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曲專題講座 「音樂監製的力量:畫面情感傳遞大使」筆記
一、什麼是音樂監製?最主要工作是幫製片導演找到合適的音樂
聽起來很像一般公司所說的PM(專案經理),找到導演合適的音樂本身就需要很大的音樂資料庫外,通常合作流程會是「與節目統籌見面開會」、「與相關工作人員開會設立劇本」、「安排拍攝、法務等庶務」、「找到合適的音樂來符合劇情需要」等。
二、「我的品味不是最重要,而是聘僱我的人的品味。我是一個濾網,找到合適的人去完成。」
她提到很重要一點是,就算品味好,當預算有限、時間也有限時,就得使用一些現成的音樂。所以很需要不斷有新的音樂進來才可以持續符合需求。
三、在地音樂很重要,因為製片需求很可能會用到當地的音樂以符合真切性
她說這次來台灣來主要也是希望能帶一些台灣的音樂回去,因為影劇中的音樂是不是當地人常使用的音樂很重要,近年越來越關注在地化和真切性,縱使是亞洲音樂也要確認是哪個國家、哪個地方的音樂。這部分導演可能不清楚,反而是監製要堅持己見。另一方面,因為影集中的音樂通常都需要有獨特性,所以每個國家都有機會,而台灣更有許多機會能讓歐洲、美國的製片商授權去使用。
四、音樂人們該做什麼?
1. 上網搜尋音樂監製的email,主動將歌曲資訊寄給對方。時間問題,他們並不會公開徵求作品。
2. 歌曲中的資訊要越詳細越好,方便日後她們搜尋時可以快速找到需求。
包括曲風、年代、個人介紹、歌詞除了原文外還要附英文、是否是翻唱、是否有髒話,哪些字是髒話、不希望放在哪些影劇類型中等。她提到,提供的資料是要可以下載的「無時效性」的連結,因為他們會看案子不同而使用音樂,等有需要時就會主動聯繫。
五、被選中的好處是,授權金通常相較可觀(歐美地區);出名機會高出很多
講者提到過去合作許多部影劇,而他們反而傾向找尋新音樂人,很多時候也喜歡讓一位音樂人因受他們幫助而出名的感覺。
六、「你的音樂聽起來像誰,有可能會是有好處的。」
蠻驚訝的觀點。講者提到是音樂授權金的關係,有時候可能會需要一位大歌手的聲線,但通常金額會過於驚人,因此如有些音樂人聲音像誰,反而會受到他們的青睞並使用。
七、國外影劇「授權音樂」多於「原創音樂」,音樂監製職位需要由製片端來打造出這樣的工作需求
值得思考的點是,目前國內影劇幾乎都以原創為主,如這陣子《不夠善良的我們》找了蔡健雅原創音樂;《華燈初上》則由相信音樂歌手創作。但在國外似乎以「找到適合音樂並取得授權使用」為主,就如講者所說時間緊迫、需求量大,相較來說為影劇原創的音樂較少(反倒是遊戲、廣告的原創音樂較多)。另外,講者提到音樂監製這樣的工作應由製片端去打造(如:大型串流平台進駐),音樂市場很難主動去做這樣的事情。
● 簡單整理講者背景:
Andrea von FOERSTER
Firestarter Music執行長/音樂總監,20多年職業生涯中作品包括:《戀夏500日》、《曼哈頓戀習曲》、《地心冒險2:神秘島》、《驚奇四超人》、《摩登家庭》、《親密一家人》、《驚聲尖叫》等影視劇作。
Mark FRIESER
音樂授權教育和活動平台 Sync Summit和音樂授權機構 Disconic的創始人兼首席執行官。
●後記:
會後遇到舒米恩,也和他簡單討論分享起了講座內容。雖然國內目前沒有明確市場,但如有想往國外發展的音樂人或公司,不妨能建置完整資訊email提供給目前歐美在線的音樂總監,雖然不會有立即回報,但都會是一個投資少報酬大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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