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回答这个问题:什么是启蒙?
1784年的12月,德国的一家期刊《柏林月刊》,刊载了一篇文章《回答这个问题:什么是启蒙?》,回答者是康德,此时,康德已经出版了被称为哲学界的“哥白尼革命”的《纯粹理性批判》(1781)。1984年,福柯在同题作文《什么是启蒙?》中跨越时空响应康德说:“现代哲学就是这样一种哲学,它一直在尽力试图回答两百年前非常贸然地提出来的那个问题:什么是启蒙?”
“启蒙”同样是中国百年来思潮的核心关键词之一,在我个人的思想历程中也占据着枢纽地位。多年前,我的硕士论文《转型时代的传媒角色与功能——一个发展新闻学的框架》聚焦的就是新闻的启蒙功能,做记者时,我也曾写过一篇短文《黑暗时代的新闻学》,“黑暗”是我的出发点,因为不想被黑暗吞没,因为想看见美好,所以一直在寻找光明,所以研究转型问题成了非做不可之事,尽管当时我认为这是“最硬的问题”(hardest problem)——如果我逃避,那我可以去死了,如果我做成了,那也可以死去了。我也想过,这事儿我不干,很可能没人干,既然让我遇到了,那就迎难而上,逃避会铸成一辈子的耻辱,我也做好了“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心理准备。人这一辈子,无非就是体验,要是没有挑战,那肯定没意思,也就没意义,那种一眼望穿的无聊重复的日子我一天也过不下去;不找苦吃,也不躲苦走,不吃傻苦,也不傻吃亏,看看自己的天赋能带着自己走到哪儿,“埋骨何须桑梓地,人生无处不青山”。
如今回头来看,也的确是如此,“转型”(transforming)是一个“能动员所有哲学问题”(赵汀阳)的概念,蕴含创造和创新两个阶段,兼有技术与伦理两个面向,是历史与未来之间的桥梁,且直抵当代哲学的核心——主体性(subjectivity)问题,而且,transforming既可上接柏拉图的Form、“两个世界”和亚里士多德的formal logic,中接康德的transcendental、尼采的superman和哥德尔的self-reference,也可下接图灵的halting problem(停机问题)、人工智能的transformer和未来的“人机共同体”,又可对接structure(结构性)、complexity(复杂性)和reflexivity(反身性),外接evolution(进化)、paradigm shift(范式转移)和revolution(革命),内接enlightenment(启蒙)、intuition(直觉)和童心(李贽),深接灵性、全息性和意识宇宙论,然后,便可以俯瞰当代物理学的系统性缺陷和科学主义症候(科学教)。
要不是因为研究“转型”,我不可能完成自己的自我启蒙、自我救赎和自我认同,从而免于绝望、抑郁和虚无,还顺便重构了哲学——超对称哲学或曰“良知学”,这是非预期但必要的结果,当然,我下的是笨功夫,用了二十年,这背后是我一直奉行的方法论,“功夫在诗外”,“取法乎上,仅得其中”,“但问耕耘,莫问收获”。但我不得不说,假如我不在北大读新闻传播的研究生,假如我不曾入行新闻业,假如不是充满了未尽潜能的挫折和遗憾,我也不会从“调查性报道”(类似于居里夫人的工作方式)转向“解释性报道”(类似于门捷列夫的工作方式),并在这个面向被蠢货副总编“砍掉”后,索性独自探究这一连串问题(包括愚蠢)的总根源和解决之道。进而迈进了“哲学”的窄门,至少得给自己一个解释,给“死亡”一个交代。小时候,我的梦想是成为一名侦探,长大后当了记者,后来又“不得不”成为哲人(philosopher),波折辗转半生,那种探究性的心理原型(童心)倒是一直都没有变过——“归来仍是少年”,这句话我当得起,因为我一直在有意识地呵护自己的直觉,直觉是我独在黑夜中摸索的北极星,而直觉乃是“童心自出”(李贽)——“自出”翻译成现在科学圈的流行说法即“涌现”(emergence),一个哲学体系不过是“童心”的野性生长、开花结果而已,古今哪一位大成就者不是依然保持了孩童般的天真和好奇呢?
