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女生缪可馨跳楼事件:无人作证
“不要被表面的样子,虚情假意伪善的一面所蒙骗。在如今的社会里,有人表面看着善良,可内心确是阴暗的。他们会利用各种各样的卑鄙手段和阴谋诡计,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摘自缪可馨作文)
据缪可馨母亲,“《三打白骨精》读后感”被班主任批评太过负能量,“这篇作文被删了改,改了删。之后又重新写了作文,却继续被删,本子中间还撕掉了两页纸,我不敢想像缪缪有多受打击。”
6月4日,江苏常州一小学学生在上完两节作文课后,跑出教室翻越栏杆坠楼身亡。坠楼学生家长质疑,老师给孩子作文批示传递负能量,以及去年曾打过孩子耳光,与孩子的死之间或有关联,他希望学校或公安机关能够调查出孩子坠楼的原因。
据缪可馨母亲,事情发生后班级群里竟然还有多名家长为老师“点赞”。官方联合调查小组回应称他们共走访45名学生及3名老师,未发现当天课堂中存在辱骂、殴打学生情况。
于是我开始收集事件的资料。边搜边写数小时,然后发现原来豆瓣组有前人已经作出了很棒的收集和梳理。我就备份防404吧:mega。
另外,补充收集了视频:缪可馨与妈妈跳舞;2019年被老师打后缪妈妈的微信视频;另加网友找出的金坛区河滨小学网站上,语文老师袁灯美的网页截图;人民网的报道——我想若无人民网背书此事也不会成为微博超话;家人受到警察威胁的私信截图。以下写的内容的facts和引用就在这里了。
这一事件联系到的问题太多了。为什么孩子会写出这么“负能量”的文字?若此段语句能引起人们的共鸣,社会为什么这么“负能量”?为什么老师在课堂上不能接受“负能量”的文字?为什么老师要开培训班额外收学费?老师作为党员,受到了哪些思想的影响?为什么老师要打骂学生?教育体系中“作文”的真实作用是什么?。。。。
而我自己看到的角度如下。“老师以不够‘正能量’为名辱骂小学生,导致的孩子心灵受到了强烈刺激而自寻短见“——这一结论,到目前为止,只能算”推论“。家属面对着一个无解的问题:没有人愿意站出来,为当天语文课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公开作证——老师自己在以沉默抵赖,班上其他的家长也在沉默。没有直接的证据,便不能使袁灯美受到处罚,死去的小女孩及家属也得不到正义,也不会改变其他老师暴力对待学生的现象。
直接的证据算是这个匿名家长的tip:
然后就只剩下其它侧面的信息了,比如朋友的朋友是同学家长,传过来的话是课上”老师打了她一巴掌的“;孩子曾在2019年10月被老师掌掴;老师曾经侮辱体罚成绩不好的学生、不给好处的穷孩子家的学生。所有这一切都不能拿来直接证明当天的具体情况。
最令人寒心的事情,同班同学把她从4人小群里踢了:
6月4日晚上8:22分,这个pad是缪可馨在使用,一直放在家中。家长在晚上录完口供回到家想看看孩子pad上有没有线索时,才发现已经被踢出群聊了。
而当家属强烈要求公权力展开调查,在网上和线下寻求关注时,并不令人惊讶的事情发生了:
6月5日下午,涉事老师依旧在校上课,缪缪家亲属冒雨拉横幅,恳请学校及老师给个说法,结果校方毫无反应。缪缪奶奶情绪激动,想要该老师说出实情,家属中仅缪缪奶奶一人有推搡,并未对该老师造成实际伤害。之后武警将家属围住,最先将缪缪奶奶带走。而后一行人在校长办公室谈判强烈要求后,缪缪家人终于可以去警察局观看到案发时的监控。警方陆续将当时所有参与拉横幅的亲友带走关押12-24小时不等。缪缪奶奶也于半夜快一点时归家。
6月6日,大部分亲属都被关押在警察局
家人在微博发文,受到警察的威胁:
缪可馨家人呼吁:
虽然缪缪爸爸在班级群将所有家长加了个遍,但很多未通过验证。能联系到的家长,无人站出作证,如果该老师没有被罢免,他们的孩子还要被这个老师教上一年,这种为难我们能理解,但缪缪需要一个真相瞑目。
可是我也理解其它人噤若寒蝉的心态:哪位家长会愿意站出来呢。是愿意接几个恐吓电话,还是愿意面对成群的特警,还是愿意在半夜被撞开门,一家人带着孩子去警局坐审讯椅,还是愿意。。。。?
至于人民网报道称,”官方联合调查小组回应称他们共走访45名学生及3名老师,未发现当天课堂中存在辱骂、殴打学生情况。“这简直大言不惭。公权力一边删除着家属在网上的发帖求助,一边拿着大棒威胁家属和同学家长:”你别说,说了警察会来找你“;却在另一边问:”当天老师有没有骂人啊?“(我就假设你真问过了吧。)你让同学家长怎么回答?”不知道,不了解,不清楚。“我想大多数人说到这样就不错了。
我不是理论大师,也不太会写。这里上升到三万米高空,引用哈维尔”无权者的权力“中的一段话吧。我不知道哈维尔的“后极权体制”是否仍然适合当今中国,可是我觉得他说的太好了(英+中)。
Everyone, however, is in fact involved and enslaved, not only the greengrocers but also the prime ministers. Differing positions in the hierarchy merely establish differing degrees of involvement: the greengrocer is involved only to a minor extent, but he also has very little power. The prime minister, naturally, has greater power, but in return he is far more deeply involved. Both, however, are unfree, each merely in a somewhat different way. The real accomplice in this involvement, therefore, is not another person, but the system itself.
Position is the power hierarchy determines the degree of responsibility and guilt, but it gives no one unlimited responsibility and guilt, nor does it completely absolve anyone. Thus the conflict between the aims of life and the aims of the system is not a conflict between two socially defined and separate communities; and only a very generalized view (and even that only approximative) permits us to divide society into the rulers and the ruled. Here, by the way, is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post-totalitarian system and classical dictatorships, in which this line of conflict can still be drawn according to social class. In the post-totalitarian system, this line runs de facto through each person, for everyone in his own way is both a victim and a supporter of the system....
然而,其实每个人都被牵涉和奴役,无论是水果商还是总理。权力阶层中的不同地位仅仅是导致了牵涉程度的不同:水果商被牵涉的程度较小,但他手上的权力也很小。总理自然有很大的权力,而与此相对应,他牵涉的程度要深得多。然而两者都不自由,只是方式略有不同而已。因此,这一牵连的真正共犯,不是另一个人,而是体制本身。
权力阶层中的地位决定了一个人的权力和罪责;但这不给予任何一人无限的权力和罪责,也没有人完全无罪。所以说,生命的目的与体制的目的之间的冲突,不存在于社会上能明确定义和分离的两个群体之间;只有一个非常粗略的视角(即使那样也仅是近似)能让我们把社会分为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顺带一提,这里是后极权体制和经典独裁体制最重要的区别之一。在经典独裁体制中,冲突的界线仍然能根据社会阶层划分。而在后极权体制中,冲突的界线实际上穿越每个人之间,因为每个人都在以自己的方式,即成为这个体制的受害者,也是它的支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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