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去醫院墮胎卻被擋在門外,日本再傳越南籍技能實習生因遺棄胎兒被判刑
2020年11月,在廣島縣東廣島市,從越南北部北江省以技能實習生的身份來到日本工作的スオン・ティ・ボット,在宿舍產下一子後沒有妥善照顧好孩子,孩子死後將寶寶埋在宿舍院子,隔日被以「保護責任者遺棄致死罪」與遺棄屍體罪(死体遺棄)遭逮捕。
本案在事發 1年半後,遲至今年 5月才開庭審理。連續 6天的開庭過程,挖掘到更多當初新聞沒有報導的內容。雖然最後結局是,她被判懲役 3年、緩刑 4年,但連法官都很同情她的遭遇。
本案與 本站過去報導過「越南籍技能實習生死產變遺棄屍體罪」 的新聞,都是發生在 2020年11月(生產日期只差 4天),分別是在熊本和廣島縣的越南籍技能實習生。兩起案子具有高度相似性,值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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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孩子,準備飛日本工作的單親媽媽
スオン・ティ・ボット的老家在越南是種稻的務農人家,媽媽在她小時候曾到台灣工作。和前夫生有一女的她,原本在越南的成衣廠工作,但離婚後前夫沒有依約每月提供贍養費,為了要撐起家計帶小孩,決定以技能實習生的身份飛往日本工作。
但這一路上並不容易,除了要籌備旅費、日文課程的費用,和越南的仲介借了 150萬日圓左右之外,原本想要應徵製造類的工作卻怎麼樣都過不了,只好把申請業種改成農業,到了第 7次終於申請成功。在 2019年12月飛往日本廣島縣東廣島市的蔬果公司ベジスタイル(VEGESTYLE)採收蔬菜。含休息時間,一天工作 9個小時,每個月可以賺 10萬日圓左右,每 2個月她就會寄 18萬日圓給越南老家。
她在蔬果公司工作期間,基本上沒有出什麼狀況,公司的人對她的評價都是很認真,她也說公司的人都對她很好、很友善。不過她雖然在來日本前學了半年的日文,來到日本後也有 1個月的培訓課,日文程度還是只有簡單的問候語而已,不常和日本人員工對話。
抵達日本後認識了新男友
抵達日本沒多久後,她認識了同樣在日本工作的越南人技能實習生,迎接人生第二春。2020年3月,她發現自己的生理期一直沒來,覺得應該是懷孕了,便跑了 2間婦產科。
第一間診所:建議換到大醫院
第一間是位在廣島市內的婦產科診所。當時日文能力完全不足以一個人就醫的她,到了診所後拿出健保卡,透過手機翻譯軟體及打給會講日文的越南朋友,告訴診所櫃檯:「想確認自己是否懷孕。」這間診所的櫃檯聽懂她的訴求,幫她安排看診。不過進到診間之後,她就沒有使用手機翻譯軟體了。
當時醫生明確告訴她,預產期是什麼時候、可以回去想一下是要把孩子生下來,還是要墮胎,要墮胎的話要在懷孕 22週以前。醫生還告訴她,這間診所沒有這些設備,所以建議她到離住處比較近的另一間醫院就醫,並將醫院的名字寫在紙上遞給她。
事後才知道,當時她以為看診期間不能使用手機,所以沒有拿出翻譯軟體,醫生說的話也只聽懂一小部分:她知道自己真的懷孕了,也知道醫生的意思是要她到另一間醫院就醫,但她沒有聽到預產期是什麼時候。
第二間醫院:沒有口譯同行就不給看診
過了 1、2個星期後,她獨自前往第一間診所推薦的東廣島市的醫院。原以為可以和上次一樣,帶著健保卡、透過手機翻譯軟體及話筒另一端的友人,就可以順利看診,卻在預約就醫的櫃檯碰壁。
當時她透過手機翻譯軟體及話筒另一端的友人,試圖告訴櫃檯自己想要墮胎,雖然不確定翻譯軟體翻得對不對,友人又是怎麼說的,只知道櫃檯說:「沒有口譯同行的話就不行」。她只好摸摸鼻子,回答:「好的(はい)」,便離開醫院。