的确,我也是在为“新闻学”辩护:不要再浅薄地以为“新闻无学”和“新闻学无用”了。因为新闻学——我说的是真正的新闻学,无非是研究如何从迷误信息(misinformation)中识别出有效信息(information)来建构事实(fact)并逼近真相(truth),目的是informed(知情的,有见识的),最终依靠的是人的“换位思考,同理共情”的洞察(insight)、理解(understanding)和直觉(intuition)——这是“建构”的吊线锤,同时,这也是在对抗“假新闻”(fake news)和“后真相”(post-truth),跟古希腊以“知识”(knowledge)克服“意见”(opinion)和诡辩(sophism)的哲学精神没有本质区别,新闻学的information和informed及其潜在的transformed与柏拉图的Form不仅有“外在”(词源)也有“内在”(逻辑)的联系,而“信息”(information)问题又必然引起作为信息处理机制的“意识”(consciousness)问题,这是当今“科学”(science)的前沿领域,也是心灵哲学(philosophy of mind)的“硬问题”(hard problem),直接关乎新闻学的内核——事实是什么,客观性是什么;意识和信息的关系问题,不过是哲学中经典的主客关系和中国传统思想中德道关系的现代形式,又可收敛和统一为“良知学”(con-science)——一种把“信息”(物质)与“意识”(精神)作为如阴阳鱼般的超对称统一体的“新科学”(neo-science),在超对称哲学的频率宇宙论中,信息即频率差,意识即频率流,宇宙是频率谐振体,在这个意义上,人工智能(AI)是有“意识”的,但与人类意识还是有本质(层级)不同,这涉及到对“意识”概念的新理解。在当今这个讯息碎片化、流量化和武器化的时代,通过训练“意识”品质和提高“信息”素养来“致良知”即辨别真假-善恶-是非真的是太太重要了,无论怎么强调都不为过,这就是“命运”(福祸),也是“命”(生死),不懂(真正的)新闻学怎么行呢?不懂(真正的)哲学怎么行呢?这是真正的“通识教育”(liberal education),此识不通,何以“自由”(liberal)?这也就是“启蒙”的意思。
启蒙的英文是enlightenment,从构词法和字面含义来理解,其实也很简单,即(从黑暗和蒙昧状态)“进入光明和明白状态”,显然,这是一个贯穿人类存在的最核心隐喻,而这个隐喻来自最根本、最相通的生存经验——“要有光”(Let there be light),因而“光”在宗教和文化中都是觉悟和智慧的象征。“启蒙”的德文Aufklärung,有“照明”(illuminate)和“澄清”(clear up)的含义,当下传言甚多的秘密组织“光明会”(Illuminati)即成立于启蒙运动时期的1776年;英文enlightenment也用来翻译佛教的bodhi(菩提,觉悟)和vimutti(解脱),佛教中也有对应的隐喻,“一灯能除千年暗,一智能灭万年愚”。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是基督教,还是佛教,觉悟和智慧是用来抵达“彼岸”的,但以今天的科学眼光来看,这不能证实,也不能证伪,只能是“信”或“不信”,因而也就无法避免“迷信”或“迷不信”的风险。只有哲学意义上的启蒙,才是指向“此岸”和人间的,讲究怀疑、论证、理性和逻辑以及“验证”(因而诞生了后来的科学),旨在从人云亦云的“意见”(opinion)走向无可置疑的“知识”(knowledge),这也就是柏拉图的“洞穴寓言”的隐喻——要从洞穴内习俗(nomos)的、虚假的境界走向洞穴外“自然”(physis)的、真实的境界,近代以来高扬“理性”的启蒙运动,重启了这个哲学传统,也反向指控了时代的蒙昧。
当然,“启蒙”只是一个隐喻,从“黑暗”到“光明”所隐喻的其实是人类从“遇到了问题”(自知无知)到“解决了问题”(形成知识)的过程,这贯穿于每个人生活的每一个细节,正好对应苏格拉底的“问答法”(Q&A)或者说辩证法(Dialectics)。这个世界总是让我们遇到问题,我们也总是在提问,生而为人,人之为人,有好奇也有责任去回答,否则,就必定陷入空虚和虚无,而回答是一个创造和创新的过程,答案则是一种从低阶到高阶的层次跃迁和“转型”,那么,“启蒙”、“问答”、“转型”和“哲学”,其实就是同一回事,同一种运动,同一个过程,或者说,启蒙、问答和转型是哲学的三个维度,“启蒙”是哲学的用处和过程,“问答”是哲学的方法和形式,“转型”是哲学的目的和结果。