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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永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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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应该在一切公共领域驳斥同性恋,跨性别(LGBTQ+)主张的理念?

袁永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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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近一次讲课,主旨之一是有必要在公共领域,即学术,教育,社会,媒体,出版,政治等公有领域公开反对敌基督的LGBTQ+的理念。有听众表示怀疑,大意是你要是反对同性恋,同性恋会受伤,然后就“阻碍”了传福音,不如去爱他们,善待他们。又说同性恋只是罪的一种,异性恋之间的淫乱行为也不能接受。笔者遂发此文公开反对同性恋,跨性别。


问:为什么有必要在一切公共领域反对LGBTQ+的理念?

答:简单来说,LGBTQ+是与传统的男女的双性性别以及基于此异性恋争锋相对的理念。在性别认同上,它主张并教导人赞同男女双性以外的性别,跨性别,变性等即由此而来;在性别恋爱上,它主张并教导人赞同男女异性恋之外的一切恋爱关系和性行为,即同性恋,双性恋等。其中L特指女同性恋(lesbian),G特指男同性恋(Gay),B特指双性恋(bisexual),Q特指性别认同或恋爱关系上(显然是传统男女双性和异性恋之外的)的特例(Queer)。这个条目还在增加,但它的主旨就是要与在传统的男女双性和基于此的异性恋中拓展一片空间。

就目前的局势而言,它做到了,并且很成功。在欧美,它受到政权的欢迎(尤其是左派,比如,同性婚姻合法化是典型案例,2022年1月芬兰起诉圣经价值观的案例),霸占着主流媒体资源,主导着学术方向,控制着公共教育体系(其理念已经渗透进小学至少三年级,甚至以下),大量财团和资金也纷纷加入他们的阵营。在美国,它更是以政治正确之名横行天下。据笔者在美国工作的一些朋友透露,人不能在工作场所攻击它,反对它,若是如此就被贴上“政治不正确”的标签,被辞职,甚至找不到工作。人也不能在媒体公开反对它,否则会遭到禁言被封;人也不能在学术杂志上发表反对它的观点,因为你很可能会发现,你根本出版不了。总之,它如今霸占了一切公共领域,是十足的主流思潮,这股风“势不可挡”,已近吹入台湾,吹入东南亚,马上会吹入全世界。

而教会在面对它时,要么夹道欢迎(笔者开车见过不少挂着彩虹旗的教会的了),甚至支持同性恋牧师;要么静默不言;公开反对的实在太少。因为,可以预见的,只要公开反对,就会遭到逼迫。

因此,笔者极少见到教会公开发文反对它的,只听见牧者讲道中隐晦反对它。教会退出了一切公共领域已成事实(具体请参见笔者专文:我为何要坚持做学术与教育),实在可悲,求主怜悯。

LGBTQ+的理念已成主流,几乎“垄断”了公共领域的一切资源。笔者限于自己的短浅的见识,极少听到有学者,政客,主流媒体,教会,世俗大学(甚至神学院),教育家公开驳斥它。

沉默啊,沉默,不在沉默中灭亡,就在沉默中爆发。笔者当然是主张爆发的,否则教会在主面前就如同娼妇,是卖给罪了,是不会讨主喜欢的。现在真正的问题不是要爱他们,而是没有人公开地在公共领域反对他们所主张的理念。其结果是,我们努力传福音,教会的青年人还是迅速流失,我们在家把圣经的道理教导孩子,孩子一转头就从学校和媒体找到截然相反的教导。

LGBTQ+所主张的理念和思潮使当今的世代成了“土浅石头地”,使我们传福音的果效迅速流失,因为我们自己退出了这片公共领域的属灵战场。因此,站在公共领域的层面,我们必须反对它,我们要竭力扼制它独占垄断这个公共领域的“市场”。

我们发声在公共领域反对它,不仅是基于神所设立的婚姻家庭观念的教导,也是基于“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当然包括公共领域),如同行在天上”的教导。

现在,有人质疑要不要公开反对它,是不是会让他们受到伤害,这真是个笑话;就像有人说我们应该把毒蝎子抱在怀里,如果不抱的话,这只毒蝎子会受到伤害一般。爱里面是含着公义的,爱并不等于纵容,也不等于妥协。没有公义的爱是溺爱。神的话是公义的,是圣洁的,是轻慢不得的。若有人拿出神的话摆事实,讲道理,指出一个群体的理念不符合圣经的教导,让他们可以站在另一个角度来看待性和性别的问题,这就是让明光照在黑暗里了。要知道光不是放在斗底下(即仅限于教会里,私人团体),而是放在灯台上(即公共领域)。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难道非得在城外面放一层云雾(即保持沉默),让别人看不见城的样子吗?

