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田园女权主义”的双重污名化
相信有不少人跟我一样,最近被社交媒体平台上由冠姓权的讨论引发的极端化的噪音扰得头痛。今天参加了这么一次非常适时的Zoom线上直播对谈,从女权行动派的视角来探讨当下网络环境中的女权主义。这次的座谈会过程非常坎坷,幸运的是有些群里的陌生小伙伴们汇总了文本记录,对整个座谈会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点击查看!(顺便对辛苦记录的陌生小伙伴们进行感谢!)
讲座结束没有多久之后,回头看到李思磐老师在微博上追溯“中华田园女权”这个用法的起源。感慨万分,将近两年前,我曾经在一门全球化与文化研究的课程中写了一篇关于“中华田园女权主义”的双重污名化的论文。我的追溯是把这个词语的首次使用定位到了2014年的一个豆瓣帖子,然后在我的论文中我用言谈分析的方法解析了两个高点赞的探讨中华田园女权的知乎帖子(案例一: https://zhuanlan.zhihu.com/p/22219007 ; 案例二: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66449349 )。
当下的网络环境以及社会对于性别议题的关注度,与2018年我写这篇课程论文的时候相比,都有明显的不同。结合今天听到的吕频老师的一些分享,我想简单地谈一下为什么我说“中华田园女权"带有双重污名化,以及我认为我们可以如何面对它。
首先,回顾一下座谈会里吕频老师的发言。她认为“中华田园女权主义"是男权应对在地的女权主义行动时候采用的一种诡辩性的、陷阱式的话术。为什么这么说呢?这个话语假定了一个前提:存在一种更正确的女权主义。然而什么是更正确的女权主义?它在哪里呢?这个话术并没有明确的指向。
吕频老师提到了共青团中央评论“中华田园女权主义”的文章:
真正的女权主义往往是这样——我能行,我要做,我去做,我担责,我争取权益,我实现自己。
而田园女[拳]就不一样了——我不行,我不做,我不想做,你要为我做,你要为我担责,我的权益至高无上。
其实,不管在哪个领域,所谓平权,其前提都应是同样行使权利,同样履行义务,同样担负责任,同样自食其力,各尽所能又量力而行,为这个社会奉献自己的价值。而只无限放大权益,对义务和责任避而不谈,大搞“按闹分配”,归根结底是一种巨婴行为。
吕频老师仔细地拆解了这几段话。话语里并没有否认男女平等(插入:当然,这可是我们的基本国策),但是它否定的是争取权利的行为,强调了承担责任义务以及“不要闹”。也就是说,如何划分“真正的”女权主义和“田园的”女权主义在它这里的判断标准是:争取权利的行动是否超越了被恩赐的边界(插入:听到这里我真的是狂点头)。
吕频老师在后续的讲解中也提到了她对于女权主义的基本定义和关于最近的网络乱象的一些思考。我个人觉得非常受用的一点在于:解决女权主义的认同和困扰的唯一方式只有讨论。她提到对于“包容不包容”的话语的反对,因为没有人是女权主义的所有者,所以何来“包容”一说?同时她也提到需要超越“团结与分裂”的话语,因为这个话语始终是指向二元化的对立。而弦子在后来的评论中也提到,大家能够投入公共空间讨论的时间和能力有限,太在意分裂会影响具体的行动。
早在2017年左右,学界也出现了关于“中华田园女权”的探讨,比如说杜云飞在《大传媒时代下的无缰野马——“中华田园女权”解读》里面是这样剖析的:
“中华田园”代表了两层含义:一是发源于中国的本土化特征;二是囿于田园、只在口头上大加挞伐不身体力行做出实际成效的空谈性特征。中华田园女权的概念也没有明确的定义和指称,笼统来看,它是对当下高度网络化的社会环境下孕育而生、发源于中国本土的盲目偏激的女权主义的成熟,是一种带有明显贬义的蔑称。
我想任何人都不会质疑这个词语是贬义的蔑称,但是到底存不存在所谓“发源于中国本土的盲目激进的女权主义”呢?我想,这大概是大家更关心的问题。
就像吕频老师所说的一样,“中华田园女权”是一种话术。这种话术有两层否定,其一是根本上否定了女权主义为了消除性别不平等所作出的努力(对女权主义进行污名化,可以和西方语境下的“Feminazi”等类比),其二是在否定中国本土化的女权主义行动,将这些行动打上“田园”的标签。
第一层污名化是每个阶段每个语境下处于权力结构的弱势一方在争取权益的时候都会面临的现实阻力,特别明显地体现在近几年来西方对于“政治正确”话语的公共讨论里面。杜云飞在整个论文论述的最后也有提及:
