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防衛」在中國並未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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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防衛」在中國沒有勝利。相反,昆山公安局對「于海明屬正當防衛」之判定再一次證明:中國權力機關對正當防衛的判定依然處於「要麼由公安機關判定無刑事責任,要麼交給法庭判刑」的「中國特色司法模式」裡。如果你不幸遭此境遇,且公安機關沒有判定你的行為屬正當防衛,那你在法庭上幾乎沒有以「正當防衛」之由而脫罪之機會。
換言之,判定正當防衛的權力大部分掌握在——是執法機關而非司法機關的——公安機關手中。
我留意「正當防衛」這件事很久了,也跟黛西討論過相關話題。黛西講了許多判例,在這些判例裡,即使被害人所處之境遇比昆山事件的于海明危急數倍,也依然難逃「有罪」之判定,令人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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