问:若同性恋出现在教会,我们当如何给他们传福音?

答:这里将处理个体性传福音的问题,以跟上一个在公共领域驳斥敌基督的思想理念做个区别。

正如耶稣所言,健康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路5:31)。自亚当堕落以来,就没有一个健康的人,因我们都是病人,都犯了罪,匮缺了神的荣耀。耶稣又说:“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

一个生病的人若把自己的病藏着掖着,甚至认为自己没病,那么医生也无法给他医治。照样,病人进入教会这所医院(有耶稣基督,这世界的医生主治,没有治不了的),需要告知自己病情,并且愿意接受治疗(即悔改)才能得到医治。教会只能救悔改的人,对于不悔改者,我们为他们祷告,但不与他们同流合污,这是嫁给基督的童女应当持守的贞洁。

因此,同性恋来了不必大惊小怪,他若认自己是同性恋,我们就指出同性恋也属于淫乱,是罪,需要他悔改即可。他若不认自己的罪,那教会就不能为他施洗,但可以为他祷告,关心他,让他加入教会的各种查经小组,集体活动和教会礼仪中。在这种情况下,倘若我们在公共领域已经有牧者或基督徒学者的讲座或书籍出版,就可以推荐他自己看;平信徒本身不用对此发表太多意见,要问起,就跟他说,我赞同某某牧师或学者的观点即可,或者简单地说,基督教认为同性恋属于淫乱,也是罪,要受洗加入教会需要悔改(每个人的罪不一样,也不必把同性恋看得跟其他的罪有多大不同)。倘若我们在公共领域没有这样的讲座和书籍出版,笔者建议平信徒把这种问题交给教会牧者来处理,平时交往尽量避免跟他谈及这个话题。

针对同性恋来教会的人,笔者不建议教会的平信徒或牧者参加任何LGBTQ+组织的任何活动,而是相反,建议他们来教会,参加教会和小组的活动。此外,由于性和性别上的认同问题,笔者不建议教会平信徒(尤其是单身的)跟他们单独交往,免得落入试探中,他若要单独咨询,建议他找教会的牧者,或者已婚的,灵性较为成熟的小组组长。即便如此,安排的见面地点也应该是在公共场合,或者至少可以让第三者看到的地方(比如,在一个通体玻璃门窗的房间,隔壁有小组活动等)。

神所设立的婚姻家庭观告诉我们同性恋是淫乱,是罪

任何教导处在传统男女双性和基于此的异性恋之外的性别或关系是符合教会教导的都是魔鬼的诡计;任何教导在一男一女的婚姻观之外还有合法婚姻的都应受到教会驳斥;任何教导说性可以处在一男一女婚姻关系之外的都应判为淫乱

关于神所设立的一男一女婚姻家庭观,请参见笔者讲道。本篇旨在以圣经的话来反对同性恋,同性婚姻,跨性别以及一切涉及性和性别的内容。圣经主张,上帝设计性和性别是为了让人可以在一男一女的婚姻关系中,彼此相爱,组建家庭,繁衍后代。性仅限于于一男一女的婚姻关系中,性只是婚姻中一男一女表达爱的方式之一。爱不等同于性,爱的真谛是生死相许。

我们的总结是:同性恋,同性婚姻,跨性别诚然只是众罪中的一种,它们都是罪,因为它们破坏了上帝创造的秩序,滥用了性(滥用性就是罪),教会应该呼召他们悔改,而不是支持他们,也不应该保持沉默,在教会不公开反对这些罪恶的做法。

圣经创世纪讲道神所设立的婚姻:基于一男一女(亚当夏娃)的婚姻家庭观

(国内的读者可通过即链接下载: https://pan.baidu.com/s/1fpoDhzhVcM6Z6ZzY6GcTeA 密码: vqsu)

福音派路德教会芬兰教区的主教尤哈纳·波霍拉(Juhana Pohjola)牧师出版的书籍:Male and Female He Created Them: Homosexual relationships challenge the Christian concept of humanity(暂译为“造男造女:同性恋关系挑战基督教的人性观念”,该书可从该网页下载。注意:这并不代表笔者完全认同他的观点,尤其是需要提到上帝不是审判的,而是爱的。)的小册子值得一读,该主教因这本小册子面临起诉

附上一位东正教神父 Josiah 反对LGBTQ+的讲座

Father Josiah Trenham speaks at the World Congress of Families X on May 15th 2016, in Tbilisi Georgia.

另:笔者见识有限,若有读者了解到有相关教会牧者或基督徒学者公开发文驳斥LGBTQ+的理念,欢迎扫码或通过网站平台回复我,笔者将感激不尽。

CC BY-NC-ND 2.0 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