隨後,她想要找日文能力比自己好的越南同事,或是男友一起去醫院,都被拒絕。
臨盆前再次就醫又被拒絕
就這樣過了半年,來到 2020年秋天。當時已經接近臨盆了,她覺得肚子裡的寶寶前一陣子還有胎動,但近期卻沒有動靜,而決定再去一次上次去的醫院。雖然說第二家醫院比第一家診所近了點,距離宿舍還是有 8公里遠。
到了醫院櫃檯,和上次一樣拿出了健保卡,在問診單上寫上了名字,再透過手機的翻譯軟體告訴櫃檯:「想知道寶寶是否還健康」,再度被櫃檯以「沒有口譯同行就不行」為由拒絕。
《共同通信社》的記者重冨文紀找到了這家醫院,詢問當時的經過。醫院只是淡淡地回說,她沒有就醫就沒有紀錄,沒有辦法確認她是不是真的有到過他們醫院。
在法庭上,辯護律師問她當時為什麼不去別家醫院看診?她透過司法通譯說:「就算去了別家醫院,我聽不懂日文,也沒有辦法就醫。」面對律師問她遭同一家醫院拒絕兩次的感受,她答道:「覺得很難過,所有的事情都變得討厭。」
到了生產的那一天
11月11日,她一如往常地工作,但一早就覺得狀況不對,提早回宿舍休息,在宿舍一個人產下一女。很擔心小孩的哭聲會被外界聽到的她,先用長 14公分寬 5公分的膠帶把小嬰兒的嘴巴封了起來,便用盡最後的力氣到廁所沖洗一番。再次回到房間裡時,小嬰兒已經斷氣了。
她將小嬰兒的遺體放進紙箱裡,在宿舍的庭園挖了一個洞,將小嬰兒好好埋葬。隔天,她到公司後和同事坦承一切,大家到庭院裡真的挖到小嬰兒的遺體,立刻通報警方。
法醫解剖的結果,小嬰兒的死因應為窒息或失溫。當時她只有將小嬰兒的嘴巴封起來,沒有蓋到鼻子,但考量到小嬰兒才剛出生 1–2小時,無法判斷這是否為造成小嬰兒死亡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當時屋外的溫度大概 12–13℃,小嬰兒一出生後,她並沒有幫小寶寶清理附著在小嬰兒身上的羊水或血液,也沒有用毛巾包起來,就這樣放在木地板上。小嬰兒確實有可能因為身體上的水氣蒸發時,帶走部分體溫,漸漸失溫而死。
法庭上的新發現
東窗事發後,スオン・ティ・ボット隨即遭到逮捕。起初她有意留在日本繼續工作,但隨著訴訟時間拉長,遲至今年才開庭,她在開庭前只想快點回到越南工作,覺得這一切讓她很疲憊。實際上,她在判決出爐的 2天後,便立刻搭機返國。不過長期追蹤這則新聞的記者們都注意到,疑似是她的監理團體刻意盡快安排將她送回國,拒絕讓她和支援團體與記者們有碰面的機會。
話雖如此,在訴訟的過程中透過日越通譯的協助,也發現了很多事前沒有發現的事情。
失職的公司與監理團體
スオン・ティ・ボット抵達日本沒多久後便發現懷孕,當時她身上還有 100萬日圓左右的仲介費還沒還完,深信「一被發現懷孕就會被送回國」的她,根本不敢和公司或監理團體(相當於移工在日本的仲介)坦承懷孕的事實。
訴訟過程中也發現,本案當事人所屬的公司(ベジスタイル)及理應要照顧她生活大小事的監理團體「もみじ協同組合」,事前並不知道她懷孕。更正確來說,每個月拜訪她一次的監理團體,只有確認她的工作狀況,並沒有顧到生活層面。至於公司,在當事人生產前一個月,就有公司職員通報老闆,當事人的肚子好像越來越大,社長卻以為她是來日本之後越吃越胖,根本沒想到懷孕的可能性。
消失的男友們
法庭上還確認了一件事情。她當時同時和 2名越南人技能實習生交往,所以發現自己懷孕的當下,她並不知道孩子的爸是誰,告訴兩個人自己懷孕後,男友們雖然說:「我會想辦法負責」,但沒多久兩個人都失聯了。本案審理期間,也沒有傳喚男友們出來當證人,所有照顧寶寶的責任全都落在她一個人身上。在現場旁聽的《RCC中國放送》記者岡本幸便質疑,難道只有母親需要負起保護責任嗎?
