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筆記:有關「結構功能論」中的小型社會--班級
「結構功能論」來自社會學的理論,由帕森斯為著名典範代表。
這篇文章不探討結構功能論的偉大與內涵,而只想從人們出生後初次進入社會的小小體系--"班級"來思考。
引述:班級視為一個社會體系,認為其中有兩項功能:選擇功能、社會化功能。
社會化功能不多作解釋,凡舉由學校、老師、班級領袖、集團核心人物所訂定成文或不成文的規定和默契,皆由受領者們接受或服從的來往互動,就是社會化。
令我比較費解的是,「選擇」功能的含意是什麼,該怎麼理解呢?
上網查資料搜尋「選擇」,意思都以「自己做選擇」為出發點做解釋,從有限的選項中挑選單個或複數個的意思。也許就是被這樣僵化的思維侷限了,我忘記社會學的「選擇」本身並不是由人類做選擇,而是由更宏觀的「社會」替選擇人類。
社會中有各式各樣的人類,專長不同,能力不同。社會將這些人類分類,放在不同的崗位上,各其所需,各司其職,發揮出「選擇」的功能。
以上述的思考角度理解「選擇」似乎就變簡單了XDD
果然,人都需要思考來成就自己的「歪理」,不然用專書的解釋死背,實在太累了(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