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失控的熱情
📘閱讀書名
失控的熱情:為何在工作中追尋成就感,反而助長了不平等?
📖閱讀筆記
導論
■ 章節摘要
在探尋誰能成功踏入既有意義又能帶來經濟穩定的職涯道路時,我發現了其中的階級差異。來自社會經濟地位較高家庭的受訪者,往往擁有更堅固的財務安全網,他們因而得以應付追求熱情帶來的就業不穩定。他們也更有可能擁有跳板,包括文化、教育與社會資本,來幫助他們獲得具熱忱又穩定的工作。這些大學畢業生能獲得符合自身熱情的穩定工作或有前途的研究所入學資格,既非隨機也不是平均分配的。
這些調查結果也顯示出追求熱情與社經背景優勢的另一項關聯。不只是第一代與勞工家庭出身的大學生平均而言不太可能獲得有報酬又具熱忱的工作,此外,追求熱情更可能讓這些受訪者即使背負著數萬美元的學貸,仍然從事不穩定的工作。對於勞工階級與第一代大學生而言,畢業後追求熱情格外冒險,尤其是為了追求熱情而轉職的時候。
家庭背景較優勢的畢業生,試圖追隨自身熱情最後卻無法謀得一職的情況下,大多最後都獲得了高薪、穩定的工作。相比之下,那些設法在自身熱情裡謀職、來自勞工階層的畢業生,卻更常落得遠離夢想,屈就學非所用或不穩定的工作。
第一章 熱情原則是什麼?
■ 什麼是「熱情」?
熱情是一種源自並反映自我概念的自我表現特質。這種自我概念是我們個性的核心:是我們以獨立個體,在非常強調個人主義的文化中,發展出關於自己的理論。我們在人生歷程中逐漸形成自我概念,並隨著遭遇新的文化與制度環境改變而適應。像追求熱情這種自我表現行為是我們實踐個人主義的方式。
熱情包括三種與職業或領域有關聯的自我表現:
第一是與該領域知識內容的連結,覺得這些內容「很有趣」、「很吸引人」或「極具知性魅力」。
第二是情感聯繫,即一個人的工作任務會引起正面情緒反應,像是「興奮」、「快樂」與「歡樂」。
第三是一個人獨特經歷與人生塑造出的品味與價值,是否與其工作領域「匹配」。
第二章 為何熱情原則極具說服力?
■ 追求熱情的吸引力
訪談資料顯示出,有兩個核心理由讓具工作抱負者認為熱情原則是職涯決策當中,一項令人信服的文化基模:
(一)他們相信熱情能驅使他們努力工作,進而在職場裡取得成功;
(二)他們相信擁有一份熱愛的工作是美好人生的關鍵要素。
■ 質疑或強調熱情原則的背景環境:
家庭壓力
來自上層與中上層家庭的受訪者比來自弱勢家庭的受訪者更常感受到父母給予的壓力,要求他們「選擇一個能賺很多錢的職涯領域」,這「將帶來工作機會」,或者「有名望的職涯」。同樣地,與其他階層的受訪者相比,來自勞工家庭的受訪者更常在做抉擇時,考量自己在經濟上資助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員的能力。與來自富裕家庭的同儕相比,來自勞工家庭的熱情原則調查受訪者更不可能受到父母鼓舞「不管薪資與聲望如何,儘管追求(他們的)利益。」
課程與同儕影響
那些「還不知道自己熱情所在,或如何實現工作目標的」具有工作抱負的大學生們,「把先在菁專公司工作作為一種延緩決策的方法」或只是在這段期間把學貸還完,再去追求較低薪但較有熱忱的工作。
職涯顧問與教練
我訪談的職涯顧問與教練中,僅有一部分的人提供了追求熱情的替代方案。雖然這不是職涯諮詢專家的系統性樣本,但結果說明了職涯顧問與教練可能會向客戶強化了追求熱情的價值。大多數的人向客戶宣揚追求能夠自我實現的工作相當重要,有些人甚至公開鼓勵客戶為了追尋自我熱情,做出經濟上的犧牲或承受工作不穩定的狀況。
■ 對於熱情原則的批評
對熱情原則批評裡,有三種值得注意的模式:
第一,這些批評數量驚人地少,許多對工作有抱負的人認為,薪資與就業保障等因素比追求熱情更加重要,但卻極少有人會質疑熱情原則的前提。更有趣的是,對大多數熱情原則擁護者而言,追求熱情是孤注一擲的努力,幾乎沒有妥協的空間,例如選擇兼職——在工作之餘的時間就能做喜歡的事。
其次,這些批評仍完全符合職場參與裡,過度個人主義、新自由主義的概念——在目前經濟結構中,每個人仍有自我決定的自由,且不論他們最看重的是什麼因素,都得自己承擔後果。
第三,這些受訪者當中,沒人提出明確或有力的說法反對追求熱情;也沒有能與優先考量熱情相媲美,在文化上也可行的替代方案。
第三章 熱情的特權?
