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缪可馨坠亡事件中的几种清奇逻辑

无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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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邢麟舟

昨天,无隅发布了文章《小学生坠亡事件:以正能量杀人,是可忍,孰不可忍?》和《评缪可馨坠亡事件:义务教育阶段的商人思维可以休矣!》。两篇文章与近期网络空间的主流意见一样,同情与愤慨缪可馨坠亡的事实,批判教师以权力和利益作为行为原则的道德败坏行为,并谴责对“正能量”等相关词汇的滥用。然而,在文章的评论区、公众号的后台以及更广阔的网络空间,我们却发现了许多逻辑清奇——甚至部分是毫无人性——的质疑。


《小学生坠亡事件:以正能量杀人,是可忍,孰不可忍?》

《评缪可馨坠亡事件:义务教育阶段的商人思维可以休矣!》


笔者不愿意对这些逻辑清奇的质疑者恶言相向,但仍认为有必要对这些逻辑加以回应与批驳。


1、缪可馨的作文涉嫌抄袭。

这一问题,本可以用“呵呵,完美受害者理论,下一个”来简短回应,但笔者仍想展开谈谈。

让我们先看看抄袭论本身。根据目前披露的信息,笔者和几位热心的朋友进行了一番搜索。目前最受欢迎的所谓抄袭来源如下:

各位可以自行对比缪可馨原文:

这种由小学生写出的,遣词造句略有不同,经过改写的简短文字,可以说是化用,也可以说是借鉴,但恐怕谈不上所谓抄袭。而甚至连抄袭来源我们都很难找到源头:

我想请问,小学生写作文,借鉴、化用这种各版本文字都略有不同,分不清时间先后,搞不懂谁抄谁的简短评论文字,怎么会被如此武断定义为抄袭?难道这位教师在阅卷时的评语“传递正能量”也算抄袭?在作文、论文中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也算抄袭?更何况,上过小学的读者都知道,小学语文老师经常强调“天下文章一大抄”,提倡借鉴、化用名言佳句。难道合老师意的就是借鉴,值得表扬,不合老师意,不合某些网民意的就是抄袭?这抄袭的判定,也太轻松了吧。

其次,抛开抄袭论不谈,作出这种评论的网民或许是走入了完美受害者理论的怪圈,又或许他们根本没有抓住这个事件的重点。我们所批判的,是一个强迫学生参加自己组织的课外补习班未果的教师,以“缺乏正能量”为由公开在班级、微信群羞辱学生,致其自杀的现象。其中,全职学校教职自己组织课外补习班的行为在许多正规学校被命令禁止,而强迫学生参加、公开羞辱学生,都是道德及其败坏,应当受到制裁的行为。缪可馨作文涉嫌抄袭,她应该得到的是教师(如有发现)对其抄袭行为进行的批评教育,而不是“缺乏正能量”的大帽子,也不是没有边界的公开羞辱。


2、根据同学们对警方的说法,老师并没有在公开场合对学生进行有羞辱性质的批评。

这一问题可以用“呵呵,迫真理中客,下一个”来简短回应,但我们还是展开一下。即使这位教师是一个“完美”的加害者,他也仍然是一个(不论直接还是间接)加害者。即使没有在教室进行侮辱、掌掴,即使缪可馨心理脆弱是其跳楼的一个(技术上的)原因,这也仍然不能否定其用正能量这一词汇进行大笔涂改与批判,不能否定有家长送上“红包”,不能否定许许多多的孩子为自己写不出老师规定的完美和标准答案而哭泣。不论缪可馨是否坠亡,这位教师,及其代表的许多教师的类似行为,都是道德败坏,应当受到谴责与制裁的。纠结于程度的区分固然有必要,但绝不能扩大到“有无”与“对错”。


3、从教育角度来讲,我们必须承认从三打白骨精中能看出来人性的虚伪,但是教育不能一步到位,认识其中的“负能量”要先了解“正能量”开始比如学数之前先学实数,学实数之前先学有理数,学有理数之前先学整数,不能因为学生看到了,或是说过早看到各个事件中的负能量的事情就表扬,就不制止,也许你现在对他能看到负能量的表扬会让他以后为了表扬或者考试的通过而忽略正能量的一面。相对于负能量,社会肯定还是更需要正能量。

本来不想照录这位评论者的原话,但有先有后的观点十分具有代表性,而有理数到实数的具体比喻也实在太令人啼笑皆非。请诸位读者就事论事,不要寻找这位具体的评论者。

先来说说有理数的比喻。学过初中数学的朋友们都知道,有理数到实数再到所有数,其包含范围是层层递增的。用这一概念比喻负能量与正能量,就好像在说,正能量是包含于负能量的子集——好像没什么毛病?(笑)。所以,也不知道作出这类评论的网民,是语文给数学老师教了,还是数学给语文老师教了,总之肯定经历了一个充满负能量的学生时代罢。

再来谈负能量与正能量的关系。首先,笔者不知道这类网民是怎么确定缪可馨没有认识到社会的积极一面的。难道一篇写社会阴暗面的作文,就能证明学生内心阴暗,完全没感受过这个社会的温暖与爱?写社会阴暗面的作文,写得好,就该表扬学生洞察力强;写社会积极面的作文,写得好,也该表扬学生洞察力强!其次,社会既然有阴暗面,为什么不能让学生感受?社会出了问题,不解决问题,为什么要解决发现问题的人,何况这还是一个小学生?好的作文,是写作水平高,观点新颖,洞察力强的文章,不是强行粉饰太平,颠倒黑白的文章。


4、老师们在社会上的发声根本没有人去看,网民喷老师是因为每个人生活中都会受到客户、老板的压力和不爽,所以希望以老师为出口进行发泄。在这种情况下判老师有罪,我无语了,那还有什么希望?老师们都要怎么做?请您教一教?法律不能不保护老师啊,中国老师太难了!

