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 家
我對「家」的概念很模糊。
爸爸是新會人,媽媽是順德人,我在佛山出生。小時候隨父母回他們各自的家鄉,他們在自己的家鄉有兄弟姐妹或者堂兄弟姐妹或者在村里碰到任意一個人都認識,而我只能跟隨他們的指示稱呼對方非常疏遠的親戚稱謂。而在我度過童年的佛山,住在宿舍樓里,沒有什麼親戚朋友,認識的小朋友也沒幾個。直到離開,我也只保留著一些生活的記憶,沒有多少社交關係的羈絆。
也許對我父母來說,離開鄉下進入城市建立自己的家庭,算是成了自己的家。對我來說,面對分工合作一個負責語言暴力一個負責身體暴力的父母,我寧可去選擇自己想要生活的地方。
從入讀大學開始,我就離開他們的家。我離家之後,他們幾乎每次與我聯絡都總會提及「為什麼你不喜歡回家」或者「你怎麼把家當成酒店,想來的時候才來」。我清楚自己不喜歡回去,但是又不能對他們說出「我不覺得這裡是我的家」這種只會引發無盡爭論最終誰也說服不了誰的話。
我曾對她說,現在不用牽掛我了,你們可以過你們想要過的生活。她曾有段時間去上所謂的老人大學,去學唱歌、跳舞,認識了一些跳舞的同學。我鼓勵他們去過自己想過的生活,是希望他們能開始過沒有我的生活,希望他們能明白,他們不應該也不要再拿自己的生活來束縛甚至綁架我。那個家,是屬於他們的家。
他們總是會用「永遠的孩子」這個身分來套住我,似乎這個身分就是我回去他們家就要盡全力去演的唯一的角色。我不要,所以我抗拒。我越抗拒,他們就越想要我就範。於是,「家」成為了一個舞台,一個兩代人的角力場,在這裡互相消耗,直到一方消耗殆盡。
對我來說,「家」大概是累了的時候可以回的地方,或者反過來說,回去不會覺得累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