问题邀请回答,答案激发提问,提问揭示新问题,……,如此演化绵延,生生不息。当旧哲学已经成了日常习俗、意识形态和陈词滥调,那么,新哲学也就必须登场了,因此,哲学必须是自反性的“自我启蒙”运动——“欲穷千里目,登月去火星”。人们经常问“哲学有什么用”,如同是在问“光有什么用”,“洞见有什么用”,“北极星有什么用”,“GPS有什么用”,“阿里阿德涅线团有什么用”,“吊线锤有什么用”,“镜子有什么用”,“根基有什么用”。当然,人们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流行的缺乏洞见(insight)的“伪哲学”不仅起不到反而遮蔽了这样的作用,这叫作“鸠占鹊巢”,或斯宾格勒说的“假晶”,成天鼓着腮帮子滥竽充数的南郭先生太多了,用哲学的概念即“没有主体性的伪主体”(德不配位)。
“向死而生”但一辈子也没走出哲学迷宫的海德格尔说,人是被“抛”进世界之中的,其实需要修正为,人是被父母“拉”进问题重重的世界之中的,父母是孩子启蒙的第一责任人——“子不教父母之过”,即便是放弃了好奇心,父母也免不了自我启蒙的责任——“育儿先育己”,“爱人先开智”,“活到老学到老”。存在即转型,启蒙即问答,小问题嵌套大问题,处在“问题状态”的自我即“低阶自我”(lower-order ego),处在“解决状态”的自我即“高阶自我”(higher-order ego),之所以会出现“进阶”,是因为“低阶”中的问题只有在“高阶”才能化解,或者说,“问题”之所以是问题,是因为自我意识的层次太低,这符合我们的人生经验,曾经的很多问题如今回头再看已经不算事儿了,可以用数学中扭结理论(knot theory)中的一个定理来理解:一个n维球,只可以在n+2维空间扭成结,而且必定能在n+3维空间解结,再例如,交通十字路口加红绿灯,或立交桥,或地下隧道,即是问题的升维或进阶化解法,流行的玩笑话“遇事不决,量子力学”也可以看作集体无意识中暗含的对于跃迁和升维的隐喻——“跳出盒子思考”(thinking outside the box)。对于人生而不仅仅是数学来说,“进阶”是比“升维”更高的概念,是在复杂的众多维度中建构出一种有意义的新秩序(order),是合“多”为“一”,以“一”驭“多”。“进阶”的必要条件是“升维”,“升维”的必要条件是“超限”——突破习以为常的经验范畴和约定俗成的观念框架,能够在“非舒适区”跟周围环境有策略地“摩擦”、有建设地“批判”(不应该也没必要直接对抗),这也即是福柯所说的“界限态度”(limit-attitude)——“批判是由对界限的分析与反思组成的”,如果不这样也不是没有代价的,那就是会丧失塔勒布所说的“反脆弱性”,被“系统”拿捏得死死的,按在地上摩擦,让听话就听话,说打针就打针。超限,升维,进阶,即是自我启蒙或自我转型三段论,可以对照王国维的人生三境界说,“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人间词话》)。
当然,即便是同样的境遇和问题,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反应,有的人会理所当然、逆来顺受,有的人会认为是“有问题的”(problematic)、是不可接受的,这也就是福柯所说的“问题化”(problematization),从“觉知问题”到“解决问题”,从“蒙昧自我”到“启蒙自我”,从“低阶自我”到“高阶自我”,这样的自我启蒙和自我转型如同是“自我炼金术”(self-alchemy),成就的是日常生活中的“英雄”(hero)和“超人”(superman),“无我”是其中的必要环节,是从“小我”(低阶自我)转型为“大我”(高阶自我)所必经的“界限点”(limit point)、转换点和跳跃点,类似于庄子所说的“吾丧我”,可见,这并不是本体论而只是方法论意义上的“无我”,即倒空“小我”(ego),跳出“我执”,方成“大我”,乃为“至人”(无己),人生的苦乐和意义也就在这个过程之中了,在此身、此生和此岸之中了,不必外求于宗教设定的“来世”或“天堂”。请注意,宗教观念以对立关系设置的“此岸”与“彼岸”框架,正是对于递进关系的“低阶自我”与“高阶自我”框架的异化,也就是说,是对“今生”无法实现自我启蒙和自我转型的心理补偿,这也是人格分裂的隐喻和症候。