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這曲被禁了,絕唱了,旋律給消滅了」
昨日舉行的亞洲七人欖球賽(韓國仁川站),在參賽球隊進場播放國歌時,大會擺了個烏龍,播放了三年前香港反修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今天收看過不同媒體的分析,我相信屬工作人員無心之失的機會十分高。但香港政府以及部份立法會議員卻暴跳魚類。向大會強烈抗議之餘,還要求徹查是否有人違反港區國安法。甚至要求解散香港的七人欖球隊。
其實播錯國歌的事件在之前的體育賽事中也發生過,甚至不止一次。不過這次意外還有個巧合,就是香港隊打贏對手韓國隊,獲得仁川站比賽冠軍。這就耐人尋味了。因為有些「一廂情願」的人,會解讀為港隊受到《願榮光歸香港》這首歌的鼓舞,士氣大振之下贏了冠軍。這下就好了,香港精神、港人身份認同的力量原來這麼利害,怎教一些人不「震過貓王」。預料亂找替罪羊出氣的戲碼將層出不窮。
在這件事中,我真的很有興趣知道誰犯了港區國安法。擺烏龍的韓國欖協職員?抑或贏了冠軍的香港七人欖球隊?抑或兩者皆是?而我卻認為是把小事化大的哪一群。正如上文說過,播錯國歌的事件在之前的體育賽事中,不只發生過一次,但把事情看得很陰謀論,以致暴跳魚類要查這個查那個的,特區政府的反應則非常空前。而正正是這樣的反應對國家在國際社會的形象造成的損害,則難以估計。
最後,我要把以下那段來自Rubberband《睜開眼》的歌詞,送給沉着應戰的一群和暴跳如雷的一群:
「若這歌被禁了,絕唱了,旋律給消滅了。樂器都弄碎了全部唱機燒了,也會化做野火燒。」
身體能被囚禁被殺死,歌曲也能在特定地域遭到禁播,但思想卻怎樣都無法被囚禁被殺死。無論有些人多麼渴望這樣做,多麼謂之暴跳如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