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的不易,我在夹缝中阅读的时光
第一次踏入新华书店,是在我父亲将全家搬进县城的时候。在以前,我是跟着父母到位于县城的书摊前买书的,那时还住在乡镇的街上,新华书店是在县城才有。而之所以到了县城还不去新华书店买书,也许是因为那里的书属于定价销售,而非书摊上买几本就少点钱。
虽然如此,我在书摊前也由着父母给我买书,我基本上插不进一句话,通常只买一本,通常是《字词句段篇章》,因为这本辅导书是随着人教版语文教材的,有课后练习的参考答案,非常实用。
搬进县城以后,自己选书的时间和机会就多了起来。我记得新华书店位于县城最热闹的街道上,靠河,靠百货公司,靠县政府和县委。那时的新华书店人流量不小,买书的人甚至还排起长队,手里拿着书等待收银台收钱盖章。
印象中,我人生中买的第一套书一共有六本左右,是一套作文书,按作文类别分了六本,有叙事类,看图说话,应用文等等。我家里不算富有,这套书从我小学四年级一直看到六年级,几乎是翻来覆去地看,晚上还会打着电筒看。有些故事甚至连现在还记得。
之所以一套书陪伴了我三年的时光,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父亲不知道从哪里给我带来了不少读物,其中有四大名著。我看过《西游记》,因为那个时候,电视机里刚好在播放。随着年岁的增长,印象最深的还是那句: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红楼梦》和其他的名著翻过几页就作罢,觉得文字太过啰嗦,故事太过平淡。父亲给我带来的所有书里边,我最喜欢看的便是《东方民间故事》,里边的故事有惊悚的,比如丈夫出远门几年后回来,妻子还在家里等他,给他煮了一大堆好吃的以后就跟着丈夫睡着了,丈夫于第二天醒来后发现旁边睡着的是妻子的白色的尸骨,自己所处的房子也已破败杂草丛生。由于有些故事太过于恐怖,在我童年时期,我的胆子受故事影响变得很小,以至于晚上睡觉的时候都得抱着一只玩具小狗给自己壮胆。
读作文书或者民间故事确实不算阅读的真正开始,我认为是这样的。
小学毕业,我在这个夏天的下午来到了新华书店,看见书架最顶层立着一本书,名字叫《古希腊哲学史》。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勇气,我竟然把那本书抽了出来,随意翻了几页,再看看定价:15元。对于那时的我来说,15元也许意味着我可以忘记这本书了—实际上忘不掉—忘掉这本书最充足的理由也许不是这本书的定价,而是我父亲根本就不可能同意我买这本书,因为它对我的学业没有益处,反而会将我推向人生的另一个没有用处的方向。
那年暑假,姐姐刚好交了男朋友,我打算利用一个合适的机会让未来的姐夫给我买这本书,没想到他真同意了:从裤兜里掏出一张车票,价格30元,让我凭车票去我父母那里把账报了,再去买那本书。
初一暑假,表哥来我家带来了一本书,是鲁迅的《朝花夕拾》,我看完后终于学会了如何用巧妙的构思,把原本看上去极其简单的语句再通过一定手段把它玩弄得高深,读起来让人困倦。值得庆幸的是,那本书的封面好像还遵循了民国时期的风格,而不是写的什么中学生必读书,尽管这确实列入了必读目录里面。
鲁郭茅巴,我只读过巴,他的《家》是父亲给我买的第一本可以说跟文学沾边的书,依然读起来乏味,没有《东方民间故事》好看,不过耐着性子读完了。后来在我患了数年的过敏性鼻炎终于得到正规医院治疗的一天中午,蒙蒙细雨中,我带着父亲去新华书店买了一本巴金的散文,才发现絮絮叨叨的文字读起来还有点意思,跟鲁迅相比要优美的多。初一寒假,直到我终于可以掌控自己的压岁钱了,我便有了想买什么书就买什么书的机会,尽管钱并不多,但还是去了书店买下人生的第二套书:《鲁迅散文》—花光了我不多的压岁钱。