同样,社会中“大众”与“精英”或“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阶级对立和身份固化,同样是“低阶自我”和“高阶自我”的投射和异化,这实际上限制了每个人的人格意义和精神境界上的“阶层跃迁”,所有人都被困在自己的“同温层”和“身份牢笼”和“信息茧房”里,变得越来越单调、孤独和无趣,乃至于愚蠢、反智和懦弱,互联网和社交媒体不仅没有带来改变,反而是进一步的强化和恶化,一个人便是一个“帝国”,这也正是现代性观念中原子化个人主义、唯我论自由主义和自我利益最大化的意识形态恶果,罗刹国里“只讲利弊,不讲对错”(黑白不分)精致的利己主义则是其极端形态,这其实是一种蒙昧、愚蠢和短视,事情肯定做不“大”,干不“久”(恒),行不“远”,无论怎么勤奋、努力和加油都没戏,就如同盖房子没有吊线锤,要么盖不起来,要么不久必塌。因为,“自我启蒙”绝不是“独自启蒙”,更不是神马“把自己作为方法”,否则,就会陷入同义反复的自指循环——空转,所以,必须以真诚自我与善意他者之间苏格拉底式“问答”为方法,假如没有友爱、同理和共情的“他者之光”和“他者之镜”而尽是冷漠、自私和欺诈的“黑暗森林”和“他者之箭”,没人能知道“我是谁”,没人能够“活明白”,没人能够真的“自由”,值此可以好好体会一下汉语中“借光”和“光临”的隐喻内涵。
从隐喻和结构上的定位,再转到逻辑和概念上的内涵:“启蒙”状态也就是能够做到独立而有效地思维,正确地归类、归因和归责——“该区别的区别开来,该联系的联系起来”,合理地相信、怀疑和证明——知道是什么(事实)、为什么(原因)和怎么办(行动)及其凭什么(理由),始终以经过省察和证成的理由(reason)而不是以自欺欺人的借口(excuse)立言行事,这也就是“致良知”,用大白话来说即“活明白”——这个词本身也是一种与“光”联系在一起的隐喻表达,这并不是说就不犯错了,而是不至于犯低级和致命的错误,并能够知错、认错和改错,“吃一堑,长一智”。“活明白”,首先不是一条“形而上”的甚至会陷入不可知论的意义标准,而是一条“形而下”的功利性和底线性的安全原则,尤其是在一个遍地是“金”——哦,是坑——的“风险社会”(贝克)和“黑暗时代”(阿伦特)。遗憾的是,这个世界的主旋律是成为“有钱人”而不是“明白人”,别问我内卷有多深,反正卷不进我的心,对我这种笨人来说,“明白”比“有钱”更重要,既然在标准赛道上卷不过别人,那就只能玩玩“极限”(limit)、跑跑越野马拉松了,假如智财不可得兼,我宁愿选择前者而放弃后者,因为,“从长远看,人是要死的”(凯恩斯),我不认为只用钱就能给“死亡”个交代,“富”(有钱)并不等于“贵”,“权”也不等于“贵”,多少钱也买不来、多少权也得不到的才称得上是真的“贵”——对吧,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贵族style”!人就这一辈子,要是缺失了这种“贵族体验”,是不是太不完整了呢?怎么活才划算,人生这本大账,真的得好好算一算;我也不相信“有智者”可能会被饿死,但知道“有钱人”可能会被坑死,见过太多一夜暴富或身居高位反而家破人亡的案例了,不是有这样的流行语嘛,“一把好牌打得稀巴烂”,“钱多人傻速来”,“靠勤劳挣的钱,凭(假)知识都赔光了”,结果还不是“为他人作嫁衣裳”,“竹篮打水一场空”,出来混总是会被骗的,然后才明白“选择比努力更重要”;骗子集团固然可恶当罪,但靠道德谴责没用,靠司法管不过来,这还得靠每个人的自我启蒙和集体开智一起抬高骗子的成本和风险才行——让骗子“明白”其实从长期来看靠骗并不划算。当然,我也深刻体会到,从蒙昧到启蒙,从无知到有智,从糊涂到明白,并不是那么容易的,这就像“唐僧取经”的隐喻,一路上会遇到数不胜数的妖魔鬼怪和艰难困苦,比“闷声发大财”的难度系数高到不知哪里去了,即便是“有钱人中的有钱人”金融大鳄索罗斯,也不得不承认自己是个“失败的哲学家”。
其实,启蒙的最大挑战还不是降服外在的妖魔鬼怪,而是内在的“心魔”,即“无知无明”往往会陷入一种如咬尾蛇般自我强化的自指怪圈(self-referential loop),例如,偏见的自我确认(confirmation bias)便是这种症候,王阳明的心学及其流祸,也是因为跳不出这样的主观性自指怪圈,也就是无法从唯识宗的“自证分”跃迁到“证自证分”的认知阶段。我对这个问题的意识和自觉,发端于在黑屋里自我启蒙的那种没着没落、无所凭借的如同“自己提着自己的头发要离开地面”的悖论体验,常常想起苏轼的诗句“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也受到了索罗斯所说的“反身性”(reflexivity)和“启蒙期谬误”(enlightenment fallacy)概念的启发,花了两三年时间思考self-reference(自指)与self-reflexivity(自玄)的区别与联系以及数学上的不动点定理和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的哲学内涵,然后才发现了“哲学的新大陆”和传统哲学范式的缺陷,现在,我认为叫作“启蒙的悖论”(paradox of enlightenment)会更好,这可以用来解释西方现代性、启蒙运动和自由主义的成败得失,并诊断康德哲学的缺陷所在——启蒙的基调是由康德奠定的。