...不禁让人联想起美国自20世纪70年代后期以来的反女权运动。美国的反女权运动同样特使采取了相似的应对策略。现实妖魔化女权主义者形象,将女权主义者刻画成鲁莽易怒、丧失理智、怨气朝天、只知道报怨的扁平人物形象。如将讨论家庭暴力的女权主义者称之为整天一副受虐者的模样,控诉男人和社会的“医院女权主义者”(infirmary feminists);将女权主义与“仇视男人”、“仇视婚姻”与“痛恨家庭”等同起来,那些单身女性被描绘成“痛恨男人者”、“鼓励离婚者”和“憎恨儿童者”。这中将女权妖魔化、污名化的做法,首先否定了女性主义者为女性发声的资格,严重地干扰了普罗大众客观看待女权主义者所要真正表达的意愿和诉求,同时也让女权主义者因丧失勇气和信心而不敢轻易发声。
这套话术是不是很熟悉?回顾到座谈会里,作为米兔运动的亲身经历者,弦子也指出了女权主义行动实践遇到的类似的现实阻力。弦子指出了米兔亲历者并不是一个固定的“受害者”,将她们广泛定义成受害者也不是米兔运动的意义。米兔运动的真正意义在于展现一种联动的可能——曾经的受害人可以给同样受到伤害的人传递力量,成为推动改变的一份子。另一方面,当“女权主义”被妖魔化和被污名化的时候,它本身所具备的呼吁消除更广泛的结构不平等的力量就被限制了。座谈会中的讲者纷纷指出,她们在关注其他社会议题进行公民讨论和采取援助行动的时候,面临着会因为“女权主义者”的标签被拒绝和被误解的情况。所以我们也可以说这是一种对于女权主义唤起公民意识的可能性的牵制。
这种污名化是如何实现的呢?也就是通过第二层面,把中国本土化的女权主义的行动打上“田园”的标签,背后的意指就是存在一个更纯粹的,更正确的女权主义。我个人觉得这一点非常的可怕,可怕的原因在于它也引发了关于性别议题的公民内部的撕裂。比如说在这种话术的引导下,有些人可能会把西方女权主义发展下,现存的比较主流的“(新)自由主义”的女权观点奉为圭臬。这种与我们相处的社会语境割裂的“(新)自由主义”观点中,性/性别的赋权往往是跟市场中的消费主义意识形态向挂钩的。也就是说,如果你将这种观点奉为圭臬,你就会相信市场营造的美丽幻觉,陷入后女权的话语——有能力决定自己喜欢的口红色号、潇洒买下一套健身课程、为自己的偶像花钱打call,就是一种女权实践。那也就不难相信为什么近年来电商的“女神节”这么火爆了。也有可能有些人会转向关注酷儿政治(queer politics),认为女权主义应涉及到更多元化的参与者(比如说跨性别者、同性恋群体等)。我个人是非常认同这个观点的,但是女权主义本身似乎被放置在了“还没学会走,就要学会跑”的条件下,总体上是不利于其发展的。
为什么我觉得意指一个更纯粹、更正确的女权主义是可怕的呢?因为我担心关于女权主义的讨论会变成一种挑选理想化模型的毫无意义的争论。因为对于每个人来说,理想的方式方法可能都是有差异的,这个问题不具备唯一的正确答案。真正的理论是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接受考验和摩擦碰撞的。我非常支持吕频、肖美丽、弦子等不同的公民在积极推动在地的女权主义行动,因为有很多社会问题是具有本土性的——比如说“剩女”这个称呼和中国传统婚姻中嫁妆的问题。这些具体的问题需要放置到具体的语境中去讨论。比如说知乎帖子里疯狂攻击嫁妆和要求男方买婚房的事情,是一种把宏观的性别权力不平等所造就的后果转接到个体(女方)身上的无效攻击。不严谨地讨论一下传统婚姻中的嫁妆一事。嫁妆出现的前提条件是传统社会商男性垄断了几乎所有的经济资源,嫁妆是一种对于无法经济独立的女性的补偿性的行为;另一个解释,在于出嫁的女性将会成为男方家庭内部的(无偿)劳动力,而娘家则会缺少一个劳动力,这是传统风俗下对女性的物化和交易。现在社会的婚恋关系中,应该如何看待嫁妆问题?我们又应当拆分到具体的城乡结构下去思考,而不是不假思索地叫喊”中华田园女权!”
啰里啰唆讲了一堆,最重要的还是在于沟通——无论你是站在哪种女权主义或者非女权主义的立场上,都希望在面对社会议题和时候,试图去倾听诉求和寻求共识。在结尾的地方给大家推荐一个电影《骄傲》,讲述英国80年代的同性恋组织参与到工人运动中,通过募捐行动支持威尔士的矿工们,最终矿工们也投身到Pride游行的故事(改编于真实的历史记录)。
电影中有一段我的印象特别深刻,就是当伦敦的同性恋组织决定为正在罢工的矿工们举办一个慈善募捐晚会的时候,当地的新闻报道用了"Pervert"这个词汇来攻击他们,于是他们决定take it and owe it——把整个晚会命名为“Pits and Perverts Support the Miners"。
当我看到肖美丽的播客命名为“有点田园”时候,内心同样的有种骄傲的感觉。没错,我们会有点田园地继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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