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道秦政的三大罪:逆天、乱政、残民
一、自秦始皇起始,中国王朝进入专制极权体制,即秦制的时代,用霸道替代王道,这是违背天意而行,皇帝及其家族虽贵为最高掌权者,但逆天而行的结果必然导致身死族灭。
二、秦制以郡县制取代封建制,皇帝必须依赖各级大臣来施政,但本质上看,这个管理群体与皇族的利益并不一致,往往形成为己谋利的官僚集团,他们瞒上骗下,以乱政始、以官迫民反终。
三、秦制就是残害人民的体制。秦制本质上是华夏民族在历史上的大倒退,复辟了万恶的奴隶制,人的尊严和自由被剥夺,变成皇帝的私有财产,帝王和官吏极尽可能地在百姓身上盘剥和汲取财富,百姓的一代又一代人被沦为贫困而卑贱的奴隶。
综上考察,我们在充足的理论分析和历史事实之下,可以全面认识到商鞅法家完全是反人性的极其肤浅的设计主义理论,其推崇的霸道颠覆了传统而有效的王道,他们打造出来的秦制只是在特定环境中产生出来祸害华夏的反人类体制,将华夏所有人投置于历史绞肉机中作为其运转的燃料,受到历史巨轮的无情碾压,呈现出来的是华夏人在逆天、乱政和残民的死亡循环中承受着无尽的苦难,只有完全抛弃这种有百害而无一利的错误思想和害人的体制,重新回复周朝-孔孟一系的经验主义王道思想,才可能从跌下的历史陷坑中爬起来,重新整理再出发,才有华夏民族的“开万年太平”的大同世界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