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繼佐的《罪惟錄》與台灣歷史小談
《鹿鼎記》的開頭,乃是莊廷鑨私刻「明史」之文字獄。捲入此案中,有一人名為查繼佐,是崇禎六年(1633)舉人。明亡後隨魯王監國紹興,授兵部職方。1946年,紹興被清軍攻破之後,便隱居在海寧。魯王最後死在金門。
「明史」一案,誅連甚廣。查繼佐後來卻免於死罪,乃有人疑心他是告密者。不過他有個子孫名叫查良鏞,筆名「金庸」,用如椽大筆將先祖改邪歸正,變成顧炎武、呂留良的好朋友,吳六奇的恩人,又幫吳六奇加入天地會去反清復明。
吳六奇對查繼佐報恩的故事,古已有之,倒不是金庸憑空想像。但查繼佐本人是否認的,他說:「葛如,方布衣野走,世傳余有一飯之恩,懷之而思報。其實無是也。是則公在時已傳其事,故公為之辨。」
不論歷史上誰對不起誰,查繼佐好歹留下了一部《罪惟錄》,感於自己「獲罪惟錄書」,因署其名。這是一部私修的明史,共102卷,藏在夾壁之中,一直沒有公開,辛亥革命後始公諸於世。
維基百科上說:「傳世唯有一部,齊魯書社對其進行點校。」云云。然查,齊魯書社創辦於1979年,時間未免太晚。早於1962年,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便已經點校出版了《罪惟錄選輯》,後列為「台灣文獻叢刊」之一種。因為著眼於臺灣文獻,所以只選輯了其中與台灣有關的部分內容。
比方說,有關荷蘭人的記述。
查繼佐在書中稱「荷蘭」為「和蘭國」。曰:「和蘭國,即紅彝;俗稱紅毛番。」並說:「與佛郎機接壤,時橫行爪哇、大泥間。」
佛郎機者,葡萄牙也。由現在歐洲地圖來看,荷蘭和葡萄牙之間,至少還隔著法國與西班牙,並沒有接壤。但伊比利半島曾經由西班牙國王菲利浦一世,以外孫的資格繼承葡萄牙王位,成立了伊比利聯盟,此時葡萄牙就併入了西班牙的哈布斯堡王朝。哈布斯堡王朝的領地(含殖民地)甚大,包括美國都是,所以如果「佛郎機」算是哈布斯堡王朝「神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那麼哈布斯堡王朝的領地確實是有與荷蘭接壤的。
後來,葡萄牙在1640年獨立,伊比利聯盟瓦解。此事當發生在查繼佐寫《罪惟錄》之前,但考諸當時的資訊傳播困難,查繼佐大概也沒辦法知道吧!
此外,爪哇即印尼爪哇,「大泥」即勃泥,指的是婆羅洲或汶萊,於今未有定論。
「及聞佛郎機據呂宋,互市濠鏡,心艷之。萬曆中,忽駕船稱和蘭欲通貢,澳彝共拒之;移扣閩。」
濠鏡,即澳門也,是葡萄牙的殖民地。而占據菲律賓呂宋的是西班牙人,不是葡萄牙人,不過考慮到伊比利聯盟的存在,佛郎機兼指葡萄牙與西班牙,也說的通。呂宋與澳門有貿易,賺很大,荷蘭人心裡很羨慕,在明朝萬曆年間就開船來,說我也要。
結果被拒絕了。不但明帝國拒絕,葡萄牙人更是拒絕加三級!所以,荷蘭人在澳門做不成生意,就跑到福建來找機會了。
「閩人李錦久客大泥,與和蘭習;說其酋麻韋郎日:『請壘澎湖嶼而守之;逼漳,賂璫高寀,可得志。』於是於澎湖伐木駕廠。而錦先入漳為導,當事繫錦,令諭彝還自贖;而高寀竟與彝盟。會材官沈有容出諭夷中窽,且疏請聲剿;彝逡巡去。詔大泥國移檄和蘭,無為細人所誤。」
汶萊有個福建移民李錦,頗通「洋務」,是個人才。他跑去向荷蘭提督麻韋郎說,先占據澎湖,進逼漳州,再賄賂明國官員高宷,貿易可通。高寀是宦官,他收荷蘭人的賄賂是萬曆三十二年(1604)的事情。高公公在歷史上名譽不佳,史載其「為使陽道復生,派爪牙購買大量兒童,碎顱刳腦以食,並整日與歌女房中相逐為戲,備極荒淫。」