對於勞工階級與第一代大學畢業生而言,要追求熱情,尤其需要轉換跑道或犧牲工作穩定性或薪水的情況下,可能格外冒險。這兩個群體不僅較難從事與熱情相符的工作或就讀自己喜歡的研究所,追求熱情往往也導致工作不穩定的後果,而且通常他們還得同時應付數萬美元的學貸債務。這些來自勞工家庭的學生,與家境優渥的同儕同樣為自己的熱情打拚,卻缺乏中產階級與上層階級能使用的安全網與跳板,他們的職涯成果往往因此相差甚遠。
家庭較為富裕的學生們即使在追求熱情的道路上失敗了,也多半能在不感興趣的領域獲得高薪且穩定的職位。但勞工階級或第一代大學生若在這條路上失敗了,卻更常淪為低度就業、做著不穩定工作。雖然不管具工作抱負者最看重哪些職涯因素,擁有安全網與跳板都對他們有利,我在這章指出,追求熱情常帶來的就業延遲、財務上的犧牲、工作不穩定(相對接受一份穩定與/或高薪工作卻與熱情不符的工作)特別對社經劣勢的群體影響最大。
■ 安全網與跳板
總而言之,追求熱情的路徑並不總是一直線從學校通往工作。通常會發生就業延遲、工作不穩定與降低財務考量重要性的情況。社經背景較優越的熱情追求者往往擁有更大張的安全網,其中包括父母金援與能夠住在家裡,不必擔心拖累家中經濟,讓他們有足夠的時間,依據自身熱情找工作或申請研究所課程(甚至弄清楚自己的熱情為何)。家境較優渥的熱情追求者也有跳板,包括教育、文化與社會資本,幫助他們獲得從學校邁向職涯的經驗與人脈。在這些資源的幫助下,出身富裕家庭以及中產階級的求職者,比勞工階級的同儕,更可能從事有熱忱的有償工作。
第四章 作為規範性與詮釋性敘事的熱情原則?
具體來說,我認為熱情原則與兩個強大且已有大量文獻記載的信念緊密交織:也就是賢能制意識形態與新自由主義的個人責任說法。前者相信勞動市場從根本上是公平的,並平等獎勵那些夠勤勞又有天賦的人。新自由主義則是一種政治與經濟的意識形態,主張激進自由市場資本主義,該主義假設,透過縮減社會方案,並抵制任何可能限制自由市場的集體或再分配過程,便能達到最大程度的經濟與社會福祉。新自由主義的核心信念強調個人應該對自己經濟上的成功與失敗負責,政府援助與社會福利供給不但不必要,還會讓人變得消極。
總而言之,熱情原則與特定的職場信念系統環環相扣,並相輔相成,這個系統要個人負起全責,靠自己的力量立足;這個系統也否認職業不平等的存在或嚴重性。如果安德烈斯是因為熱愛磚頭才擔任磚匠,而非因為他找不到其他不是按件計酬的戶外體力勞動工作,那麼能夠改變他所處經濟結構的政策與措施,就幾乎沒必要存在了。
第五章 剝削熱情?熱情原則的需求面
■ 充滿熱忱的員工工作更努力嗎?