后来,新华书店改为“文轩”,听起来不再那么充满政治味道。实际上并不是受名字影响,书店的生意越来越惨淡,从几年前的络绎不绝,到那时的门可罗雀。
也许是受互联网的冲击,年轻人有了更舒服的消遣方式,仅仅通过点击鼠标和按动键盘,就可以打发下午甚至整晚的时光,而不是坐在书店里一边翻着书一边打着哈欠。
那时候,愿意走进书店的人要么是为购买考题的,要么是购买兴起的养生类书籍的,也在那个时候,另外一类话题也开始冒出火花,那就是心灵鸡汤。
我在市里边读的高中,而且是所谓有钱人才读得起的私立高中。我那时特别喜欢阅读这类鸡汤书籍,读得多了,甚至开始了创作。让我意想不到的是,所谓的读得多,也许不是在书店里读得多,而是在一些旁门左道的杂志和报纸上读得多。因为成绩不好,家里穷,穿着打扮也不时髦,做事大大咧咧,人显得颓废邋遢,因此只有在这些书籍里寻找自己的麻醉药。那几年,我读的书也许不少,大多数都已忘记,如果《苏东坡说禅》算是鸡汤类书籍的话,那我算是破戒了。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它帮助我穿破了一道有毒的情网,走入了另一个世界。另一本书也给我带来了很大的影响,那就是《影响了我一生的五十篇美文》,尽管书名读起来太过庸俗,但里面的每一篇散文确实充满了浓浓的人文气息,纠正了我长期以来的阅读方向,虽然我在高中时期读的书太过杂乱,有时还花上一周的时间阅读武侠小说,沉迷于男女主角的江湖恩怨之中,分不清现实与虚幻。
梦幻泡影,我的高中生活大抵如此。毕业当天,我和同学冒着中雨卖掉高中的盗版辅导教材和正版教科书,换来三张十元人民币,潇洒地站在操场上吸完一支香烟。高中生活结束了。尘归尘,土归土,除了从文轩书店里带走的那些文字。
高三快结束的时候,我还与同桌商量着暑假该怎么过。其实在那个时候,我就进入了她所说的“修仙”的状态。我告诉她,暑假就在书店里度过,早上十一点起床吃午饭,下午去书店。实际上我确实这么做了。在县城的文轩里几乎度过了两个月的暑假,读完了几本书,虽然忘记了其中的一部分,也就是在那个暑假,我开始认为西方的书籍我读的确实太少,需要补回来。
大学里有了图书馆,在满是书籍味道的大楼里,我蜷缩在最不起眼的角落里翻着最不受欢迎的陈旧的书籍。八十年代,那个开放的年代,给我们留下的财富简直不少,但看得上的人不多了。我思索着,这个时代是浮躁的时代,人们很少愿意停留下来看看这个世界,吸一口充满腐臭味道的空气,思索一下自己是不是花很少的时间用来反思这个社会,从而有勇气去改变它。那个时候,我的高中同学也跟我探讨着,是不是节奏太快,以至于我们容忍不了一时半会儿的沉思,也嘲笑着沉思着的孤独的看上去行将就木的人。他打算让我写一篇文章,谈论中国人是否还有信仰。我告诉他,我写不了,但我也容忍不了。
快毕业的时候,我从电子信箱里下载了一个奇怪的软件,我开始通过它了解到这个世界,也在影片里了解到很多人听说过,但没有见到过的事,那些影像资料让我悲痛了几乎一周,直到去年,当我看见在中国的另一片土地上,还有一群学生走上街头,我也落下了眼泪。
快毕业了,我在地下书摊发现了一本根本不可能被允许出版甚至阅读的书,我没有买下来,默默地祝福那个书摊老板能平安。其实,我的行李箱底也压着那本书,只不过我是在网上下载的扫描电子文档,通过A4纸打印出来的。我带回家,放进抽屉里,不久后发现它不见了,也许是被父亲发现后扔掉了。
参加工作后,我仍然保留着阅读的习惯,还买了一大堆的书在家里屯着,装满了大大的书架。妻子说我买回来不看,浪费钱,我告诉她这是为我们的孩子准备的。我看了看,基本上都是西方著作。
如今,两岁多的儿子虽然偏爱玩具,但有时也会在书架上翻书。由于他的翻书在更大程度上是属于捣乱性质,反而给大人增添麻烦,父亲干脆找来板子,把书架封死,从夹缝中依稀可见书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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