基於本職會思考文化資產層面的利用和社會影響。若以單純去除威權象徵和不義遺址的想像上,中正廟是要變平地的,但實際執行的方案還是需要文化部和公聽程序,這也間接說明了,促轉會的工作需要和其他政府部門高度的協調和合作。這類例子也是聲明第一部分中提到的「但仍須與不同意見對話,方能提出處理威權象徵之妥適方案,須費時日」的部分。
第三,聲明中第三點,有一點變相承認受限於目前的能力和資源,「某些部門」或「某些層級」和「某些領域」是目前促轉會伸不進去或難以協調的地方,故要依賴外生的、對於組織而言適切的促進方法來施加影響力。(尤其是一些對於轉正超敏感的部門:例如國安局、調查局、或是還深埋在不同情治機關,手上還持有不少檔案的KMT附屬單位)
因為社運和制度內兩邊對執行的意義、想像和目的的落差在於,民間鋸像或破壞威權象徵,作為象徵性的代為執行,作為社會運動策略有時會有偶然的效果,例如有激進的社會行動者會相信自身的行動始終會湊效,而管理部門有可能會嫌著麻煩不如早點發動會議和行動程序,順水推舟的移掉。在這種例子中,破壞行動對轉型正義需要的結果而言,會是一種必要條件之一,但不是充分條件,並且這種結果若是產生,有可能和促轉會一點關係也沒有,那麼促轉會借此形成「執行」和「推動」的功能就毫無意義。
制度內設立轉型正義的工作機關,並不代表就此一帆風順。例如同在行政院內,促轉會和文化部姑且都算良識派,彼此尚且需要近兩年的協調,才對於中正紀念堂的轉型原則在2018年底有初步的共識。而原本對於轉正會有一些再考慮甚至是抱持偏見的部門,要取得合作更加不易。而制度內外的若沒經過協調,對執行的認知落差會更大。
轉型正義的議題複雜,援引其他國家的作法固然是種參考,但由於這類參考,我們也有可能誤讀或不明白其執行方法的內在動機和邏輯,並且目前援引的部分有很多是被認為「實際成功」的經驗,但這些經驗中的限制,例如德國所採用的轉正方案是基於其對於物質的消滅和歷史記憶之間的辯證,運用在不同事件上有不同的結果;某些進行中的課題需要時間,而且可能是需要促轉會數年的全心投入(例如要如何整理、循證調查和保存,如何建立一套可信的工作原則,而亦要讓社會信任,並且支持,這些是促轉會目前工作最重要的基礎),或是失敗的經驗也常被忽略,這些經驗和促轉會目前面臨處境的共通性:例如跨部門協調的困難,集體一致行動的困難,甚至有可能轉型正義本身也要反思「集體一致行動」(例如,各種不同的受害者的經驗是否適合統一處理),或是找出適合讓各部門朝共同目標前進,但執行上各有自主的方法。
最後想講,轉型正義目前台灣的政治氣氛下,很難作為處於首要考量的政策議題之中,或是因此述原因,執行優先序往往未被放在前幾位。政大事件,或是日後的類似事件可以是一個契機,社運不見得要與制度內的工作者對立,制度內的轉型正義也可以有空間來和社運形成聯盟。除了一個官方機構進行基礎工作,或許更需要的是,社運和制度內的行動者之間形成的社會網路,讓轉型正義本身在不同層次的議題,或難題上,能以公共討論擴大成為未來解除限制和難題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