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 │ 《法高哲》#12 金錢
個人閱讀心得記錄,有很多個人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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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錢可以促成公平的交換嗎?
1) 貨幣:價值度量單位
前面講的都很容易理解,大概在說從古到今,貨幣形式千變萬化 (從貝殼到信用卡)。後面提到一個有趣的概念「某些人很快就了解到,貨幣本身值得積蓄追捧,而不把貨幣當作交換的媒介」。
亞里斯多德 - 貨幣有利交換與社會和諧
《尼各馬可倫理學》
「社會群體不存在於兩個醫師之間,而存在於一個醫師與一個農夫之間。一般來說,社會群體存在於兩個不同與不對等的人之間,而這兩者必須以對等方式受到對待。這就是為什麼所有的交易物品必須具有某種共同的衡量尺度。為此人們發明了貨幣,貨幣成為一種媒介,因為它可衡量一切,衡量是過多或是過少。舉例來說,一棟房子可以等同於多少雙鞋。[…] 因此,貨幣藉著扮演度量的角色,使得事物受到對等的對待,因為若沒有交易就沒有共同體,沒有公平就沒有交易,沒有共同衡量的尺度就沒有公平。」
Q:相較於以物易物,貨幣帶來什麼額外的便利?
讓兩個不同與不對等的人,以對等方式受到對待;可以衡量一切。
Q:貨幣的那些特性可以說明人們為什麼想扭曲對貨幣的使用,不是把貨幣當作互相公平交換的工具,最後導致取得貨幣本身就成了目的?
好像也是上面提到的那兩點,讓不對等的人受到對等的方式對待,和衡量一切?就是這兩點,讓人們了解到只要取得貨幣,我可以做任何想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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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想法
先講一下前面「貨幣當作媒介」這個概念。
稍微想了一下,我們在交換的時候,真正的目的並不是為了貨幣,而是自身的某個需求。比如醫生肚子餓向農夫買麵包,而麵包的價格,如果沒有貨幣,或許醫生提出讓農夫看病,但一個麵包和看病的價格要如何計算?看病可能比一個麵包的價值還要高出許多,那是不是要多給幾個麵包?又或著是沒有看病的需求,那醫生要拿什麼跟農夫交換?
我想這就是為什麼「貨幣」會誕生的原因吧,在一場交換、交易中,貨幣扮演的角色只是媒介,讓這場交易更順利,不用再去換算什麼看一場病值多少個麵包這種麻煩事。
貨幣不是目標,而是肚子餓或生病等等各式各樣的需求。但今天貨幣已經變成目標了,不管有沒有需求,先把貨幣囤積、儲存起來再說。
這是為什麼?
上面提到貨幣的特性,就是因為那些特性,所以人們把貨幣當成目標嗎?
我覺得這問題好像不是這麼簡單..。
2) 貨幣:合法累積的物品
貨幣成為商業社會的根本機制,其價值也遠超過用於交換的效用。這使囤積觀念認知的改變:過去人們追求更多財富會遭到譴責,如今反而變的合理。
約翰‧洛克 - 金錢財富不均等,沒有什麼不公平
《政府論》
「與食物、衣服、馬車和其他生活所需相比,金、銀對人類的用處不大,是由於人們同意,金、銀才有了價值。無論如何,人們工作大部分是為此目的。因此顯然的,也是基於這樣的同意,才允許了不符合比例且不公平的占有。當政府透過法律解決一切,人們提出並且認可一種公平擁有財產的方式,便沒有任何人可以因為某人擁有的東西超過其消費所需,而抱怨他錯了;也沒有人可以抱怨金銀會永遠掌握在某個人手中,即使它超過了那個人所需;或這個金銀可能壞掉或貶值。在相互一致的同意下,一個人只要高興,都可透過金錢,或大、擴充它的財產。」
Q:作者提出什麼論證來合理化「不符合比例且不公平的占有」的正當性?
法律?
當然前提是「人們同意」,所以金銀有了價值,但真正讓一切合理化是利用法律來解決一切,而人們又視法律為絕對,所以當法律說一個人可以擁有多少他想擁有的財產是他的自由時,不管過多或過少,沒有人會對此有任何抱怨,也不是說沒有抱怨,而是沒有〝犯法〞。
Q:根據法律,「正當」的意思是指,當法規允許「人們正當擁有 […] 超過其基本所需」。從道德角度來看,累積財富是否也是正當的?
我覺得是從什麼樣的角度來看?
如果是想要整個社會更好,那一個人累積過多財富就是不道德的,因為這表示有些人為因此成為窮人,受到不好的待遇等等。
但如果是從個人利益角度出發,因為最注重的是個人利益,所以其他人到底如何跟我無關,我只想要得到更多、更好、更大、更高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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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想法
看本小節就想到..之前就覺得「要這麼多錢是要幹嘛?」
當然還是要日常生活過的無慮,食衣住行育樂過的充足之類的。有時候看到一些人明明擁有很多,卻還是不停的追求財富,我就會覺得要這麼多錢到底是要幹嘛?不用到世界首富,很多有錢人的閒錢就已經多到不知道要幹嘛了,但他們也不會因此停止,而是繼續追求財富…why?
