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在丹麥進急診室
上週三早上洗完澡後,將襯衫穿上後,右手臂往下放時,一個不小心重重的敲在家裡一幅照片的鐵框邊角,當下只感到一股疼痛,而且是那種已經痛到有點麻掉的感覺,不過雖然痛,但也不覺得有什麼大不了,畢竟這種不小心敲到時正常的,但過了幾秒鐘,小手指根部開始有冒出血的跡象,但 Danielson 以為不就是割傷了,清潔一下,貼上 OK 繃 (中國說的創可貼) 後就一如往常上班去了。
出門前腦子想說還是多帶兩個 OK 繃好了,以防萬一,結果到了辦公室就發現那 OK 繃已經被鮮血滲透,只好趕快到洗手間將手上的 OK 繃拆掉,不得了,好痛啊,因為 OK 繃有點黏住手指頭,這一拆,好像真的留更多血了。
再清洗一次 (真的痛),然後換上新的 OK 繃,就這樣再次覺得應該沒事,所以就繼續上班,手指依然不斷敲著桌上的鍵盤。
敲著敲著其實有感覺手指頭似乎濕濕的,但很鐵齒的 Danielson 就是覺得應該沒什麼,應該很快就會止血了啦,午餐後回到辦公桌,雙手繼續正常的敲著桌上的鍵盤,但整個 OK 繃已經呈現紅色,此時已經沒有多餘的 OK 繃了,只好到公司大門口處的接待櫃檯詢問有沒有 OK 繃,然後櫃檯同事還順便給了一個消毒酒精棉片,Danielson 拿著走回辦公室,在自己的辦公桌前拆掉手上的 OK 繃,此時同事看到也叫了,因為已經下午三點多了,那割傷的手指不僅沒有止住血,反而血還是繼續不斷的一直流,這時拿著消毒酒精勉片擦拭受傷的手指,我終於忍不住大叫,因為它真的太-------痛-------了--------
清潔完後我才警覺,它不是像我早上想得那樣只有割傷而已,而是一整塊皮都掉了,難怪一整天鮮血不斷底流。這時候,所有同事開始叫 Danielson 趕快收拾一下,去急診室,但我就是覺得不至於需要去急診室吧,加上丹麥的醫院或急診室真的不是你隨時要去就可以去的,除非很嚴重的病痛,不然都需要先打電話給家庭醫師後,有醫師的指事許可才可以去,有點像是轉診的概念,所以我決定直接回家就好。
等到半小時前,麥先生開車帶我去醫院,到了醫院院區一點都不覺得是到醫院,感覺就是一個很大的別墅住在社區啊,整個院區很大,麥先生說這些建築是很古老的建築,照片看到的真的只是一小部份,我們開車進到院區時,整整繞了一大圈才到急診室門口。
登記後護士再次跟 Danielson 確認身份後,便打開門請我們入內到候診室坐著等待,沒想到此時來到急診室的人還真多,但我們這一等竟然就等了超過一個半小時,漫長的等待換來的是只有五分鐘的看診。
我在丹麥第一次進急診室的經驗就在這樣漫長的等待,快快地離開而結束。
醫生簡單看了一下,連幫我清潔都沒做,拿了個 OK 繃幫我貼上 (這我自己做就好了啊,而且我這一整天都在反反復復貼 OK 繃啊),最後再補上一針破傷風針後就被趕出醫院了。好啦,雖然醫生真的沒有做什麼大動作處理我的手指頭,但也因為來了急診室而打了破傷風針,因為醫院說,破傷風針的效期可是 10 年呢!
大家看到我上面受傷手指頭的照片 (這其實是已經第三天後拍的照片),一定還是覺得這幹嘛要去急診室內呢? 沒錯,我到現在也還是這樣想,但我所有白人同事都是告訴我一定要去急診室,麥先生也是,看來這真的是文化不同,他們就覺得這很嚴重,應該要馬上看醫生才行,在台灣大家一定都是自己包紮一下就好了吧!!
不過還好在丹麥,所有醫療一切免費,平常繳了那麼多稅總算有用到了 (好像不應該這樣想,整個歪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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