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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翊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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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日書丨Day 3丨炸鸡和抹茶拿铁

千翊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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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自传的感觉就像在重新回望自己过去的日子,就又好像把那些时间重新过了一遍。如果我的自传是一本小说或者电视剧,那现在出现在我身边的那两个人,大概一个是反派,一个是小人。别看大家现在还很和谐,可我真正的朋友还没有出场呢。

看到这个题目的瞬间,我倒是没想起什么让我最印象深刻的一顿饭,但是想起了一个学妹曾经对我说过的话。

学妹说,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天,你敲了我家的门,打开门的时候,你抱着一个披萨站在我家门口。

其实这不是对我来说最印象深刻的一顿饭,但是对学妹来说可能是,她那时候觉得我抱着一个披萨站在她家门口,然后进屋,我们一起分享披萨,是一件非常幸福又快乐的事。分享食物,同时也分享了一天的心情,我们可以一边吃披萨,一边聊聊今天上了什么课,遇到了什么人,又多了什么难以完成的作业,麻烦的考试,或者畅想一下,我们周末想干嘛,我们未来想干嘛。

如今我和那个学妹早已经不联系了,也不知道她当时说的那个“永远忘不了”,现在有没有忘记。也许她结了婚,有了孩子,生活找到了新的平衡点新的快乐,过去的那些事情就渐渐地不再想起了。

要让我说最难忘的一顿饭,我还真想不出来。我和家人和朋友一起吃过无数顿饭,好吃的当然也吃到过,不满意的也有过。因为是独生子女,性格又内向,从小到大都很少有同龄的朋友。所以在大学以前,绝大多数时候都是和家人一起吃饭的。吃得多了,也就觉得稀松平常了。如果说为数不多的,印象比较深刻的吃饭时间,可能还是和朋友同学一起的。因为不经常和朋友一起吃饭,所以才会很在乎这种体验。有时候家人的陪伴,和同龄人的陪伴,那意义是不一样的。怎么说呢,家人永远都会在身后,但有没有同龄的朋友伴随左右,才是证明自己人格魅力的关键所在。有人一起吃饭,就说明这个人受欢迎。如果总是一个人吃饭,说明他没朋友,很孤独。当然了,这也不是绝对的标准。可能有人就是享受独处的时光,或者他平时都是有朋友的,但就是今天,他只想一个人待着。一个人有没有朋友,是不是孤独凄惨,要看他独处的状态是主动的选择,还是被迫的选择。

说回吃饭的话题。要说和朋友一起吃过的印象深刻的饭,还真有那么几次。大学的那几年,我身边的朋友经常换,一起吃饭的人也不固定。2016年左右的时候,我结识了两个新朋友,一个男生一个女生。他俩是合租室友,但并不是情侣,男生是gay,女生是直女,他们是从大一开始就很要好的哥们儿。那段时间我和他们有一起上的课,于是我们三个就经常一起去图书馆写作业,准备考试。他们也很欢迎我的加入,他们也很有趣,有时候我在旁边听他们斗嘴也觉得很有意思。我们经常在图书馆一泡就是一下午。我和男生朋友上完课,然后一起去图书馆完成作业,女生平时下午在中餐馆打工,下班之后会到图书馆和我们会合。我们就一直呆到图书馆关门,然后再各自回家。有时候赶上考试周,我们要一整天泡在图书馆里准备考试,也会一起吃点什么。

记得有一次,我们约好了一起去图书馆自习室碰面,他俩都还没吃饭,知道我在外面买咖啡,就让我顺路带一盒popeyes的炸鸡给他们。我路上买好了炸鸡,放在车里。那炸鸡可太香了。虽然我已经提前吃过晚饭了,但是闻到炸鸡的香味还是觉得馋。

忘了为什么,那天我买完炸鸡之后,没有去平时都去的那家店买咖啡,而是换了一家,去了downtown的一家星巴克。我把车在路边停好,走进了咖啡厅,在柜台前点单——你猜怎么着?我看到我的死对头,就坐在店里的座位上。

她还是那样,在那大声说笑,状似开心的样子。旁边还有几个人,分别是谁我没有看清楚。只看见她张着大嘴哈哈大笑的样子,好像说到了什么了不起有趣的事情一样。她应该是也看到我了,我不确定她是不是因为看到我了,所以才那样大声说笑——毕竟她每次看到我的时候都会做出这幅样子,好像在炫耀离开了我之后,她过得有多好多开心,好像在用那种笑声在向我炫耀:看,我有朋友,你没有。

但是这次,我只是看了她一眼,然后平静地拿了咖啡走出了店。开车回到图书馆的停车场,我把手里的green tea latte和那盒炸鸡一起摆在车顶上。我看着那盒炸鸡,心里在冷笑。哈,你怎么知道我没有朋友?

然后我把那盒炸鸡拍了张照片,发给了那两个人,告诉他们,我买到炸鸡了。他们说快来快来!我们已经到了。

然后我记得我拿着自己的包和炸鸡盒子,喝了一口我手里的饮料,觉得哇塞,抹茶拿铁可真好喝啊。

时隔多年,我现在还记得我手里的那杯抹茶拿铁,还有我捧到图书馆里的那盒炸鸡。

2017年的冬天,国内在过春节的时候,我们还在上课。但我们还是抽空感受了一下春节的气氛。国内过初一的时候,我们这里还是年三十。那天下午我们买了好多菜,我和那两个朋友,还有他们家里另外的两个室友,我们五个人,做了好多菜,摆了一桌子,旁边用电脑放了春晚,一边吃一边看。大多数菜都是那个男生做的,他大概很喜欢热闹,所以很热情地在张罗着一切。刚好,我也需要一个人群来给我温暖,所以我很开心地加入了他们。美国人不过春节,所以在这个中国要大肆庆祝的节日里,有一个团体能给我一个仪式感,真的感觉很温暖。那天晚上我没有回家,就住在他们家里,第二天早上起来,继续吃昨天我们没吃完的剩菜,感觉就像大年初一一样。虽然知道一直赖在别人家里不太礼貌,但是那种置身于人群中的舒服的氛围,让我眷恋得不想离开,就好像一直在温水里泡澡,舒服得不想站起来,让我可以暂时忘记一个人在家里有多寂寞。最后,为了不让自己显得不礼貌,我还是强迫自己从这片舒服得像赖床一样的空间里起身,回自己家去了。

最近一直在尝试写自己二十代的自传,现在才刚开了头,那个时候这两个朋友还没有来到我身边,当时的我,也想象不到两年后,我会和他们相遇。我期待着写到和他们相处的那些日子,我猜那一定是回忆起来都觉得安心和温暖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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