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官遭霸凌自縊案兩年沒真相 家屬提十疑點痛批「國防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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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並未解鎖死者手機及電腦等關鍵證據,軍中監視器更遭到破壞無法查看,形同洪仲丘案「國防布」再現......

文/公庫記者吳容璟

陸軍第六軍團269旅中尉黃志劼,2020年4月16日在軍中自縊事件至今滿兩周年,家屬控訴黃中尉遭到軍中長期霸凌並向10位軍官提告,但檢察官認為罪嫌不足,皆以刑事不起訴偵結。

台灣陪審團協會軍冤小組與立委陳椒華、邱顯智等,4月13日召開記者會提出十大疑點,包括檢方並未解鎖死者手機及電腦等關鍵證據,軍中監視器更遭到破壞無法查看,形同洪仲丘案「國防布」再現,要求全案重啟調查,並呼籲行政院成立「軍冤委員會」。

國防部法律司少將處長陳恒偉回應,刑事案件的偵查主導權在司法機關,部隊則基於聯繫窗口,只能將家屬的疑點送交檢察官,而調查報告並未提供給家屬是因偵查不公開,後續能否提供要聽檢察官的指示。陳恒偉提到,國軍在2020年10月已建立法紀調查機制,針對國軍死亡案件,允許家屬及其律師見證調查過程。至於成立軍冤委員會的權責不在國防部,但若未來立法通過將配合辦理。

對此,陳椒華表示「非常不滿意」,認為國防部將責任都推給檢察官,並未承認國防部自身的行政疏失,包括監視器毀損、軍中不當管教、違法要求軍人自費補足裝備等,針對種種疑點以及國賠、重啟調查等訴求下周將再召開協調會,要求國防部「該道歉的、該賠償的都不要再隱瞞。」

家屬提十大疑點盼重啟調查

「無論是檢方還是軍方都沒辦法調查清楚」,黃志劼的姊姊陳秀珍一開口就淚流不止,對於兩年過去仍無法為弟弟平反相當自責。她指出,國防部「269旅黃志劼中尉『營內死亡』行政調查報告」從未提供給家屬,透過陳椒華協助取得並檢視後發現疑點重重,例如檢察官並未解鎖黃志劼的手機和軍用電腦,軍中寢室出入口、旅部營的關鍵監視器,「本來是好的,到了檢方那邊,軍方卻說都壞掉了」。

陳秀珍表示,無論是有人出面作證長官及下士聯合言語霸凌,或是法醫鑑定黃志劼死前符合「急性壓力症候群」,檢方卻都不採納。她哭訴,弟弟生前在軍中過勞遭到集體施壓,連續三天沒有吃飯睡覺,在各種庶務上疲於奔命,還因軍中管理不當,被迫承擔前人的陳年舊帳,自掏腰包補足軍中不足裝備及行政缺額。

「只要在軍中枉死,就沒有證據也沒有真相?」

陳秀珍質問,軍中封閉的制度無法錄音錄影,但家屬提供的證據檢方連基本調查都做不到,本來期待進入司法體系可以得到平反,但卻更黑暗。此外,家屬3月初向國防部提起國賠申請也被拖延處理,本應在一個月內召開協調會,卻直到記者會前才收到回覆。

提到黃志劼在軍中多次處理事務到凌晨2、3點,而後被要求帶領晨間的體能訓練,陳椒華更是忍不住哽咽的說「怎麼有這麼殘忍的長官?」她也批評,這份報告國防部列為密件,也不提供給家屬根本是為了隱瞞軍中的疏失。

「坦白講檢察官也很扯!」陳椒華痛批,調查報告中提到黃中尉的手機交由憲兵警察鑑識,憲警卻將密碼輸入錯誤導致機台鎖死,而檢察官竟因此就不調查了,「我不相信一支手機不能透過法務部調查系統破解」,要求此案應重啟調查,國防部也應公開真相。

軍冤案層出不窮 立委呼籲速通過立法

邱顯智強調,軍中冤案絕非個案,陸軍269旅繼2013年洪仲丘案發生後,又於2019年9月至2020年4月間包含本案在內發生三起軍人自殺事件,其中一名謝姓中士在曾關過洪仲丘的禁閉室中自焚身亡。2021年陸軍化學兵33群也發生士官不堪長官施壓霸凌,因而選擇上吊自殺,而後長官還隱匿遺書、跟同袍在地檢署涉嫌做偽證等荒唐狀況。

邱顯智表示,軍中調查事件多由軍方內部進行調查,有自己人辦案的疑慮,在封閉的營區裡面「要家屬怎麼拿出證據?」因此時代力量黨團已提出「軍中可疑事件調查及賠償條例」草案,盼行政院、國防部正視,不要靠一個個不幸事故的犧牲,才能推動一點點小的改革。他也呼籲國家人權委員針對軍冤案進行系統性巡查,調查軍中人權問題,尤其現在台海局勢緊張,「只有注重軍中人權的國家,才值得基層士兵為其奮戰」。

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陳為祥則質疑,檢察官的不起訴書把「每個霸凌行為拆開來看」,例如某人有無說過這句話、某句話是否足以導致精神壓力過大而尋短等,但誰能忍受每天都被眾人嘲弄霸凌還持續了兩年,可見檢察官並未試圖了解死者求助無門的處境。

陳為祥認為,此案凸顯軍中的不當管教及協助系統是否完善的問題,目前交由一般檢察官處理軍中事務並不適當,因為檢察官只處理有無犯罪嫌疑,「沒有他殺嫌疑就不管了」,至於軍中霸凌及管教不當的部分不是檢察官的職權範圍,恐怕想處理也無能為力,因此希望行政院能成立「軍冤委員會」,針對整體軍中人權、軍冤案等有制度性的處理機制。

國防部法律司少將處長陳恒偉回應,目前刑事案件皆由檢察官指揮,而國軍在2020年10月已建立法紀調查機制,允許家屬及其律師見證國軍死亡案件的調查過程,為了減低外界「官官相護」的指控,調查機制是由「上級查下級」,不會讓「下級查自己」。至於成立軍冤委員會的權責不在國防部,但若未來立法通過將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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