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个人经历谈谈LGBT运动及社会包容
不是所有被LGBT光谱包含到的人都会去参加维权运动的,有很大一部分人认为自己只要努力工作赚钱,过好自己的日子就好了,平时在自己的小圈子里生活也不用跟外界反对的声音打交道,不需要那么上纲上线。
我22岁开始交往第一个女朋友的时候,就是这么做的。当时的我觉得,爱和性别无关,以一颗平常心来看待就好了。性取向也不关别人的事,既然那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还要浪费自己生命宝贵的时间追求所谓的平等。预计家里人接受不了,那就等经济独立之后,搬到其他地方生活就好了,眼不见为净。
23岁来到美国,我当时在东部的一个小城市读书,街上零星有几家店铺门外挂着彩虹旗或者招牌有彩虹霓虹灯。每次路过看到的时候,心里都会莫名有点暖,嘴角会不由自主地笑一下。那时候,就觉得这些店家还蛮可爱的,其他也没有多想。
24岁,我们有一堂必修的亚文化课,作业是每个小组选一个亚文化去研究并展示成果。一个小组选了性别(sex & gender)作为课题,研究内容包括社会对性别定义的历史,个人性别认同的发展,以及关于性取向以及特殊性趣味的讨论等。当时他们演讲时,全年级好像都去了,教室里坐不下,我和很多同学是站在门口听完的。也是因为这个课,我们全学校的LGBTQ伙伴们都互相认识了,因为好像大家后来都不由自主地去找了在演讲时出柜的几个同学。
25岁,被问到“Do you have a boyfriend?”的时候回答”I have a girlfriend.”变成了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于是刚开始每次假期回国,被亲戚问到”有没有男朋友了“,头脑里都会产生“知道不能坦白但为什么我那么不爽”的感觉,后来这份”不爽“逐渐演变成了无解的沉默。
26岁,我在洛杉矶参加了第一次骄傲游行。跟我想象中大家因为社会不公平而维权的场景不一样,人群里没有愤怒、埋怨、或哀伤,有的是激情、活力、和笑容。很多人是跟朋友一起来的,也有很大一部分是同性家长带着他们的人类小孩或者宠物小孩(一般是狗)来的,我们就带了两个狗女儿。我记得游行完了之后,我跟爱人说,”没想到这么好玩,下次我们还来!“不知道为什么,这份“骄傲感”特别正能量,在心中久久没有消散。
也是26岁,我和爱人在洛杉矶注册结婚了。为庆祝当年加州重新通过同性婚姻法,政府借出了西好莱坞的一个小公园来给新婚伴侣办婚礼仪式。我们本来想在市政厅走个流程就好,结果却在公园的鲜花拱门前交换了戒指。这份浪漫来得惊喜。同时我们心中想到的,是几十年如一日,为我们争取到这份权利和认同的LGBT维权运动先行者。
30岁的时候,我向家里正式出柜了。原因是想让父母了解我真实的生活,不想一直欺瞒下去。契机是一位深柜女同性恋朋友潜水事故去世了,她的家人用微信四处联系她生前的朋友征集她的近照,我心里特别复杂也特别难过,想到可能没有人敢分享她真实的生活照,那些她和女友的照片,那些同志聚会的照片。在我爸妈不能接受的理由中,他们自认为最占理的,是“我们生活的社会不接受你这种情况“,他们连”同性恋“这三个字都说不出口。
32岁,因为在跟爱人考虑要不要生小孩的问题,我加入了一些社群,参考其他LGBT的做法和心得。了解到了在国内生活的大家是不仅要痛苦地盘旋于法律法规的边缘寻找生育的办法,还要承受巨大的经济压力跨国购买精子、去第三国做植入或者找代孕。相比之下,居住在美国的我具有太大的优势,很多时候我都不敢介入他们的对话,怕不小心就说错话伤到人。
十年时间,通过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我对性少数群体维权的理解有了颠覆性的认识,甚至对所有社会弱势群体的维权运动的观点都转变了。我们归根结底都是社会人,谁也不能脱离社会去生活,也许谈恋爱的时候可以不管天高地厚,但组成家庭以后就是另外一个特别现实的故事了。如果社会不认同,法律不认同,那我们是没有办法安安心心过日子的。也许去游行了,去维权了,也不能得到大范围的支持,但世界LGBT运动的先驱者们在过去奋斗的日子里,不也经历过同样或更恶劣的环境么,他们当中很多人奋斗一辈子才是什么都没有等到。
写下这些经历,不是觉得我自己的个体经历可以证明什么观点,也不是想试图用逻辑去赢得什么辩论,只是想给仍然在说维权没有必要的人,或者还在争论“同性恋到底是不是先天的、性取向能不能被改变”的人提供一些参考。希望下一次你们再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讨论这些社会议题的时候,想想它们背后影响到的,都是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个体每一天的真实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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