康德认为,“启蒙就是人类从自我导致的不成熟状态中觉醒”,这种“不成熟”是“自我导致”的,并不是因为缺乏理性,而是缺乏“决心和勇气”,是由于“懒惰和怯懦”,所以动员人们“大胆运用你自己的理性”(Sapere aude),但20世纪以来的心理学和精神分析就是在揭示,事实并非如此,创伤(trauma)、强迫症和抑郁症等心理和情绪问题会成为理性的障碍甚至使理性变得不可能,脑科学揭示的“神经可塑性”机制则可表明心智的生成性,那么,“理性”是后天生成的“现实”(actualization),尽管这的确需要作为先天条件的“潜能”(potentiality),而最好的生成法就是苏格拉底的“问答法”(助产术),这个过程也就是从“无意识”到“意识”的转化(transforming)或乔姆斯基所说的从“深层结构”到“表层结构”的转换生成语法,中间也存在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就像是树种蕴含大树但未必会长成大树一样,人同样是如此,从跨文化的视角,很容易看到成长环境对人的影响是多么大,这会塑造特定的“脑回路”和心智模式(mindset)以及相应的反应方式和理性水平,当然,这并不是决定性的,个人依然可以有自己的能动性和改变的余地,的确是有人意识不到,但即便是意识到了也往往因面临结构性的“囚徒困境”而不得不放弃,这不是单靠勇气就可以改变的,也不是用“缺乏勇气”就可以解释的。
实际上,康德忽视了“理性”概念本身的复杂性、分层性和“生成性”(包括“生不成”),对那些“不成熟”和“怯懦”的人们说“大胆运用你的理性”,就如同对“没钱的人”说“大胆花你的钱”,或有些父母对“不听话”的孩子大吼“你要听话”,孔子在“礼崩乐坏”的时代呼吁“克己复礼”,没有实质的区别。根据我们的经验,在这样的命令模式中,最终“解决”(摆平)同时也在“制造”问题的,其实并不是理性(reason)而是权力(power)或暴力(violence),由此,我们也可以理解为什么德国哲学从康德的形而上学和“先验理性”转向了尼采的历史谱系学和“权力意志”,未能生成的“(后验)理性”(论证)所空缺出来的位置便由“权力”(战争)占据了,因为人类社会的组织化运作必须有“最后是谁说了算”(权威)的机制。国内不少学者错误地将周制与秦制、儒家与法(兵)家二元对立起来,表述为“外儒内法”或“儒表法里”(他们在说“法”的时候其实说的是“兵”),是因为看不懂这是一个如同前后脚般内在递进的“先后”两个阶段,“先儒后法(兵)”与俗话说的“先礼后兵”的心理原型和实践过程其实是一回事。因为在重大问题上,儒家不讲逻辑的“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相对主义认识论不可能产生有理有据(valid)的“共识”和协同一致的“行动”,那么,“讲道理”(能力太弱)到不了的地方肯定就需要“讲政治”(权力最大者说了算),就像是国内即便是很小的车辆刮擦事件通常也得警察出面一样,这已经形成了一种文化上的心理依赖和“国民性”。
其实,康德犯的是和孔子一样的唯我论错误,即不加反思地“以己度人,推己及人”(对称性),想当然地预设了别人具有和自己一样的“理性”(只是不敢用),把自己什么样不加反思地投射(projecting)为别人什么样,而忽略了他人与自己的“不一样”(非对称性),中国那些老是念叨“我都是为你好”的父母,同时是这样的唯我论在作怪,完全没意识到孩子自身的独一性(uniqueness)和奇异性(singularity),佛教中的“无我”(无个性)和“无分别心”观念对这样的错误肯定也有潜移默化的“加持”效应。