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是我渴望你繼續存在:讀《女哲學家與她的情人》
本文首刊於虛詞,特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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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讀這本《漢娜.鄂蘭和馬丁.海德格》,除了是想要更了解在二十世紀思想史中鬧得沸沸揚揚、爭議頗大的「海德格事件」(the Heidegger case)之外,還有一個更深的理由:那就是,藉著一段曾經發生過的歷史,我想要看到哲學家不只是在分析與描述「愛」的概念,而是自己親身的決斷與投入,參與到此世中偶然的、隨時都在變動的、飄忽不定的愛情之中。借用馬賽爾的話來說,哲學家有沒有可能做出一個「存在的賭注」(ontological stake)?也就是說,一個通常是從事物的普遍性或共通性,來思考問題的人,他會不會超出當下的感受、想法、存在狀態,冒著改變和摧毀「我之為我」的風險,依然想要接觸某個不能完全掌控的事物,參與到它的存在之中?
這本書提供我們一個實例,讓我們可以思考這方面的問題。漢娜.鄂蘭更願意讓她所愛的人,分享自己的生命。在遇見她後來的丈夫布魯歇爾(Heinrich Blücher)之後,她慢慢願意去傾訴自己的感受、坦承、把自己託付給另一個人。比起鄂蘭,海德格似乎就不是這樣了。海德格總是單方面的說;他很有魅力,把別人吸引進自己的世界。但是,他什麼時候願意走入別人的世界呢?他的第二位婚內出軌對象布拉赫曼(Elisabeth Blochmann),在快要逝世前對他說:「我們所有的共同語言,就算有意義,恐怕也只存在於一個極有限的領域。」
我認為,這樣的問題不是專屬於狹義的、作為一種職業的「哲學家」,而是屬於每一個須要面對和回應,他人在我們的生命中,有什麼樣位置的人;換言之:也就是我們每一個人。因為我們一定都活在某種和別人的關係之中,差別在於我們怎麼樣解釋這一段關係,以及願意為此做出什麼樣的行動。
愛情的同伴
奧古斯丁說:「我說『愛』的意思是:我渴望你繼續存在。」(Love means: I want you to be.)海德格牢記這句話,把它寫在情書裡,先後寄給他的兩位出軌對象。但諷刺的是,至少就本書所蒐集的資料來看,這種任由對方發展、幸福的「成全之愛」,倒是在鄂蘭身上豐富的實現了。
在鄂蘭與海德格交往的時候,正如我們前面所說的:鄂蘭可以說是付出比較多的那一方。海德格用盡了信件、短箋、當作可見面信號的賀卡、讓鄂蘭轉校等各式各樣的手段,要享受愛情的歡愉,卻也要避開一切對他的生活,可能造成的影響。於是,在這樣的情況下,年輕的鄂蘭雖然為了愛情而不斷付出,但是她在海德格的身上,卻無法學會奧古斯丁口中的「成全之愛」。因此,鄂蘭在1933年離開德國後,自然就切斷了她和這個沒有贈予、只有傷害的男人之間的關係。
而如果我們從事後的角度,回過頭來看:是因為後來鄂蘭愛上了布魯歇爾,在布魯歇爾身上認識到何謂完整的愛,她才藉此有了足夠的勇氣與資源,可以重新理解發生在她和海德格之間,曾經有過的那一段感情。或許,也正是因為這樣的重新理解,她和海德格之間,才出現了第二段友情的可能性。
布魯歇爾不像海德格。布魯歇爾願意向鄂蘭分享自己內心的感受、困難與脆弱;不像海德格,總是想要維持自己的智慧、神祕感和魅力,不願意承認自己對愛情的需求,只能用許多迂迴的方式操縱所愛的人。如果說海德格需要的是聽眾,那麼布魯歇爾渴望的,就是同伴。布魯歇爾尊重鄂蘭的獨立、想法與自主發展。他在寫給鄂蘭的信中說道:「妳還是妳,而我也還是我。」他們可以是兩個分享同一份愛情的人格;而不須要是一個擁有愛情,和一個被愛情擁有的人。
這正好呼應了前期海德格的主張:真正的愛(「關懷」),不會以愛情的名義,去忽視、取消或代替另一個人,背負他所牽掛著的事物;相反的,真正的愛是給予另一個人足夠的支持,幫助他回到自己,讓他能夠面對和正視自己的牽掛。
任其存在
後期海德格更強調這個觀念,他稱之為「任其存在」(letting-be)。「任其存在」這個詞語,背後的意思是:「愛」,是讓另一個人開展他的「本質」。怎麼說呢?海德格說:
思想存在著——這就是說:存在向來已經命運般地支持著思想之本質了。在其本質中支持一件「事」或一個「人」,這意思是說:愛一件「事」或一個「人」,喜歡一件「事」或一個「人」。更原始地看,這種喜歡的意思是:把本質發送出來。這樣一種喜歡是能力的真正本質,這種能力不僅能夠做出這種或那種東西,而且能夠讓某物在其來源中「成其本質,」也即能夠讓它存在。
