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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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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入幽暗国度:读福斯特的《印度之行》

孙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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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之行》讲的是英殖民时期印度的故事,作者又是同情印度的知识分子,所以我在读这本书之前就有了先入为主的想法,以为这会是一本反殖民主义的小说。实际读下来,虽说确实有反殖民的成分,《印度之行》主要应该归类为结构精巧的心理小说。因为政治性较弱,反而让小说的艺术价值更持久。

先来简单复述一下小说的内容吧。故事发生在上世纪初,两位英国女士,莫尔太太和奎斯蒂德小姐结伴前往印度。莫尔太太的儿子罗尼在印度任职,奎斯蒂德小姐是罗尼的女友,有可能会嫁给罗尼,这次旅行的主要目的就是确定两人的心意。两位女士想要见识「真正的印度」,结识了一个印度穆斯林医生阿齐兹,阿齐兹邀请她们俩以及当地校长菲尔丁、印度教徒戈德博尔教授一同参观城外的石窟。这次参观由于一系列阴差阳错,最后剩下奎斯蒂德和阿齐兹独处,奎斯蒂德产生幻觉以为阿齐兹要侵犯她,仓皇逃离后指控阿齐兹。由于英印之间的民族对立,对阿齐兹的审判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几乎引起暴动。奎斯蒂德在法庭上做证时,出人意外地推翻了自己之前的说法,指出阿齐兹并没有实施侵犯,撤销指控,阿齐兹被无罪释放。经过这场审判,阿齐兹的民族意识觉醒,搬去了远离英国人的土邦;奎斯蒂德与罗尼的婚约取消,重回英国;菲尔丁先是因为支持阿齐兹的清白而得罪了英国人,之后又因为替奎斯蒂德说情而伤害了与阿齐兹之间的友谊。最后尽管一切误会都已澄清,英国人和印度人还是无法成为朋友。

这本书充分描写了英国殖民者的自高自大、傲慢无知、对印度人的不理解与歧视。小说一开头阿齐兹就遇到了不公平的待遇,他在晚饭时突然被英国上司传信召唤,也不说有什么理由;等阿齐兹匆匆抵达,上司却不在家,而且连个口信都不留;两个英国夫人看见阿齐兹却完全忽视他,抢了他雇的马车,还不给车夫钱。阿齐兹的晚饭被搅和了,夜里只好步行回家,这一切都仅仅由于上司炫耀权势的心血来潮。在审判阿齐兹时,为了证明阿齐兹有罪,英方律师说「肤色较黑的种族总是在肉体上被肤色较白的种族所吸引,而不是相反」,仿佛这是众所周知的真理。尽管如此,我不觉得这本书的主题是反殖民主义。书中的种族主义者都是配角,几位主要的英国角色莫尔太太、奎斯蒂德和菲尔丁反倒都对印度人很友好,主要的印度角色也都没什么政治意识。即便结尾处阿齐兹明确地反对英国人,他的政治观点依然相当浅薄空洞。整本书并没有指出如何解救印度,对英国人的批判也停留在表面。福斯特是一位富有人道主义精神的艺术家而不是政治家。他对印度的描写是实事求是的、带有同情心的观察,而不是战斗性的檄文。比起反殖民,这本书涉及的另外三个主题更有看点,分别是女性性意识的觉醒、神秘主义的宇宙观以及人与人之间的隔膜。

英国小说总给我一种奇特的印象,好像书中的女性角色都是性冷淡。这本书里的奎斯蒂德小姐仿佛是维多利亚时代的淑女,书中人物不止一次评价她是个「道学先生」。她千里迢迢来到印度商量婚事,可是却没问过自己到底爱不爱罗尼。在聚会时她无心说出不会一直留在印度,这才让她意识到自己潜意识里不想跟罗尼结婚,她根本不爱罗尼。她和罗尼解除婚约,之后由于回家时汽车的一次颠簸,两人的手触碰在一起,这时「一阵发自动物本能的悸动在两人之间传递、涌动」「一种虚假的混融一体的感觉突然在两人心中产生」。随后她又决定要和罗尼结婚了。她无疑依然不爱罗尼,在答应结婚的一瞬间就意识到将来免不了会跟罗尼爆发另一场冗长的争吵;可是她太拘谨了,没有跟异性有过亲密接触,以至于一点点的「肌肤之亲」就动摇了她的感情。在参观石窟时她产生幻觉,以为阿齐兹试图侵犯她,而事实上阿齐兹甚至没有和她进入同一个石窟。书中故意模糊处理这一段情节,没有写清楚具体发生了什么。可是通过书中暗示,可以猜测出奎斯蒂德觉醒了性意识。她觉得阿齐兹是个「英俊的小个儿东方人」,遗憾地想到她和罗尼都不漂亮,没有肉体上的吸引力。一些微不足道的细节,比如阿齐兹在登山时拉住她的手(只是帮她攀登而已),她问阿齐兹有几个妻子,这些都被她解读成了性暗示。同时她又对自己的性意识产生了恐惧,在高温、噪声的影响下,她脆弱敏感的神经制造出了幻觉。说实在的,这段情节真的很奇怪,缺少真实性,只能存在于小说里,我怀疑是受了当时流行的弗洛伊德理论的影响写出来的。