其實她並不想懷孕,她也希望能做好避孕措施,偏偏男友不想戴套,只能想別的方法。原本她以為,在日本可以和在越南一樣,在藥局輕鬆買到事後避孕藥,沒想到找半天卻 找不到事後避孕藥,還真的懷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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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越南技能實習生狀況的神戶大學國際協力研究科斉藤善久副教授認為,不可能禁止技能實習生在日本工作期間不能發生性行為,那是不是至少在技能實習生剛來日本第一個月的講習期間,應該要告訴他們在日本取得避孕用品的方式?今後才不會又陷入「以為可以買,結果卻買不到」的狀況。
法官:當事人的狀況值得同情
5月31日,廣島地方法院的三村三緒法官判スオン・ティ・ボット「保護責任者遺棄致死罪」有罪,得緩刑 4年。
判決書上指出,雖然犯罪行為本身相當惡質,但技能實習生誤以為一懷孕就會被遣返回國,不敢和周圍坦承懷孕的事實,公司和監理團體如果多關心當事人一點,也許就能避免當事人走向孤立生產的命運。當事人直到生產當天,在社會上陷入孤立的狀態,值得同情,將本案的犯案責任一切推給當事人實在過於苛刻。
技能實習生在日本生孩子有多難?
本站過去就曾報導過,不論是基於《技能実習適正化法》或《男女雇用機会均等法》,理論上在日本的技能實習生也適用日本的勞動法規,雇主不能因為員工結婚、懷孕、生產等理由給予差別待遇。當然也不能因爲技能實習生懷孕,就開除技能實習生。但實務上並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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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技能實習生遇到非常好的雇主,願意協助當事人生孩子,但技能實習生一簽只有 3年,產假、育嬰假加加減減,根本沒有幾天可以工作。多數的技能實習生到日本工作前,多半會預借一筆仲介費,如果在日本懷孕生小孩,就算申請到產假,費用加加減減,很可能賺不到可以還清仲介費的工資,更別提想要多寄錢回老家。這種情況對於雇主或監理團體(技能實習生在日本的仲介)來說,多半會勸退,讓技能實習生提前結束技能實習,直接回母國生產、帶小孩還比較實在。
不僅如此,技能實習制度根本打從一開始就「沒想到技能實習生有可能懷孕」,就算技能實習生在日本工作期間懷孕生子,目前相對應的配套措施及救濟方式相對來說還不完善。如果沒有在第一時間就有了解相關救濟制度的人,協助當事人及寶寶完成相關行政程序,很有可能會錯失寶寶的簽證申請(*)與產假、育兒津貼等福利與保障。
*雖然「技能實習簽證」不允許技能實習生攜帶家眷到日本,但目前如果是技能實習生、留學生或特定技能 1號等「不能攜帶家眷到日本」的女性「在日本生下孩子」的話,只要即早有了解行政程序的人員協助處理,可以幫寶寶爭取到「特定活動」簽證。在日本以外的地方生產(例如回到母國生孩子,再入境日本),則不在此限。
日本政府終於展開調查
根據厚生勞動省的統計,2017年11月到 2020年12月至少有 637名技能實習生因為懷孕選擇中斷實習,當中在產後有繼續完成實習(aka 移工工作)的只有 11人。據信多數案例皆是因為不了解法律制度,在知識不對等的情況下被迫回國。此外,這份統計僅限於監理團體有向上級回報的數據,實際情況應該還有很多黑數。
於是乎,出入國在留管理廳與厚生勞動省終於在本月向媒體透露,近期已經向日本境內約 490名技能實習生展開調查,掌握技能實習生是否有被迫簽署「一旦懷孕就會辭職」的文件,或是否有聽聞其他技能實習生因為懷孕導致非自願離職、是否了解懷孕相關社會福利制度等實務狀況。據信這是日本政府首次就此展開調查。
本文同步刊載於 石川カオリ的日本時事まとめ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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