在這裡,海德格要講的其實是「思想」是什麼;以及「思想」與「存在」之間的關係。對人類來說,「思想」和「愛」,其實並不是可以截然劃分的兩件事;因為,思想須要有一種「存在之愛」的支持,否則人根本不可能思考任何事物。
舉例來說:如果「沒有」(「不存在」)一些我們所能夠想到的人、事物、或是概念,那我們還能思考什麼呢?看來,針對徹底的「不存在」,我們應該是無法展開思想;因為我們失去了一個可以框住我們的想法、讓我們的想法在其中運行的範圍。「存在」就是那個最大的、無所不包的範圍。任何我們可能想到、接觸到、瞭解到的一切,肯定都已經以某種方式「存在」了;之後才有可能被我們思想。
那麼,這些跟「愛」,又有什麼關係呢?正如我們在某種意義上,也可以說「存在」是有「愛」的;因為「思想」之所以能夠開展自己,表現出自己的特性,那便須要有來自「存在」的支持;並且,很重要的是,「存在」雖然支持著「思想」,但它並不試圖去操縱「思想」怎麼想。我們可以在存在給我們的贈禮上,在我們具體的、相似的生命情境中,做出許多種不一樣的詮釋和反應。同樣的,這也是海德格所謂的「愛」:我們對於所愛的人,也不應當是操縱把持,限定他應該要怎麼想、怎麼做,來符合自己的心意;而應該是支持他、幫助他,讓他可以自由開展自己的特質,做出他自己願意承擔的思考和行動。
在這裡,我們所說的「本質」的意思:不只是桌子之為桌子、椅子之為椅子,人類之為人類的這個「本質」;而是指我們的「可能性」。「可能性」限制了我們,讓我只能是我自己,而不會是另外一個人;只可能改變現在、但不可能改變過去等等。但另一方面,「可能性」也讓我們擁有自由,讓我們可以自己來選擇,要怎麼樣回應自己的生命、經歷、與存在。一個人是怎麼樣的人,那其實也就是他擁有了哪些可能性,以及他決定要實現和放棄哪些可能性。愛一個人,就是支持他回應自己的可能性。
愛、實踐、與世界
在把這本《漢娜.鄂蘭和馬丁.海德格》讀完之後,我們還須要為它做個補充。有時候,本書會把海德格看成是「種族主義」者;考慮到他常常服從納粹黨的指令,而且他在二戰之後,從未承認自己的所作所為,而是不斷的淡化、掩蓋、和說謊,這樣的推測其實是可以理解的。不過,經過後來學界長期的研究,我們現在應該可以確定:海德格不是一個種族主義者。但是,他確實是一個人品相當令人失望的人;他雖然有其高遠的理想,但他實際的個人作為,不論是趨炎附勢、袖手旁觀、落井下石、惡意誣陷,以及他在愛情中的表現,在在都讓人大搖其頭。
不過,海德格本人是這樣的人,就讓他的思想因此貶值了嗎?就讓他的思想,因此變得不可靠了嗎?我想也不是這樣。因為一種思想是否可靠,是取決於它內在的理路是否一致,而且能不能在我們實際的生活中,得到印證。海德格本人雖然是個不可靠的人,但是,鄂蘭受了他的啟發,並且在她的生命中展現了受到「存在」所支撐的、讓所愛之人開展出自己的可能性的,彷彿是一個贈禮的愛。
海德格後期,很喜歡讀神學大師艾克哈特;而艾克哈特又很喜歡引用狄奧尼修斯的一句話。他說:「愛具有這樣一種本性,它改變人,使人進入他所愛之物中。」在這裡,海德格是想講「物的物化」與「世界的世界化」之間的關係。當我們真正愛一件事物的時候,我不會把他侷限在他的現在,他的過去,侷限在那些讓我曾經愛上他的理由;相反的,我們會看到他,與他背後所帶來的廣大的世界之間的聯繫,我們會把他開放給這個他所牽掛著的世界,讓他走向未來。而對我們來說,我們眼中的世界的意義,也展現在他的身上。
小註
在本篇文章所引用的譯文中,譯者孫周興把「存有」(Be/Being)翻譯成「存有」(Be/Being),這樣的翻法是相當正確的。不過,為了文章的通順程度,我最後還是把本文中所有的「存有」(包括所引用的譯文中)一詞,都改寫成「存在」(Be/Being)。
參考文獻
伊絲貝塔.愛婷爵(Elzbieta Ettinger)著.蘇友貞譯:《女哲學家與她的情人:漢娜.鄂蘭和馬丁.海德格》(1997)。
海德格著.王慶節、陳嘉映譯:〈在世作為共在與自己存在。「常人」〉。《存在與時間》(1993)。
海德格著.孫周興譯:〈關於人道主義的書信〉。《路標》(1998)。
海德格著.孫周興譯:〈物〉。《海德格爾選集》(1996)。
馬賽爾著.岑溢成譯:〈存有的奧秘〉。項退結編訂:《人性尊嚴的存在背景》(1988)。
劉國英:〈海德格是納粹主義哲學家嗎?:海德格哲學的政治意涵〉。收錄於《現象學與當代哲學》創刊號(2007)。
關子尹:〈海德格的納粹往跡及其「反猶」爭議〉。《徘徊於天人之際:海德格的哲學思路》(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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