这种错误我自己也犯过,才意识到这种习以为常和理所当然的惯习是“成问题的”(problematic),例如,我自己是经常事后反思的,觉得这很自然,哪对哪错,有错就改,哪妙哪好,见好就收,否则不可能不断优化自己的心智——“吃一堑,长一智”,想当然地觉得别人和我一样的“理性”,但后来的教训证明了我的“幼稚”,“惊异”地认识到,反思、知错和理性并不是一种普遍的品格,即便是在很日常、很简单的事情上,人与人之间“理性”水平的不对称性超出了我的想象,这倒是让我意识了一种除了“主体”(subject)和“代理”(agent)之外的第三种存在形式,即克里斯蒂娃所说的“贱体”(abject),用俗话说也就是“烂人”(烂泥扶不上墙),处在“好人”与“坏人”之间,是一种“好又好不起来”和“坏又不敢坏”的中间态,这种人格形态习惯性地逃避自我反思,“只见别人眼中有刺,不见自己眼中有梁木”,自然也就不知错不认错不改错,以至于“太多的错误,总是在重复”,然后就是,“我就这样了”(摆烂),甚至“你能拿我怎样”(耍泼),时常还会拿一些似是而非的佛教用语来自我合理化,例如,“不要有分别心”-“都一样”(合理化自己烂),“你想太多了”-“难得糊涂”(生怕自己露馅),“活在当下”(不管当下黑不黑)、“人生如梦”(自我卸责),等等,这实际上也就是一种反智(anti-intellectual)、反理性(anti-reason)和反启蒙(anti-enlightenment)的姿态,如同人们说的,习惯了黑暗后,不仅害怕阳光,还会为黑暗辩护,而这也正是“启蒙的悖论”(paradox of enlightenment)的人格和心理根源,自然是不会内生出“启蒙”的诉求,“输入性启蒙”也会被异化和标签化,这便是中国近代以来对舶来的“启蒙”话语既缺乏有效的批判性又一直没有落地生根的根本原因,压倒“启蒙”的并不是李泽厚所说的“救亡”而是“启蒙的悖论”本身。李泽厚误解和窄化了“启蒙”的内涵,仅仅等同于不加批判地接受的舶来自西方的自由主义话语,把“救亡”与“启蒙”对立起来,更是不能容忍的范畴和概念的层次错乱,严重误导和败坏了“启蒙”概念的格局,甚至影响到了现实中的变局,难道“救亡”本身就不是一个启蒙过程吗?不需要在理性、科学、技术、经济、政治、军事、组织、政党、国家、家庭、关系、行为、观念和语言等一连串的“问题化”和“现代化”过程中“搞明白”吗?缺乏概念能力和哲学品格因而说出的话基本上似是而非的李泽厚其实说的不过是,“国家主义”(马列主义)压倒了“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但是,自由主义话语中这种把“国家”和“个人”或者说“公”与“私”二元对立起来的框架,其实是错误的,中国人的启蒙百年无成,根子在于“启蒙的悖论”本身,但这种“二元对立”框架既是其症状,反过来又会加速和恶化这个悖论的螺旋,诚如鲁迅先生的洞见和“绝望”——“每一新制度,新学术,新名词,传入中国,便如落在黑色染缸,立即乌黑一团,化为济私助焰之具,科学亦不过其一而已。此弊不去,中国是无药可救的”。
孙中山喊出“天下为公”,现在又流行“考公”,但何谓“公”?字好写,话好说,但内涵如何理解和定义?回答这个问题,是哲学家的天职,鲁迅先生弃“医”从“文”一心救中国人,要是再由“文学”转“哲学”那就好了。康德以所使用的场合来区分了“理性的公共运用”(the public use of reason)和“理性的私人运用”(the private use of reason),但这可以看作是对卢梭的“公意”和“众意”的误解和滥用,因为,“公”与“私”的划分只能以理性自身的性质而并不能以所运用的场合来进行界定,即便是在学者面向大众的那些所谓“公共领域”,未必比在职业工作中的意见更“公意”、更“公共性”,也有可能依然只是“私意”和“众意”范畴,这类似于托克维尔所说的“集团性个人主义”。哈贝马斯以《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1962)而闻名世界,但实际上并没有搞清楚“公共性”(publicness)概念的内涵,直到罗尔斯在《正义论》(1971)中通过“无知之幕”(veil of ignorance)方法确定了“原初位置”(original position)之后才终于让“公”(公意,公共性,公共理性)的范畴和概念在理论上清晰明确起来,也就是真正知道了如何思考、理解和定义“公”到底是什么,即当人们在制定相互之间交往和分配的基本制度框架时,不知道自己的种族、社会地位、性别、信念和能力等信息,那在这种彻底的不确定性和偶然性中只能选择一种最广泛和最普遍的“理性”和“公共性”原则——制定“最高利益向所有人平等开放”和“最有利于最不利者”的两大正义原则,这会是一个能够容纳最大的自由度、最高的丰富性和“人的最全面发展”的社会制度,也肯定是每个人都想“投胎”的社会制度,且不管能不能成为“最有利者”或“最强势者”,但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那个“最不利者”或“最弱势者”,所以这是最大的“公共性”(最大公约数)和最彻底的“理性”,也会是真正的整体上的“效率最大化”,因为同样一份利益,对最优势者来说,不过是多一点少一点的问题,而对于最弱势者来说,则会是生死存亡的问题。