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练习]自传写作:初次遇见某个人那天
已经是两年前的事了。
两年前的那个夏天同往常一样湿热。手腕上还有刀疤的痕迹,柜子里恭顺地放好了刚签约的租房合同,决心无论如何都要离开原生家庭。无论面向的那个名为未知的悬崖之下,是万丈地狱,还是如华夫饼一般松软的南风。
那之前的生活顺意的不多。我当不成处处让他们满意的全职女儿,一边工作一边包揽了大半的家务,也仍然是那个一无是处的寄生虫。未婚未育的25岁女儿,简简单单的几个字就丢尽了他们的颜面,不婚不育是我最绝望消极的反抗,也是最大的不孝和不争气。我如此这般活生生地存在着,仿似就已否定了他们的整个人生,轻蔑掉了他们的每个选择。直到那一天,直到跟着那个名为房屋中介的中年男人身后,直到交出押金划走前三个月的房租,我不回头地奔向只属于自己的生活。
那之前的生活顺意的太少。单身了四年,约会有过,暧昧有过,甚至是像青少年的小心翼翼的单恋,有过。那些男人大多自轻又自傲,把蒙昧当有趣,把歧视当做怜悯,刚认识几个小时,就急匆匆露出犀牛似的黄黑色獠牙,上面布满了性别特权的血迹。而我在倒数着见面结束时总想,我不是他在找的那只牛椋鸟。
爱情不过是贫瘠的生活上长出来的依米花,凄美地托着绝望、惩罚和代价。我不再抱期待,转而催眠自己不想得到,此后的人生都一个人生活也好,孤独终老也好,换一种方向去找到充实的终点,在无意义中找到虚无的意义。
但却正是在这种时候,遇见了那个人。白色体恤牛仔长裤,不是崭新的却被认真刷洗过的白色板鞋,早晨为了初次约会认真剃过的胡渣,以及很淡很淡的柠檬味香水。要是说什么时候开始觉得这个人不一样,大概就是我抱着极其草率的态度约他一起去电影展,想着也许不过又是露水情缘三日后告别,但那副认真梳洗让自己看起来得体的脸上,始终带着克制的喜悦和间隙出现着的怯畏。
影展不过是影展,一帧一帧的画面闪过的间隙,人和人会在沉默中靠近。我忘记了灰暗的光线里他是如何把他的手表换到了我的手腕上,只记得那晚的心跳就悄然被偷去了他的记录里。我忘记了那晚的影展里有什么让人沉默和大笑,只记得结束后漫步在还未沉睡的夜里,看他失焦的侧脸与衢灯互相感光,欢欣与惶惶交叉着我和他的距离之间,第一次见面却像认识了许多年。
那段时间睡眠很差,不过是见面前在电话里的随口描述,连自己都忘记了,他竟然记在心里。路过便利店时他选了一瓶牛奶,请店员加热后交给我。买了牛奶和期待热牛奶助眠都是他笨拙的心细,捧着那杯纸盒牛奶时我想,这个人一定不是会伤害我的人吧。
夜晚终会破晓,纵使如何绕道,送我到家楼下的路也会走到终点。他在暖黄色的路灯下轻盈地教我如何用某种陌生的语言说晚安,而我无论怎么让舌头摆放,都只能拙劣的模仿成盲安。那句至今也没学会的“晚安”,在那个夜晚是带着福祉的诅咒,再往前走半步,再牵住手,就终于在荒漠中找到了恋爱的四叶草。
习题来自《创意写作完全指南》(你的文艺课 系列)第二章第一节。原文:“这个练习是要让你练习自传写作。你要写你初次遇见对你来说非常重要的某个人的那天——比如说一位密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