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的序幕:读老舍的《正红旗下》
老舍是我的文学启蒙之一,在我心中占据特别的位置。我最早读的是《骆驼祥子》,那时大概还在上小学。后来又陆续读了《月牙集》和《茶馆》。长大后外国文学读得比较多,很多年没有再读过老舍的书。
这次读的《正红旗下》是老舍的自传体小说,是部未完成的遗作,写清朝末年旗人的生活故事。对于作家来说,最投入感情的作品往往是以自身经历为材料。老舍出身于没落旗人家庭,这本书可以说是他的《红楼梦》。老舍在这本书上下了很大功夫,可惜他后来遭遇种种悲剧,只留下一百多页精彩的序幕就告别人世。
老舍以鲜活的京味语言著称。读了《正红旗下》让我意识到,老舍不仅有京味,还有英国味。老舍喜欢狄更斯,《正红旗下》的开头简直是仿照《大卫·科波菲尔》写出来的,书中的俏皮话也有股英文翻译腔调。我一直觉得十八、十九世纪英国小说里逗乐桥段太多了,有损文学的严肃性,而且也不见得多幽默。老舍这种文字风格很生动,但有时也难免显得油腔滑调。比如「姑母对于我的存在与否,并不十分关心;要不然,到后来,她的烟袋锅子为什么常常敲在我的头上,便有些费解了。是呀,我长着一个脑袋,不是一块破砖头!」我是不太会欣赏这种幽默。
瑕不掩瑜,即使文字略有些浮夸,这本书的内容还是非常扎实的。作者比读者知道的多,写出来的小说才会令人信服。毫无疑问,关于旗人的日常生活,老舍了解得清清楚楚。八棋子弟曾经是满清崛起的骨干力量,到了清朝末年已经被时代淘汰,成了纨绔子弟的代名词。这些旗人文不识几个大字,武不会射箭骑马,正经事一样不会,吃喝玩乐天下第一。正如书中所写:「到时候就领银子,终年都有老米吃,干吗注意天有多么高,地有多么厚呢?生活的意义,在他们父子看来,就是每天要玩耍,玩得细致,考究,入迷。」吃喝嫖赌,花鸟鱼虫,样样精通。明明寅吃卯粮,入不敷出,也要赊帐下馆子,花大价钱买鸟,养蝈蝈和蛐蛐,似乎人生的意义都在这里面了:「不要说红、蓝颏儿们怎么养,怎么蹓,怎么押,在换羽毛的季节怎么加意饲养,就是那四个鸟笼子的制造方法,也够讲半天的。不要说鸟笼子,就连笼里的小磁食罐,小磁水池,以及清除鸟粪的小竹铲,都是那么考究,谁也不敢说它们不是艺术作品!是的,他似乎已经忘了自己是个武官,而把毕生的精力都花费在如何使小罐小铲、咳嗽与发笑都含有高度的艺术性,从而随时沉醉在小刺激与小趣味里。」以好逸恶劳为荣,自力更生为耻,身为旗人去学营生本事会被看不起。而且死要面子活受罪,「有钱的真讲究,没钱的穷讲究」,就算家里吃不上饭了,逢年过节、红白喜事也要打扮体面给人送红包。
这些陈年旧事,离现在很遥远了。不过这终归是真实存在过的一批人,用文字保存下来,自有一份历史的价值。而且人性大同小异,当年那些荒唐事,今天未必就少了。
老舍是有文学野心的,没有停留在记录事实这一步上,他还写了义和团、传教士、社会上层,想要展示广阔的社会风貌,探讨封建旧社会的体制问题。读到这本书后半段时,故事格局变大了,也让我担心起来了。老舍是个爱憎分明的人,富有同情心,满腔爱国热情,但是谈不上有多深刻的思想,政治观点也有些幼稚。当他单纯地写人物、讲故事时,他是个妙笔生花的好作家;当他开始宣传观点时,文字就走味了。《正红旗下》开头这一百来页确实不错,后面能不能保持质量,谁也说不准。不管怎样,没写完始终是件遗憾。
中国现代文学起步晚,历史短,又经历不少天灾人祸,客观来说不如西方。老舍是中国现代屈指可数的小说家,可是跟同时代的乔伊斯、卡夫卡、黑塞、加缪、福克纳、海明威一比,无论写作技巧还是开创性、思想性,全都逊色不少。但是文学并非体育竞赛,《正红旗下》这样的小说只有中国人才能写出来,凭借这一点就有不容忽视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