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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gT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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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要外籍中階人才,但來的是人

TangT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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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東南亞移工的各種權利需求,從來未曾受到正視,人數持續增加,主責部會只想在數字增加取得更好成績。但何謂中階人才?合法移工的生養需求、家庭團聚需求在國家政策裡仍是例外狀態

台灣開放藍領移工可申請成為中階技術人才措施近一年。因三月底突然收到三個個案,因而寫下,對於中階人才和人的困惑。


圖片出自國家發展委員會,在台滿六年的移工開放雇主申請,由勞動部針對相關細節規劃。上路快一年,因初始條件嚴格,申請情況數度遭到立委質疑有所調整。為了回應少子化與及將到來的超高齡社會,台灣政府、產業和一般大眾似乎開始比較有共識,不能再以過去的客工制處理,需要更多的「彈性」。中階人才方案便是彈性安排的結果,它既非法律,也不需要其他行政部門介入。


去年十二月和今年三月,1095收到了三個案子,都是承辦政府計劃社工來電詢問,都牽涉移工及其非台籍的學齡前子女(0歲至6歲)有關。使用相關術語一方面希望希望讀者能更快進入情況,一方面也是自己的反思。


第一個案件個案A是女性移工懷孕生產後,與另位移工相戀懷孕。因才來台兩年多便懷孕,雇主辦理轉出,仲介則表示移工沒有主動說明要暫停轉換,產前一個月轉換期已過四個月而失效。無法工作的A搬去與男友同住,兩人在越南都有婚姻。男友妻子發現情況有異,從越南飛來處理。兩人的小孩因健康狀況,宿舍附近的台灣人通報台灣社工介入安置。因母國政府不承認非婚生子女親緣,小孩無法用過往滿六個月拿旅行文件先送返母國家人照顧。社工聯繫上1095,需要協助釐清母國法規和個案意願。1.返國,小孩已生父母不詳,讓台灣人收養;2.與原丈夫離婚,辦旅行文件與小孩一同返國;3.其他。我這邊協助找了新住民姐姐來從旁溝通。讓兩個主責社工可以就孩子、暫時安置一起與A討論。


第二個個案,B,已經轉成中階移工的生父,和離婚歸化程序中斷處在無國籍的生母。兩人已育有1歲多女兒B,正準備迎接第二個新生兒到來。因為媽媽沒有身分,無法在台工作,目前依靠爸爸中階人才的薪資。社福資源與國民身分綁定,陪我討論案件的社工姐姐說這是個殘酷的通則各國皆然。生父想詢問中階移工身分,能不能有育兒相關補助,肯定會被拒絕。剩下比較可行的路,便是移民署出面處理子女居留,先讓個案和新生兒能申請健保(一樣需要繳保費)。這需要社工與移民署協調,1095這裡能做得更有限。我仰賴熱心的社群朋友們回應,找了相關法規整理後轉寄給該案社工。


第三個個案C,保母照顧到氣切,生母也是移工身分,雖然有產假,後續C出院照顧,媽媽的住宿都是目前迫切需要處理的問題。在欠缺通譯協助下,無法完全了解個案個案情況。這幾天也聯繫了通譯老師,請社工找時間讓通譯、社工與生母三方討論處置方式。


上述問題並非直接與勞動部開放中階技術人才的措施相關,畢竟依照行政機關的分工,勞政主管機關的勞動部,只負責處理勞工的工作內容。而「非國民」的七情六慾撞向現代主權國家既社會,血淋淋的結果該如何處理?依照三個個案,都是政府體制內的社政部門因兒童權益受損,回推到家庭處遇,因為屬於非國民家庭,無法直接納入我國社會福利體系內提供常態性的支持,得仰賴體制內社工和其他行政單位協調。例如:個案B的生母,需要移民署出面與母國辦事處協商,可能透過暫時性旅行文件返回越南辦理國籍恢復。然而,其他如嬰幼兒照顧,怎麼找到合格且安全的保母協助;同樣非國民的同居人若事後不願承擔子女照顧義務,個案能向誰求助、怎麼求助等,以及語言不夠流利,求助遭拒後的下一步怎麼安排。畢竟現行體制,就不是服務非國民的個案,一但承接下來之後,就意味著需要開始尋找相關法規、局處來協商。地方縣市政府的社會局、教育局、勞政機關,以及中央的勞動部、內政部移民署、衛福部社家署與疾管署。一連串羅列涉及個人的日常生活權益相關行政部會下來後,哪個單位應該出面主責會議籌組與分配工作,又是新的問題。


依照手邊新聞能找到的移工中階技術人才,2022年12月9日為止,勞動部已經核准1540人。1540人中或許也有個案B的生父在裡面吧?B的爸爸表示想要讓B能更就讀台灣幼稚園,但因為學費昂貴,因此想了解有沒有中階人才身份可申請的補助或減免部分收費。


下一位B出現時候,該怎麼回答她爸爸的疑問呢? 回你的母國吧。不想讓育兒壓力壓垮你,就回國吧!台灣要的是能夠克制自己七情六慾的人才,你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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