别以为这只是一种纯粹的思想实验,在这个不确定性和偶然性加速的世界之中,每个人与未来之间实际上如同隔着一道“无知之幕”,即便今天的“最强者”和“幸运者”并不是没有可能成为明天的“最弱者”和“不幸者”,强弱之间的转换往往只是一念之间,例子不要太多,大家可以自己去想。那么,致力于建设一种“最有利于最不利者”的正义制度,对每个人来说才是真正的“理性选择”(大理性),否则,每个人就会恐惧成为那个“最不利者”,这样的社会必定会陷入集体的内卷、争斗和互害,恐弱慕强,见不得别人好,给别人穿小鞋,让别人垫底,这不是“人性之恶”而是“人心之病”和“蒙昧之恶”。因为,人类的天赋和无意识中本来是出厂设置了正义的算法、道德直觉和同情心,例如,中国人讲的“尊老爱幼”和公交上的“老弱病残”专座即是“最有利于最不利者”原则的具体体现,亚里士多德说的悲剧所激起的“怜悯和恐惧”(每个人都可能陷入这样的境地)也是如此,这也类似于墨子所说的“兼爱”和“天志”(自然的集体无意识),罗尔斯通过“无知之幕”回到“原初位置”,无非是回到“人性”(human nature)本身的“出厂设置”,吹尽“惯习”的狂沙始到“自然”(nature)之金。由此,也可以看出,“公”与场合无关,也与人数无关,而是“人之为人”(human being)的深层结构,但只有通过“高阶自我”和“本真自我”才能转化(transforming)和体现(embodying)出来,也是卢梭的“公民宗教”(civil religion)和托马斯·杰斐逊的“自然贵族”(natural aristocracy)所隐喻和指向的心理原型和“大我之境”,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民”,而现代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政治哲学框架下只关心自我利益最大化的所谓“公民”,其实不过是“私民”而已,尤其是“上帝死了”后更是如此,言论的自由市场和社交媒体中的意见往往也只是“私意”或“众意”而已,这只会让民主政治陷入“众意的螺旋”(没有公意的民意),也正是当下在左右中摆来摆去的“美国的民主”的写照,如同辗转反侧的失眠者难以安宁。看来真的是需要有人再写一本《论21世纪美国的民主》了,其中最重要的是重新厘清和定义“私”与“公”的概念及其“互补相生”而非“二元对立”的关系,传统的“民主”(多数)与“独裁”(一人)的二元对立框架并不恰当,虽然时常有着经验和描述意义上的有效性,但作为概念和规范框架却可能会扼杀“个人”意义上的“公”,“多”未必“有公”,“独”未必“不公”,“公共性”和“真理性”是一样的,不能以数量多寡来定夺。
随着问题的问题化和不断深化,我进一步认识到,这种“理性”和“公共性”的双重匮乏,源自于“创伤”(trauma)——个人的、集体的和文化的创伤,创伤的核心病理即是如同自闭症或关在小黑屋中那样的“自我指涉性”(self-referentiality)的恶性循环,“他者性”(otherness)是进不来也指涉不到的,亦如同深陷旋涡中却抓不到救命稻草。从根本上说,“创伤”(trauma)又源自系统性和文化性的缺乏爱(love)、关心(care)和同情心(sympathy),用赫胥黎的概念来说即是“有组织的无爱”(organized lovelessness),这样的组织模式、制度结构和文化形态至少是从“轴心时代”就开始了,迄今的人类社会三大基本组织形态:帝国是靠“枪”(或剑)、家族是靠“性”、公司是靠“钱”(资本主义)组织起来的,枪、钱、性便是“权力的游戏”的三个维度,“有组织的无爱”也就是“有组织的暴力”,关心的是“对齐”(对称性)问题,而对个人的“特异性”(不对称性)和“脆弱性”不仅漠不关心,甚至是敌视和抛弃的,每个人在其中都不可避免会遭遇“创伤”,只是轻重不同而已,“被生活磨平了棱角”的说法即是“创伤”的隐喻。在西方主流的理性哲学传统中,“爱”基本上也是缺失的,至少是边缘化的。说到底,哲学并不是“练习死亡”,而是因为面对不可避免的死亡,认识到“爱”和“智慧”才是人生中最重要之事,是一切的一切的根本前提,从而是“练习爱和智慧”。在西方哲学传统的迷宫里兜圈子的海德格尔之所以走不出来,正是因为他的思想中是“缺爱”的,就如同忒修斯要是没有“阿里阿德涅线团”(爱的隐喻)就走不出迷宫一样,正是“缺爱”导致了“存在者”之间以及对“存在”的漠不“关心”(sorge/care),然后才出现了海德格尔所谓的“存在者对存在的遗忘”,由此可以联想到《寻梦环游记》的寓言——“爱是不遗忘”。