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创招募 / 针对刑法112条

张大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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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刑法112条,可能是我们执行的第一个国际项目
泰国曼谷的街道上进行的示威活动

根据《泰国刑法》第112条规定,明文禁止任何人“诋毁、羞辱、威胁泰国国王、泰国王后、或其法定继承人及摄政者”,违者可判处3-15年有期徒刑。有观点批评,法律上并没有清楚规定何种行为构成诋毁,而刑期也是重得不合理,例如有2人只是在Facebook上发出对国王不敬的言词,就分别被判刑30年和28年。2015年,有民众因为在Facebook上嘲笑泰国国王的爱犬“通丹”而遭诉,可能被判37年徒刑。

2020年之前,刑法112条曾冻结三年。

但如今,曼谷街头不断涌动的年轻人,表明一个时代远未结束。

我们期望对刑法112条进一步研究以及做点什么

我们邀请居住在任何国家的人参与进来

A、资源协调专员(主动联络、谈判,引进资源)

B、网络技术专员(制作网站以及更复杂的技术)

C、活动协调专员(有大型活动执行经验)

D、资料整理专员(整理并简析各相关资料)

E、其他,请自荐


✱报酬:志愿参与,所有参与者暂无

✱工作地点/方式:在线(部分线下),无地点限制

✱时间:接下来3个月

邮箱联系:nutbrother@gmail.com(坚果兄弟)

[请在来信中聊聊你的简单经历、对112看法、英文如何、你想参与哪项工作、目前居住地、你的联系方式等]



针对刑法112条,可能是我们执行的第一个国际项目

我们之前做过的部分项目

淄博火锅鱼:

农村老人退烧救助行动:

重金属乡村巡演:

防狼喷雾川面馆

求助电话亭:

深圳娃娃万人朋友圈展览:

把直变弯:

带盐计划

尘埃计划:

无意义公司:

CC BY-NC-ND 4.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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