看到“老师们在社会上发声根本没有人去看”的时候,我嗤笑了一声。如果老师们没有社会上发声的途径,那事件中家长群的点赞、红包和跪舔是什么?家长群难道不算社会吗?这位教师已经发声发到造成了以为学生的自杀,ta还需要发声到什么程度才算完?老师在社会上的发声途径真的不需要您操心,君不见官方已经要准备下结论了!

相比之下,那位死去的学生又有什么发声的途径?对于死去学生的家长和朋友们来说,在一条鲜活生命的逝去面前,所谓发声的途径又有什么意义?

稍有常识的人都明白,在任何年龄段、级别的师生关系中,教师一方都占据这权力、发声途径和社会地位的绝对优势,而这些优势却往往因为体制不健全而得不到制衡。在这种情况下,一部分在网民接受了现实毒打后,却患上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整日为欺凌弱者的强者站台,担心他们“没有发声”的途径。在他们看来,弱者的尊严、生命,哪里有强者的发声重要啊!我奉劝这些网民,摆正自己的位置,理清自己作为鸡蛋而非高墙的立场,不要在悲剧没有发声在自己身边的情况下冷嘲热讽,为欺凌弱者的上位者说不痛不痒的好话。

而“以老师为出口进行发泄”一说,更是不值一哂。请这些网民再不要对广大劳动者们进行无聊的诋毁了。大家在学习、生活中当然承受着许多社会的阴暗面,也正是如此,广大网民才会对这样的事件发自内心地感到愤慨。但我们不会无聊到对一个无辜的教师开炮,我们的愤慨是有所本的,正是针对一个道德败坏、利益先行、欺凌弱者的教师。

所谓“有什么希望,老师还要怎么做”的说法,更犯了以偏概全,强行树稻草人的错误。不论是我们的文章,还是广大网民的愤怒,都针对这一位道德败坏的教师,以及其所代表的一类道德败坏的教师,没有人将所有教师一棒子打死。反过来说,教师对学生看人下菜碟、强迫参加自己组织的补习班,以及侮辱、体罚学生的现象,是社会上公认层出不穷的现象。放着房间里的大象不看,还要反过来批判指出现状问题的人,这样的稻草人,打得爽吗?

老师还要怎么做?我们或许不知道老师该怎么做,也很难提出系统、全面的制度优化方式,但我们至少有良知,我们至少知道老师不该怎么做!

中国老师太难了。是啊,对于某些老师来说,能管住自己,不殴打学生,不欺凌学生,不在家长面前耀武扬威,实在是难于登天。要不,您换个行业?


5、出现这样的事情很正常,应试教育之下的老师都是这样,老师都是为了学生好,想让她积极乐观一点。现在这种作文拿到中考上就不得分,学生心理太脆弱。

好一个很正常!只是死了一个小孩而已,有什么不正常的呢?另外,应试教育固然有其问题,但也请您别诋毁所有的人民教师。真心为了学生好的、想让她积极乐观一点的、有操守的老师,可能也会批评学生作文缺乏正能量,但绝不会在班级和家长群公开羞辱学生,以此博得势利家长的跪舔,也不会强迫学生参加自己组织的补习班,更不会间接迫使其自杀。

这样的作文拿到考场或许真的不得分,然而这恐怕是现行应试教育的错,是值得检讨和改革的。然而,这和老师对学生的欺凌,及学生的自杀有什么关系?中考作文得零分,学生可以上职业高中。凭什么作文得零分,就该被欺凌自杀?


6、我希望你写文章的时候先明白老师们都是值得尊敬的,不要为了你文章的点赞量和观看量而写。

对不起,老师不是真的都值得尊敬,人民教师队伍中有相当一部分道德败坏的蛀虫,这恐怕是公认的事实。我们承认,自媒体的写作要顾及点赞和观看量,但我们也要说明,这并不包括你这一类网民的点赞和观看量——因为我们还有良知,还有愤怒。


结语

综上所述,本次事件恐怕并不能判定为存在抄袭,而抄袭也与本次事件的核心无关。我们与广大网民所批判的是一个以及一类道德败坏的、利益先行、利用权力地位作威作福的教师败类,而非所有教师;但我们必须承认,这类教师败类是明明白白地存在的。社会对于正能量的强调显然是出现本次事件的导火索之一,但没有任何人规定不传递正能量的小学生必须死。我们希望网民在对缪可馨坠楼事件发表评论时,能够意识到这个社会的确有阴暗面存在,揭露其阴暗面天经地义,更是解决这些阴暗面的基础。我们也希望网民能意识到,社会不该吃人,社会中的人不能在接受现实毒打后就在精神上与吃人者走在一起,批判不堪被吃的自杀者心态脆弱。




CC BY-NC-ND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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