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負面陳述該注意的事
「你講的任何故事,都源於你講給自己的故事。只有當你自己感到有希望,你才會給別人帶來希望。如果你的故事充滿了苦澀、恨和憤怒,最好將你這些不好的情緒隔離起來,而不是影響你周圍的人,你的目標是通過傳播情緒,使你想影響的人充滿希望並行動。」
by Annette Simmons “The story factor ”
這是Annette Simmons講敘事影響力的書,由心理學的角度出發,說明如何說一個好故事:吸引人、打動人,讓人把口袋裡的錢或是票掏出來,做你想要他做的事情。
書中反覆說明一個原理:人都討厭承受負面情緒,如果單純發洩這些負面的情緒最好適可而止,不然聽眾就會逐漸消失。要記得「目標是通過傳播情緒,使你想影響的人充滿希望並行動」。
所以完全不能提到負面的事物與情緒嗎?其實也不完全如此,這一點我不完全同意Annette Simmons的看法。畢竟人是立體的,生命中總是起起落落,不可能永遠正面陽光。就算陽光再大,也會隨之出現深刻的陰影。所以不是不能提到,只是如果要說,最好要有適當的安排。
首先,不能全部都傳達負面的事物與情緒,因為人類對於黑暗之所以排斥,是因為沈浸在黑暗中容易感到茫然與恐懼。生命中既然不是全然都是黑暗痛苦,敘述的時候就不要只提到那些東西。讓自己的敘事中不避諱茫然與恐懼,也記得提起陽光與勇敢。起伏跌宕的人生,比起永遠順遂有意義,也比永遠黑暗有價值。當然,也更吸引人。
永遠順遂的人含著金湯匙出世,那就是命好。除了學他不可知的上輩子去燒籃好香之外,他身上就沒有什麼可以學的了。永遠黑暗的人生也是一樣,他既然都衰到谷底了,做什麼都徒然,除了一掬同情之淚,也沒有什麼能做的。黑暗的人生對讀者聽眾來說,最大的價值就是讓自己產生「幸虧不是我」的荒謬自我安慰心理而已。
同樣的道理,不能讓聽眾覺得你是沒救的。就不能不停重複同樣的問題。如果面對的問題真的是打個無解的死結,那說一次就夠了,沒必要就別重複提起。因為這樣會讓聽眾疲乏,隨之茫然,進而產生厭惡的心理。因為絕大多數的人是有同理心的,會試圖對受難者伸出援手、提出建議。這就是為什麼說了一段淒慘故事後往往能募到一筆相當數量金額的善款。但如果一而再再而三,反覆發生同樣的情況,同情的人就會越來越少,甚至會對受難者產生反感,這就是聽眾開始對無法解決的狀況感到疲乏的緣故。
所以,陳述負面事物與情緒的時候,要對方傾聽妳,也要相對傾聽對方的建議。那些建議也許並不合適,可以在討論的時候說出困難,不能聽都不聽、試都不試、想都不想就直接否定。更不要反覆否定對方的建議,只是一再發洩自己的情緒,這樣對方很快就會收回伸出的手,因為他「做什麼都沒用了」,沒有人會想把自己投入一個沒有救的泥淖中的。
如果就只是想釋放情緒,那也要注意:
1. 不要帶著強烈的情緒重複陳述同一個問題,例如悲傷或是憤怒
2. 適可而止,不要反覆沒完沒了
3. 不要展現出依賴的樣子
最後,要提醒自己的是:沒有人有義務承受別人的負面情緒,不要抓住對方就大展情緒黑洞。朋友能給的是支持,但說到底幫助並不專業,也不確定有用。若是真正需要幫助,應該找心理醫師求助。找心理醫生並不可恥,他收費,有義務也有專業能力,幫助當事人跳出負面情緒,過得好一點。
真正重要的事情是:不會因此失去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