这本书很有神秘主义色彩,这部分的核心人物是莫尔太太。莫尔太太就是一个普通的英国老太太,在整本书里没有做任何超出英国老太太身份的事。她夜访清真寺,偶遇阿齐兹,她的友善态度赢得了阿齐兹的喜爱,被阿齐兹当成一见如故的好友(而这友善态度,也不过是记得进清真寺之前要脱鞋,把阿齐兹当成平等的人,一起聊了几句家常)。可是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角色,在参观石窟这段情节里,她的心理状态却被浓墨重彩地描写,上升到对宇宙的认知。在石窟里,不管什么声音,经过石壁的反射,最后都变成单调的噪声。不知为何,这个体验动摇了莫尔太太的基督教信念,她意识到了无论神圣还是肮脏,最后都会归为虚无。她无法理解广袤无垠的宇宙,陷入了绝望,不想和任何人沟通交流。当阿齐兹受到指控,莫尔太太相信他是清白的,却没有出庭作证,也没有去监狱探望。她对一切都是麻木不仁的虚无主义态度,听凭罗尼的安排乘船回英国,在船上突然生病去世了,遗体被抛进了大海。在法庭上,阿齐兹的律师阿里指责英方故意把莫尔太太送走,使她无法作证。阿里向人群呼喊莫尔太太的名字,不认识莫尔太太、甚至根本不懂这几个音节是何用意的人们「就像念诵符咒般一遍遍地重复着这个名字,它们已经被印度化成了埃斯米斯·埃斯莫尔」,最后莫尔太太几乎被当地人传诵成神话人物了。除了莫尔太太,古怪的戈德博尔教授、小说结尾处场面恢弘的印度教庆典,同样表现出神秘与混乱。我觉得书中将印度渲染成「神秘的东方」,带有一定程度的西方中心主义偏见。将西方视为理性,将东方视为神秘,这是一种错误的二元论。印度文化中理性的一面(比如数学、哲学思辩)都被忽视了,被窄化成无法理解的一团混沌。

小说开头就借人物对话提出疑问,英国人和印度人能不能成为朋友?接下来说,在英国有可能,在印度没可能。阿齐兹是个感情用事的人,受到一点点善意就要加倍偿还,仅仅因为莫尔太太的友善态度就把她当亲人一样热爱,因为菲尔丁为他探病就把自己珍藏的过世妻子照片给他看。菲尔丁是个善良的英国人,他没有强烈的政治立场,只是单纯地出于同情和友爱去帮助人,所以他一开始帮助阿齐兹,后来又为奎斯蒂德说情。这样的两个人,放在任何其它情况下都会成为挚友,可是在印度他们的友情却产生了无法弥补的缝隙。当一方具有绝对的权力优势,可以用无端指控轻易毁掉对方,要如何相信平等的友谊呢?就好比在侵华战争时,中国人和日本人要如何成为朋友呢?小说结尾处,那些神庙、水池、监狱、宫殿、鸟儿都在说「不,还不是时候」,天空应和道「不,并不在这里」。

这本小说里的「行动」很少,绝大部分篇幅都在描写心理活动。书中人物一句普通的对白、一个轻微的举动都被作者深入地阐述,有时会让我觉得有些小题大做。难道生活真的充满了象征与隐喻,每一件事物都蕴藏着宇宙的真理吗?虽然在阅读过程中我跟随着作者的引导,并没有质疑小说情节的逻辑性。可是合上书仔细想想,一旦去除了那些复杂的解读,书里的故事颇为荒谬。如果让我用煞风景的大白话重新讲述一下核心故事,难道不就是娇弱的英国淑女晒多了太阳头脑发昏?莫尔太太被作者描写的那么善良,却没有对阿齐兹实施任何帮助,难道不就是个冷漠的老太太?莫尔太太神秘的绝望感说穿了不就是年老怕死?如果把一切都拆穿,就像是给魔术泻底,是件很扫兴的事,欣赏艺术就要尊重艺术家设立的原则。所以我觉得,尽管《印度之行》乍看上去很像十九世纪的传统小说,实际上是非常现代派的,主观感受压倒了客观现实,我读这本书的主要乐趣来源于其美学价值。

我很早就读过福斯特的《小说面面观》,这本书充分展现了福斯特的艺术观念。初读此书时我还小,书里提到的小说几乎都没读过,所以看的糊里糊涂,尤其搞不清楚「模式与节奏」那一章。现在想想其实很好理解,「模式」就是小说情节编排的结构,「节奏」指的是反复出现、前后呼应的片段。就拿《印度之行》来说,全书分成「清真寺」「石窟」「神庙」三部,以中间的「石窟」为转折点,人物展现出新的面貌,甚至态度完全颠倒。按照《小说面面观》里的说法,《印度之行》可以看作是「沙漏形」的。莫尔太太刚到印度时在衣架挂钩上看到一只小黄蜂;多年后的印度教庆典上戈德博尔回想到摩尔太太,并且在脑海中出现黄蜂的意象。这其中或许并没有太深刻的含义,但是造成了一种奇妙的美感,就像音乐中反复出现的「动机」。不过,这些形式上的美感也更加削弱了小说的真实性。我们常说「真善美」,好像这几样是统一的,而在艺术中却往往要相互妥协。

《印度之行》有着丰富的阐释空间,无疑容易获得学术派的推崇。对于普通读者,还要看口味如何。就我个人而言,还是获得不少阅读快感。不用管理论上讲的多么天花乱坠,只要读的开心就足够了。

读福斯特的《印度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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