有時候不管是看到自己身邊的人或路人總是穿金戴銀,開跑車住豪宅什麼的,當然看到這些人會覺得:「哇~好棒喔!好羨慕喔!」,但並不會讓我覺得自己一定也要跟他們一樣,過那種榮華富貴的生活。所以那些追求財富的人們...他們是想要「比別人更強」,和他人競爭的慾望比他人更強嗎?
或許我只是看到他們〝追求財富的一面〞?因為之前有聽過一種說法,是工作到了一個階段已經不是為了金錢,而是為了周邊的人,不管是親人朋友、工作夥伴等等,是想要周圍的人過的舒適,或和工作夥伴繼續做愉快的事情。金錢不是重點,而是周圍的人。
好吧,就算如此,就算你是為了周圍的人而做,那要這麼多錢幹嘛?收費這麼高幹嘛?已經過上好生活,也照顧到周邊的人,為什麼還要繼續追求金錢呢?
總之…
我覺得這個小節用〝法律允許〞來背書,挑戰讀者對於「累積財富是否正當」這個想法。
一開始有提到「傳統對於中求更多財富會受到譴責」,我就在想這是為什麼?為什麼追求更多財富會受到譴責?是因為過去就是跟大自然生活緊密,你可以在自然中獲得任何你想要的,所以追求財富,會違反「自然之道」?
hmm…
3) 貨幣交換:獲利來源
這邊講到一個有趣的東西「剩餘價值是來自於對勞工的剝削」。後面還提到就算合約簽訂是自由選擇,仍是不對等的交換。
卡爾‧馬克思 - 在薪資交換制度下,勞工受到剝削
《資本論》
「勞動力的日價值是3先令,因為需要半天時間來生產這勞動力,這勞動力化為半天的工作。也就是維持工人每日的生活所需,等同半個工作天的勞動。但是,包含在勞動力中的過去勞動和勞動力現在所能提供的實際勞動,勞動力一天的維持費和勞動力一天的消費,是兩個完全不同的事。前者決定他的交換價值,後者構成使用價值。維持一位工人24小時的生活所需只需半個工作天,這不表示他不能工作一整天。勞動力所擁有的價值與勞動力在勞動過程中的價值增值,是兩個不同的量。資本家在購買勞動力時,看中的就是這種價值的差異。」
Q:這個商品包含工人勞動力的何種特性,使得資本家得以產生剩餘價值?
「勞動力所擁有的價值與勞動力在勞動過程中的價值增值,是兩個不同的量」
Q:為什麼工作上的剝削是隱性的?
可能是因為工人認為「有拿到薪水就好了」,不會再去追究因自己的勞動而為公司增加多少利潤而要求加薪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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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想法
一開始提到的「剩餘價值是來自於對勞工的剝削」這點,本來是想到現代許多員工,都是一個人做三四份工作,非常顯而易見的剝削。但後面講的剝削..好像是另一個層面的事。
以我的理解,假設我工作半天所創造的價值是三百塊,而資方卻提供一個工作「一天」三百塊的工作。如果是真正的〝公平〞,那應該是工作一天提供六百塊的薪資,或真的只做半天,才會沒有剝削。
但勞工要如何知道自己做的工作到底創造多少價值?
我覺得這跟後面提到「勞動力所擁有的價值與勞動力在勞動過程中的價值增值,是兩個不同的量」有關。
「勞動力所擁有的價值」是勞工在那個當下所擁有的技能、知識,或許還可延伸到因勞工的能力讓產品或服務創造的利潤等等。「勞動力在勞動過程中的價值增值」是在工作過程中的成長,不管是員工本身或應用在商品或服務上,並為公司帶來更多的利潤等等。
所以總的來說,提供符合勞工創造價值的薪水和工時,還要提供未來勞工成長也為公司增加利潤的可能性做加薪。
應該是這樣吧?
總結「金錢可以促成公平的交換嗎?」
簡單來說這章節有很大一部分在挑論「金錢」這個媒介在交換所扮演的角色,有促成公平也有產生一些問題。
一開始提出貨幣很方便,但也有許多不公平的問題存在,主要就是現在目標變得不是解決某個需求,而是囤積貨幣。然後用法律允許來背書囤積貨幣,雖然是法律背書,過度囤積也造成貧富差異過大、資源分配不均等問題。最後講到雇主與勞工之間的交換,也是看似公平,實際上是雇主在剝削勞工的一個行為,因為確實雇主有付薪水給勞工,但薪水究竟有沒有符合勞工所創造的價值那就是另一件事了。
我覺得這邊用三項點出不少問題,比如貨幣的使用規範是否需要修改、囤積貨幣是否正當、如何給付公平的薪水給勞工等。也延伸更多問題,假設囤積貨幣是違法的,那最多可以存多少?因為不可能一點錢都不存吧?如果一點錢都不存,我要如何隨時隨地和他人交換?
恩...都是相當燒腦的問題呢!
題外話一下..剛剛看了自己的 Matters 首頁,發現好幾篇標題沒加最前面的標籤!還有幾篇首頁的圖片選錯了!我的天啊我真的有夠受不了!可以開放修改嘛 dev 們!
救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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