總而言之,具有熱忱的員工對其雇用組織特別有益:他們比其他同事更投入工作,且更有可能表示他們自願付出額外的努力。對僱用他們的單位而言,這些都是「額外的好處」——其他對工作較不具熱忱的同事大概不會這麼做。
■ 剝削熱情
認為工作有意義且有成就感的工作者,在日常工作中可能會比那些覺得工作只是謀生手段的員工,感受到更好的工作品質。但雇主也從員工的熱忱中獲益:有熱忱的員工更投入、並且是自願性的。乍看之下這似乎是雙贏的局面,但這正指出熱情反而造成工作者處於劣勢的地方:工作者可能更喜歡他們的工作,但雇主可能會從他們身上榨取更多的勞動力,而無需調整薪資。
總之,即使是帶著熱忱完成的有償勞動,仍然是一種剝削。它可能感覺不像剝削。熱情原則最矛盾之處在於,熱情追求者覺得為了自我表現的理由而工作,是個逃離資本主義勞動陷阱的方法,但這樣做卻反而讓雇主從員工私人的快樂與興奮感受中獲益。
📝閱讀心得
「失控的○○」系列總能帶給我許多反思,例如以前讀過的《失控的正向思考》、《失控的同理心》、《失控的努力文化》等等,這本則是研究工作的「熱情原則」。
在《深度職場力》一書中則是區分為「熱情思維」與「技能思維」,如果簡單來說,能區分為工作的「浪漫」與「務實」。
人對工作產生的內在衝突,以感情觀套用則能更好的表達,例如:究竟婚姻中需不需要有愛?如同究竟工作需不需要有熱情、有意義?
相親而結婚是偏向務實的,戀愛而結婚是偏向浪漫的。以務實層面而言,有些嫁給富豪遭受家暴也不願離開,就如同工作雖然身心受創,但看在薪水與名頭的份上不願離開。以浪漫層面而言,愛上不會有結果的人而願意犧牲奉獻,就如同為熱情而工作縮衣節食。
表面上,社會推崇因愛而結婚、因熱情而工作,但往往在結婚前思考是否門當戶對,在求職時思考薪資。讀書時希望照興趣學習,選科系時反而思考未來職場就業難易度。
工作了幾年,是否轉職或離職,就像是結婚幾年後,已經沒有愛,是否還要繼續維持婚姻關係呢?各取所需、銀貨兩訖的婚姻關係是否合宜?有時候社會會勸退一段沒有愛的關係,但卻不太會勸退一份沒有熱情的工作。如果將工作視為另一伴,許多道不明的想法也清晰許多。
而在後面幾本書會以技能思維為主,反對一頭熱的熱情、天職思維,不過技能思維是否也是種熱情結構呢?磨練技能是否與熱情原則一樣會遭剝削呢?技能思維是成為畫匠而不是畫師嗎?
另外,此書寫到兩種意識形態:
賢能制意識形態:相信勞動市場從根本上是公平的,並平等獎勵那些夠勤勞又有天賦的人。
新自由主義的個人責任說法:強調個人應該對自己經濟上的成功與失敗負責,政府援助與社會福利供給不但不必要,還會讓人變得消極。
這兩者也是大部分熱情原則書籍的預設立場,市面上不乏這類暢銷書與職涯教練,在這個時代似乎沒有人甘願當個無意義的端奶油機器人,其中熱情派鼓吹機器人發現自己的志向天賦,技能派鼓吹磨練好端奶油的技術進而能受到肯定而成為熱情,適應派鼓吹機器人賦予端奶油浪漫而神聖的虛構意義。
以前剛出社會嘗試熱情所在的工作後,發現現實是骨感的,如《轉職思考法》一書寫到,努力並不代表薪水高,而是跟社會產業有關,例如在科技業與藝文業相同的努力,科技業勢必普遍薪水會高於藝文業,當時心灰意冷回到老本行資訊業一待就是十年。
因為工作只是賺錢維生,許多藝文從業者也是兼職副業來維持興趣,所以對於工作總是抱持商人思維,也就是花最低成本獲得最高利潤,在固定的薪水下花越少勞動力越划算,而熱情與技能思維則是認為工作與生活分割不開,對於工作稍微理出了些頭緒,只是還不清晰,大致先寫下目前的零散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