中国的儒家传统讲究家族的血缘亲情,但把“爱”异化为了“孝”(父)和“忠”(君),“家天下”剪掉了现代意义上的“个人”与“国家”,体现为思想史上的孟子骂杨朱“为我”、墨子“兼爱”。“五四”以来“个人主义”(自由主义-“自由”)与“国家主义”(马列主义-“平等”)之间错误的二元对立和人为矛盾的,恰恰造成了这两种思潮都不能真正落地生根和发挥作用,反而是本应批判和改造的“儒家传统”(自家主义)继续渔翁得利和“假公济私”,如今依然还是“个人”不是个人——个人的主体性之路依然“其修远兮”,“国家”不是国家——“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然任重而道远。不过,我“惊异”地发现,“爱情”作为一种超个人和超自我的机制,连接了非血缘的她-他者而形成一种“信约”关系而从“原生家庭”中脱嵌出来组建“新生家庭”,正是克服分裂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与国家主义(马列主义)之间的二元对立的“第三维度”,也就是说,一个人要想拥有爱情(恐怕没人不想),那就不能只顾“自己”(自由主义),不能只顾“自家”(儒家传统),也不能只顾“国家”(国家主义)而没有“个人”的主体性,因为如果只有“自己”好、“自家”好,其他的人都不好,那从哪里去找“好且合适”的另一半呢?要知道大自然可是出厂设置了“不能自家繁衍”的自指禁忌(Taboo of self-reference)和范畴命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绝不能从自家找对象,对吧,不匹配和不合适的婚姻肯定不可能是幸福的,如前文所提到的神经可塑性机制和理性的生成性,这必然也会影响到下一代的培养和成长。由此可见,爱情作为一种机制,恰恰内生出了自利利他/她的“我好,你好,大家好,才是真的好”的公平的动机和正义的逻辑,从而使得自爱(self-love)、家爱(sorge)、友好(philia)、大爱(agape)和恋爱(romantic love)成为有机的“五爱一体”,因此,“爱情”正是破解中国人“各扫门前雪”的自家主义恶性循环的“金钥匙”。同时,爱情需要有不断有新意的生活为燃料,也会不断遭遇层出不穷的问题和后果,这也内生出了创新的动机、理性的选择和解决问题的逻辑,更重要的是,“爱情”也是激励人们“成为更好的自己”即从“低阶自我”向“高阶自我”进行自我启蒙和自我转型的深层动机和精神源泉,而且,真正的爱情绝不会屈尊“慕强”,真正的爱的真正对象,是那些能够不断从“弱”到“强”、由“低”到“高”的自我启蒙和自我转型的“英雄”和“超人”,但不可避免地到了从“高”到“低”、由“强”变“弱”、的时候,依然是不离不弃、相守相伴。
那么,我们身在21世纪的今天“讲启蒙”,重新理解启蒙,重新启动启蒙,也就是,以“爱情”重建“家”的概念,也从“家”的概念向下开出独立的“个人”和“大我”之花,向上开出公共的“国家”(当代)和“天下”(后代)之花,同时还要以“智慧”开出理性、科学和创新之花,也就是需要以“爱和智慧”即“哲学”重新定义中国传统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观念框架和逻辑内涵。这样的新启蒙框架,不仅适用于已经世俗化两千多年的中国人,也适用于近代以来“上帝死了”之后的西方人,因为康德式自由主义的“自足自主”(autonomy)的逻辑,也从根本上造成了韩炳哲所说的“他者的消失”和“爱欲之死”,或伊娃·易洛思所说的“爱情的终结”。唯有在文化中重新启蒙和植入“爱”和“智慧”(即理性和创造性),理性和创造性地建设“有爱的组织”和“有组织的爱”,才能避免系统性创伤的再生产,人类社会才真正称得上是真正的“文明”和“人道”。为什么非要这么干?无它,人是要死的,人活一辈子,无非就是体验,为什么不体验创造美好的体验呢?真正的“创造爱情”(making love)难道不是最美好的体验吗?从“低阶自我”(小我)到“高阶自我”(大我)的自我炼金术式创造性跃迁过程难道不是钱买不来、权得不到的真正的“贵族体验”吗?不仅为了自己,也为了爱我们和我们所爱的人,以及子孙后代,这是尊严,也是意义,更是责任。这即是我以自己的命运和反思对“启蒙”作出的个人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