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時間遺忘的二十一天
往下所說的,是一位女性熟人說給我聽的自身故事。故事以第一人稱講述,有關男人與女人,有關思念與分離。
分手之後住進前男友的居所這種事情對於我,不,我想對於任何面臨同樣處境的人來說,都會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
那時我與他分手不久,夜裏接到他的電話。他說接下來要離開一段時間,若是方便,不妨趁這段時間去家裏拿回自己的衣服物品,鑰匙擺在門口地毯下方。我予以回應。在說了些不過不失的客套話後,他掛斷了電話。
第二天我去到他的公寓,在地毯下面找到鑰匙。慎重起見,我還按了按門鈴,確認沒有人應答之後,才用鑰匙推開閘門。
公寓的布置依然如故。淺咖啡色的墻,木制的地板,松下出品的電視機與小型音箱,旁邊擺著幾張我們一起買的舊流行曲唱片。臥室在裏頭,書架與衣櫃都整理得相當妥帖,一米五寬的軟墊床上,一絲不茍地鋪著整齊的被子。外頭的廚房也十分幹凈企理。唯獨冰箱裏的食材擺得七歪八倒,與書架衣櫃相比之下,就像某副啤牌背後的圖案摻雜了另一種顏色般令人難受,大概是因為太久沒有使用而疏於打理。
我把冰箱裏剩余的食材與配料一一拿出,仔細區分是否過期,然後又重新一一擺好,近乎執著地糾正眼前這個不合群的冰箱,甚至投入到忘了我是為了什麽而來到此處。收拾妥當,我找回自己的衣服,走出客廳時,想起曾與他坐在這裏聽唱片的過往,然而那仿佛已經是另一個平行時空裏所發生的事。
一開始,每隔兩三天我便會前往公寓進行打掃,從客廳到浴室,不留余力地清潔一遍又一遍,我像《重慶森林》裏的快餐店女人般,默默地清洗著某個男人的公寓。而這種事情一旦做過就好像會上癮,漸漸地,我前往公寓的次數與頻率越來越密,甚至一日兩三次。做的事也開始不單只是打掃,有時會看以前不會碰的書,有時會聽我們曾經一起聽過的唱片。第一個周末,我一度在那住上了兩天兩夜。從超市裏買好食材,在廚房煮一日三餐,然後一個人進食,空的時間裏便在床上休息,聽歌,一步也未曾踏出門口。
重新踏足我們生活過的地方,聽我們留下的唱片,用我們吃過的碗碟,睡我們躺過的床,我因而感到某種被時間所遺忘的安適。但我並非在尋求什麽過往的回憶,也不是尋求與他覆合的機會,我所尋求的只是某種病態般的自我憐憫,以及由此衍生的某種不可對人言的快感。
一個星期後,我在他的公寓與相好的男人上床,在有著他味道的被單裏與他人雲雨,在有著他身體凹痕的床褥上與他人泄欲。
這是病態了,我想。
第二通電話打來,是在第二十一天,正好三周的時間。他告訴我後天便會回來,詢問我物品是否已經收拾好。我回應說是,撒謊說鑰匙放在原來的位置。這一次連客套話也欠奉,簡單的結束語過後便掛斷了電話。
那晚我最後一次進入他的公寓,但這一次我什麽也沒有做,僅僅是進去靜靜地觀摩這間公寓,像是為這三個星期以來的秘密生活畫下某種儀式上的句號。離開之際,我突然決定偷走他所用過的一件餐具與一件他的白色T恤。當他回來的時候,可能會對房子的異樣而感到詫異,也可能不會,甚至可能毫無察覺也不一定,但這種事說到底其實怎麽樣都無關緊要。我靜靜關上房門,將鑰匙擺回地毯下面,緊接著,失落從空氣中一擁而上。
離開他的住所一個月後,我得知他移民往異國的消息。
離開這座城市對於他而言,我想大概不是什麽揪心的過程,本身對於這座城市沒太多歸宿感,親戚朋友也沒在這邊,離開無非像天氣預報裏切換地區那般輕描淡寫。從這一點說,我與他的分手也不外乎陰晴圓缺那樣的事罷了。後來聽朋友說起,他離開的時候,除了實在舍不得扔掉的紀念品之外,把一切能賣掉的物品統統都賣了。這些東西被滿滿當當地塞進回收公司的卡車裏,是送去回收利用還是人道毀滅,現在誰都無權過問了。
我偶爾會拿出從他那裏偷來的餐具與T恤,靜靜地觀摩片刻,然後又擺回抽屜裏頭。在這個時候,我會悄悄想起他。如此過去一年,慢慢地,那些物品在抽屜的位置逐漸沈底,而對於他的思緒也像海岸邊的潮水緩緩退卻,有次整理房間,我甚至對房間裏擺著這樣的無用品而感到厭煩。於是乎我將這些東西打包進垃圾袋,一股腦扔進了垃圾堆裏,當這些東西跟隨著早已迷迷糊糊的回憶消失之際,我與他真正地分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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