但這件事畢竟被其他人發現了。沈有容是與台灣關係甚深的一位明帝國官員,他的事功最早就在抗擊倭寇,對手可以說是豐臣秀吉。萬曆三十年(1602),沈有容查知倭寇在洗劫明國東南沿海後,逃到台灣躲起來。乃買通漁民去勘查台灣的虛實。同年冬天,福建巡撫朱運昌密札「令剿東番倭」,「東番」就是台灣。
沈有容出其不意,率二十四艘軍艦渡海前往台灣,大破倭寇。焚沉倭寇船隻六艘,斬首十五級,奪回被擄男女三百七餘人。並在大員(台南)駐紮二十多天。隨行的陳第即根據台灣當時的原住民風土民情寫成《東番記》一文。這是有關台灣原住民歷史的重要中文史料。
吾人行文之所以用「倭寇」,而不直書「日本」,實在是因為「倭寇」的組成,大部分都是大明帝國的人民,並不是日本人之故耳。
總之,沈有容是擅長海戰的將領。後來,他帶了五十艘軍艦到澎湖,把荷蘭提督麻韋郎給逼走了。
萬曆皇帝詔令大泥國代轉公文(移檄)給荷蘭人,叫荷蘭人不要再「為細人所誤」。
「其人深目,碧瞳,長鼻,赤髮。舟長三十丈,五桅,凡三層;四置銅銃,大者長一丈餘,一發可洞石城。舵後置銅盤徑數尺,稱炤海鏡;往來不迷。奉天主教。役使烏鬼行巨浪中,如坦道。」
查繼佐對荷蘭人認識頗多,知道荷蘭人的長相,信奉天主教,所駕船隻的大小,有三層甲板,五根桅桿,武器的配置、威力,使用羅盤,役使黑人(或許包括比較黑的阿拉伯人、印度人或東南亞人?)為船工,長於航海等情形,都有所觀察。
「不習戰,已因中國驅逐,始募日本人為先鋒,其礮用法過於佛郎機。萬曆中,宦閩、廣進紅彝礮為式,比舊制絕殊;中國遂恃此為戰具而不尚弓矢。」
因為麻韋郎還沒打就跑了,所以查繼佐認為荷蘭人「不習戰」?其實荷蘭人是海上霸主,只是他們想做生意勝於打仗,賺錢最重要。沒事幹嘛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所以找日本人來當傭兵。
明帝國也發現荷蘭人的大砲勝於葡萄牙的佛郎機砲,所以就向荷蘭人買來用。果然戰力超強,大明帝國在火藥帝國的威力上又向上提昇一層。
後來袁崇煥在寧遠一戰,就用紅夷大砲把清太祖努爾哈赤給打掛了。
「崇禎初,劉香寇閩海,紅彝挾大艘助香,突入中左,焚我戰船,官兵多死者。巡撫鄒維璉力拒,却之。」
這段記載頗令我驚奇!原來不只荷蘭人可以請日本人當傭兵,明國的大海盜劉香也可以請荷蘭人當傭兵!
明國時代的東南海域,看來是熱鬧的很啊!
劉香與鄭芝龍本來都是大海盜顏思齊的部下,顏死後,兩人各自發展,後來有過多次海上大戰,劉香甚至與荷蘭人聯手,在金門料羅灣與鄭芝龍決戰,鄭芝龍勝出,開啟了「尼古拉斯.一官」的海上覇權。鄭芝龍是天主教徒,領有聖名「尼古拉斯」(Nicholas Gaspard),「一官」是其小名。
「明季,國姓鄭成功以舟師入據臺灣。臺灣者,自澎湖深入,和蘭曾築一城,以其人守之。凡通貢,駐此候命。成功既入,稱為東京;又稱明京,以候桂蹕。桂主不祿,改名東寧。」
查繼佐對於臺灣記載不多,知臺灣為荷蘭人所據,並築有一城,但其實是兩城:熱蘭遮城與普羅民遮城。認為這是荷蘭人向明國「通貢」的駐地,其後荷蘭人被鄭成功所驅逐。並記熱蘭遮城被稱為「東京」,又稱作「明京」,這兩個名字今日已經很少見。
原來台灣有「東京」尚在日本的東京之前。
鄭成功家族等待大明桂王歸來,奉為正朔(永曆)。但桂王逃到緬甸,已窮途末路。清軍壓境,緬甸的東吁王朝也不敢給永曆皇帝政治庇護,他被送回昆明,讓吳三桂絞殺了。鄭氏家族自此就自立為東寧王國。
如果說,鄭成功的兒子鄭經當初接受了康熙皇帝的和平條約。那麼,在那個世界上,便有了大清固倫實際上的天朝;奉崇禎年號、朝鮮李氏想像中的天朝;還有奉永曆年號、東寧鄭氏想像中的天朝。三個天朝的平行世界,那該是多麼有意思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