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创招募 / 针对刑法112条
根据《泰国刑法》第112条规定,明文禁止任何人“诋毁、羞辱、威胁泰国国王、泰国王后、或其法定继承人及摄政者”,违者可判处3-15年有期徒刑。有观点批评,法律上并没有清楚规定何种行为构成诋毁,而刑期也是重得不合理,例如有2人只是在Facebook上发出对国王不敬的言词,就分别被判刑30年和28年。2015年,有民众因为在Facebook上嘲笑泰国国王的爱犬“通丹”而遭诉,可能被判37年徒刑。
2020年之前,刑法112条曾冻结三年。
但如今,曼谷街头不断涌动的年轻人,表明一个时代远未结束。
我们期望对刑法112条进一步研究以及做点什么
我们邀请居住在任何国家的人参与进来
A、资源协调专员(主动联络、谈判,引进资源)
B、网络技术专员(制作网站以及更复杂的技术)
C、活动协调专员(有大型活动执行经验)
D、资料整理专员(整理并简析各相关资料)
E、其他,请自荐
✱报酬:志愿参与,所有参与者暂无
✱工作地点/方式:在线(部分线下),无地点限制
✱时间:接下来3个月
✱邮箱联系:nutbrother@gmail.com(坚果兄弟)
[请在来信中聊聊你的简单经历、对112看法、英文如何、你想参与哪项工作、目前居住地、你的联系方式等]
针对刑法112条,可能是我们执行的第一个国际项目
我们之前做过的部分项目
带盐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